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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带一个走


元清正说得觉得口都干,跟紫珠掰扯就是浪费口舌,但是一句话都不说,没得让人空口白牙地就诬陷了。

  “可是!你们看!

  我们小姐手里!有元小姐您贴身的荷包!”紫珠突然从王迎手里抠出了一只荷包,那只荷包上是银线织就的山茶花。

  燕都每个闺阁小姐喜好都无有全然相同的,各家的绣样针法也会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荷包上绣的乳名。

  “芋魁,正是元小姐您的小名不是吗!”紫珠将荷包展开放到众人面前,众人细细看了,的确是依稀能看出“芋魁”二字。

  只是那绢子不知道为何有些焦黑,似乎是接了新的布料缝补过,如果不是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哦?你是说……

  上面绣了我的小字?

  那真是奇了。”

  元清正嘴角的嘲讽似乎在看一个小孩子的闹剧,根本就没把紫珠放在眼里。

  此时的姜太后和兴昌侯府的人怎么还按捺得住,纷纷开始了指责与污蔑。

  “那荷包上是你的小字!针法也是你镇北大将军府的绣娘所出!你还如何狡辩!”

  “你这巧舌如簧的小蹄子!

  你竟然如此嫉恨成性!

  在皇城御花园里就敢动手杀人!

  谁人教你的!

  可是你那北疆杀人如麻的父亲!

  果真是一脉相承的蛮子!

  半分没有京都闺秀的柔顺!”王老夫人斥骂道,俨然将燕都御花园当成了兴昌侯府的后花园了,丝毫没有在皇宫中该有的敬畏心。

  众人听到王老夫人的责骂,都觉得王老夫人没有半分贵妇人的教养。

  这般难听的话也能骂得出来,显得没有一丝一毫作为侯府贵眷的自持。

  “都说了,我没什么要跟区区一个王迎争的,不过是一只荷包,你们说是我的就是我的?”元清正不愿意浪费口水,随即从怀里拽下了自己的崖柏香香包。

  “我用的荷包,就不爱在上面绣什么东西,往日里,绣上花样的,都只是拿来做做样子便也罢了,多在丫鬟身上,并且从来不绣字。”元清正掏出来的苍苍色荷包上,的确什么都没绣,便也只是一只简简单单的荷包罢了,丢到外头都没人知道是谁的。

  元清正知道自己到处跑,身上的东西丢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不小心丢了,谁家捡到了万一都说元清正与谁私相授受怎么办?

  而元家长辈给元清正准备的东西向来都是没有绣字的,这样的东西,丢了也就丢了,不至于成为别人的把柄。

  只有在家用并不出府的,才会绣上她喜欢的花样,整个镇北大将军府,也只有她一个人用山茶花的绣样,所以不会被弄混。

  “好啊!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元家大小姐!”太后听了这般久,也是按捺不住了,终于是以一个审判者的姿态,站了出来。

  “哀家见你父亲远在北疆,你与父母经常聚少离多,况且你父母在北疆镇守边疆多年,你在忠义伯府是吃苦长大的,并不与你十分苛刻!

  往日里有什么不恭敬的,哀家从不与你计较!

  但是如今你却敢为了哀家的赐婚,在这燕都皇城里敢杀人了!

  真以为天家怕了你们元家不成!”

  “太后娘娘!

  您不要太过生气了……

  气坏了身子就不好了!

  元大小姐只是性子顽劣了些,说不定是不小心的,女儿家拌嘴……

  有些个推推搡搡什么的,也是可能的!

  这只是个意外罢了!”

  余玲是王迎的手帕交,能说出这番话来,似乎很通情达理。

  可是人人都不是傻子,在他们眼里看来,这相当蹊跷,只是看王家能把戏演的多好而已。

  元清正扫了一眼余玲,只是沉默。

  对于这种软钉子的话,没必要接,毕竟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不远处,银光一闪,元清正微微点了点头。

  “你们都在说,王迎是被人推下池子,才丢了命,那么必定是有人与她发生了争斗,身上肯定有伤,但是却不见什么打斗的痕迹。”元清正踱着步,不顾众人惊讶的目光,渐渐走到了王迎的尸身身边。

  只是短短小半个时辰,王迎就从活生生的人,变成了这样一具冰冷的尸体。

  说到底,吃人的,是这个燕都,是这个燕国,是这个皇家,是她所出的兴昌侯府。

  紫珠满脸戒备地看着她,护在了王迎的尸身旁。

  只是元清正并没有去动王迎,手一伸便抓住了紫珠的手臂,并且用力将紫珠手臂上的袖子扯开了。

  “天呐!怎么这般多的伤口!”

  “看这青青紫紫的,旧伤叠新伤,也是很久了!真是吓人!”

  “这怎么这般可怖!还有疤痕!可是烙铁烙的?”

  ……

  女眷们都被吓得后退一步,紫珠手臂上的伤口太可怕了,就算是刑部的人来看,也要说一句残忍。

  “你是王迎的贴身丫鬟,又如此忠心……

  要不要你来告诉我?

  这些伤是谁弄的?”元清正琥珀色的眼睛似乎能够看透人心,直达灵魂深处,让所有谎言无所遁形。

  紫珠捂着手臂上的伤口,身上开始颤抖,想起往日里王迎发起疯来,就对自己拳打脚踢,更甚对自己上烙铁。

  是的,王迎身边有两个丫鬟,一个是紫珠,一个是揽春。

  揽春自小在王迎身边长大,加上是先姨娘留下来的人,所以一直得王迎信任。

  无论有什么事,无论有什么想法,王迎都不会避讳揽春。

  而紫珠是余氏安排在王迎身边的,也陪着王迎十多年了,算是自小在一起的情分。

  可是王迎一直认为她是奸细,是余氏安插在自己身边的一个耳报神,用来监视王迎,随时跟余氏汇报的一个不可信的人。

  王迎每次受了罚,亦或者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拼命发泄在紫珠身上。

  无论多么疼人的法子,她都能想出来,并且不打脸,不在身上可以看见的地方。

  专门在后背,大腿上,手臂上这些隐秘的地方。

  王迎将自己的不得意,将自己所受的痛苦,都毫不保留地报复在了这个无辜的丫鬟身上,

  直到紫珠真的投诚了余氏,成为了余氏的眼线,自动自发为余氏盯着王迎的一举一动。

  但是王迎不知道的是,揽春也是余氏的人,揽春从一开始就是余氏的人。

  所以王迎想要逃跑的事,早就被整个兴昌侯府知道了。

  那一刻开始,他们就想放弃这颗叛逆的棋子,毕竟只是个庶出的女儿罢了。

  再不济从旁支里挑几个,实在不行领养一个,都可以用,不是非要这个庶女的,只要姓王,上了族谱,就算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又如何。

  “王迎善舞,身体自是极好的,往日里也不疏于锻炼。

  她的力气,一个人自然是摁不住的。

  所以必得是两个人……

  你从头到尾都似乎没有陪在王迎身边,先前与她一同过来挑衅我的,不是个叫揽春的丫鬟吗?

  人呢?”

  元清正说着,身后的辛辰九已经押了人过来了,正是不知所踪的揽春。

  她脖颈上还都是非常明显的抓痕,一道道血痕就能看出来,王迎死前的挣扎有多剧烈。

  “你方才说她手里紧紧抓着什么荷包,只是你看,死人的嘴,反而比死人的手更硬,说出来的证据,才更加令人信服。”

  元清正点了点头,辛辰九拎开假装挡在王迎尸身前的紫珠,在王迎嘴里掏出来一块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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