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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汐止密室三尸命案2


保额将近400万,他有足够的杀人动机。

  因此夫妇俩多次要求警方对女儿、外孙女的尸体进行尸检。

  果然解剖后法医萧开平就发现了端倪。

  萧开平首先解剖的是张绮文和张译文两姐妹。

  勘验发现张绮文口、鼻周围呈苍白状,有口水及血水状物流出口鼻处,嘴唇有出血,右下齿槽牙龈右下方有挫裂伤。

  其鼻、嘴搓裂痕显示鼻嘴闷缢窒息,血液经检验含有8mg/dl乙醚反应,一氧化碳血红素浓度为15.8%。

  张译文鼻部亦有血水异物流出,口、嘴、鼻区同样呈苍白状,支持有闷缢证据。

  另血液经检测含有23mg/dl乙醚反应,一氧化碳血红素浓度则为0.2%。

  这一结果令萧开平感到非常诧异。

  因为通常10岁以下孩童一氧化碳血红素浓度耐受性在10%~30%。

  张译文只有0.2%肯定不是一氧化碳中毒致死。

  而12岁孩童耐受性受健康程度而定,一般在10%~50%之间,最高可达60%。

  向来身体健康、爱运动的张绮文也远未达到致死程度。

  同时乙醚的致死剂量在60mg/dl以上,麻醉过程中死亡则可达200~300mg/dl,两姐妹也远低于致死剂量。

  换句话说,两姐妹既不是单纯的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也不是单纯的乙醚过量死亡。

  另现场未发现含有乙醚成分的“天然”物。

  所以对于张绮文的死因。

  萧开平研判主要经乙醚诱导,再予闷缢窒息休克致脑死程度后,吸入少量一氧化碳,三种原因相互加乘之结果。

  至于张译文,综合判断死亡原因与一氧化碳中毒无因果关系。

  系遭乙醚闷缢口鼻呈中毒休克后,再遭闷缢口、鼻、嘴窒息而亡。

  总而言之,萧开平认为两姐妹的死亡都是他为!

  那会不会是蔡婷宥因担心女儿突然醒来,便先用含有乙醚的物品将两人迷晕呢?

  这也导致她们都不同程度有口鼻渗血水状物的情况。

  甚至更年长的张绮文挣扎较为猛烈,从而导致右下颌牙龈右下方有挫裂伤?

  刚开始,萧开平也有这样的想法。

  但如果是蔡婷宥所为,那她肯定是用毛巾或衣物沾上乙醚后再捂住女儿口鼻。

  然而屋内始终都没找到那条沾有乙醚的毛巾。

  总不能她在“等死”之前还将沾有乙醚的毛巾丢出去了吧?

  第二,解剖蔡婷宥尸体后发现,她血液中的一氧化碳血红素浓度也仅有12.3%。

  乙醚含量却高于两个女儿,但同样未达到致死剂量。

  另外,她的口、鼻周围也呈苍白状,有口水及血水状物流出口鼻处。

  口、嘴内还有较明显出血和两处挫裂伤,支持有闷缢证据,亦可能遭掌掴。

  至于死亡原因,萧开平认为应和大女儿张绮文一样。

  为乙醚之脂肪共溶经呼吸道、肺脏进入血液循环至昏睡后,遭持续闷缢窒息达脑死亡。

  再吸入少量一氧化碳,三种原因相加乘之结果。

  就是说,蔡婷宥之死也属于他为!

  这样的结果令警方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如果是他人所为,那嫌疑最大的只能是张鹤龄了吧?

  动机则是为了摆脱蔡婷宥与苏玉真双宿双飞,还能顺便拿笔保险金?

  可首先,案发单元间位于15楼。

  阳台、窗户外没有下水管道等攀爬支撑点,所有窗户也是从里面锁上的。

  未发现母女三人以外的指纹。

  即便谁有钥匙,蔡婷宥家的大门从里面反锁后,也是绝对无法从外面打开来的。

  换句话说这就是一间“密室”,完全找不到他人进入的痕迹。

  其次,张鹤龄确实给妻女买了400万的保险,案发一个星期后他还去找保险公司索要赔偿金未果。

  可几份保险的购买时间都在02~03年他出轨之前。

  那个时候两人并没有什么太严重的矛盾,两者之间应该没有太大的关联性。

  第三,警方调查了林肯大郡各出入口,尤其是1号楼的电梯监控视频后未看到张鹤龄的身影。

  为谨慎起见,探员还经电信公司定位了案发时间段张鹤龄的手机信号位置。

  一直就在其独居的江山万里社区。

  他驾驶的一辆公司汽车和自己的机车,也在地下停车场直到11号中午11时许才开出。

  这些都是强大的“不在场证明”,要如何解释呢?

  第四,根据亲友、街邻反映。

  张鹤龄与蔡婷宥虽感情平淡,可在出轨前对两个女儿还是不错的。

  出轨后也仅针对蔡婷宥使用家暴。

  他和蔡婷宥没能办理离婚手续也是因为女儿监护权的问题。

  都说“虎毒不食子”,他应该不至于连两个女儿都杀了吧?

  综上,汐止警方实在是找不到张鹤龄作案的动机和证据。

  至此这桩离奇的“三尸命案”被尘封在档案室中再无人问津。

  警方的消极态度,令蔡德和与蔡龚秋香夫妇万念俱灰。

  他们终日奔走于各部门、媒体报社,一心想要替女儿、外孙女讨个公道却始终等不来答复。

  幸好就在案发一年零四个月后,这对老夫妇终于等来了曙光。

  2007年8月。

  士林地检署新上任了一位检察官林宏松,此人曾破获多起贪污以及经济犯罪等社会瞩目案件。

  他在粗略翻阅完前任留下的“急件”后,却对蔡婷宥母女死亡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因为母女三人的死亡鉴定意见书上明明写的是他为,他杀痕迹也的确非常明显。

  那如何能够让真凶逍遥法外呢?

  凶手一定是精心策划并使用了大家还未想到的方式入屋杀人。

  但只要他做的,就不可能毫无破绽。

  于是林宏松决定跳过那些“急件”,先解决这桩“三尸命案”再说。

  无论如何都应该给母女三人和家属一个交代。

  可他想的还是太过简单了点。

  毕竟当初是汐止警方主动停止案件调查的。

  现在重启若侦破了,不就是打他们自己的脸吗?

  何况案子已经搁置一年多,能不能找到证据都是未知数。

  甚至当年从案发现场取回的一些物证也不慎遗失。

  这要如何开展工作?

  无奈林宏松只能自己想办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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