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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宋简初都怕的人


三天后,常勇宏带着卢军浩过来,发现小麦已经长出一小节了。

  “这速度确实快。”

  这次,卢军浩开始上手,宋简初在一旁负责指导。

  常勇宏也跟着学习。

  这段时间,常勇宏手上进行的实验,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这可多亏了宋简初的帮忙。

  他这段时间还整理了不少资料和心得,同时根据取得的紧张,写了几篇论文,已经寄了回去。

  并且还写了一封信寄到京市,也不知道他的想法,能不能实现。

  转眼间,一周过去了。

  麦苗移植到了试验田。

  这次用的宋简初培育出来的新型麦种,从各方面数据来说,新型麦种都要比之前的旧小麦麦种优秀很多。

  不管是抗病性,又或者产量。

  就是不知道,新型麦种的产量可以达到多少。

  宋简初也关心产量的问题,但是也不担心。

  眼看着已经过去两个多月,按照时间来算,常勇宏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就要离开清水村了。

  一组这边的麦苗已经抽黄,在常勇宏离开之前,就能看到收成。

  这一个过程,不管是林泽辉和吴秀秀,还是李大江和牛二力,他们都学习到了很多。

  他们理解科学种田的理念,也学到了如何更好照顾庄稼。

  就连苏启阳,现在也是振振有词,问他点东西,他也能回答上来几句。

  林华江却一脸惆怅。

  眼看着常勇宏和卢军浩就要离开,他连个留人的办法都没想到。

  刚开始,林华江是希望常勇宏看上林泽辉,即使常勇宏不留在清水村,也能把林泽辉带在身边。

  后来他发现,常勇宏对待林泽辉的态度一般,并没有非常欣赏的意思。

  让林泽辉留下常勇宏的法子是行不通了。

  别的法子他是一点没有。

  大队长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阴沉。

  偏偏在这个时候,陈玉兰已经在和吴母商量结婚的事情了。

  两个孩子订了一段时间了。

  再加上吴秀秀是个嘴巴甜的,每天哄着陈玉兰,将人哄得眉开眼笑。

  有陈玉兰的认可,结婚的日子也订下了,就在十月底,正好地里的庄稼也全部收完了。

  是结婚的好日子。

  陈玉兰跟林华江商量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做好了吵架的准备。

  自从林泽辉和吴秀秀订婚以后,林华江的态度就冷淡了不少,在家里也不说话。

  这次,她又自作主张的给儿子订下结婚的日子。

  林华江肯定不高兴。

  不过不管林华江高不高兴,陈玉兰的想法不会变。

  不管怎么说,宋简初休想进她的家门。

  然而,林华江并没有说什么,他沉默了片刻,这才点点头。

  “知道了。”

  虽然订婚的事情林华江非常生气,可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也无路可退了。

  正好,他可以用结婚的事情,让常勇宏多停留一些时日。

  大队长这么想着,紧绷的表情也跟着松动一些。

  陈玉兰见了,还以为是林华江接受了吴秀秀,当下笑着开口:“秀秀这孩子乖巧听话,儿子娶了她不会有错的。”

  林华江刚刚松开的眉头,因为陈玉兰这句话,立刻皱到一起去了。

  他深深看了一眼媳妇。

  “只要你以后不会后悔就行。”

  陈玉兰一脸自得:“我怎么可能会后悔。”

  她亲自挑选的儿媳妇,能有什么好后悔的,她儿子以后不知道过得有多好。

  至于宁静,可就不知道在哪里受苦呢!

  想到这里,她更加确定,不让儿子娶宋简初是非常对的选择。

  林华江没有再说什么,反正在这件事上,陈玉兰就跟神经病一样,听不进去别人说什么。

  再加上林泽辉自己也愿意,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要是儿子能听他的,他还能帮着谋划一下。

  林泽辉自己选择了吴秀秀,搂抱在一起被人发现三次,他这个父亲该做的都做了。

  最后没有用,他也尽力了。

  至于现在,他也想开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该他的跑不了,不该他的,他根本抓不住。

  陈玉兰见林华江难得没有因为吴秀秀的事情,当天晚上做了一桌子的饭菜。

  此时的宋简初,已经把精神力升到了五级。

  只是升六级的时候,遇到了马航。

  嗜血魔王勤勤恳恳打怪,现在也不过才升到七级,他遇到那么多丧尸,就遇到了一只有精神力的丧尸。

  这丧尸是个胆小鬼,他还没有上前,那丧尸提前用精神力察觉到他的存在,提前溜走了。

  任凭他的速度再快,想要靠着速度去追一个精神力的六级丧尸,也是非常难得。

  宋简初闻言跟系统花费五千积分,兑换了隐藏所有气息的药水,涂抹在身上,精神力丧尸就不会察觉到了。

  她昨天把东西给了嗜血魔王,现在也不知道有没有把丧尸抓住。

  宋简初想着这件事,往回头,迎面就看到林婶子走了过来。

  宋简初看到林婶子,转头就要走。

  林婶子却快走两步追了上来。

  “你这丫头,看到我就跑。”

  宋简初一脸无奈:“林婶子,只要你不送我东西,我看见您就不跑了。”

  不送东西,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林婶子过来,就是专门给宋简初送东西的。

  她笑着将刚刚做好的红糖馒头塞给宋简初。

  “你这丫头,就知道跟婶子见外,婶子刚做好的红糖馒头,给你带回去尝尝。”

  说完,根本就不给宋简初拒绝的机会,就走了。

  宋简初可算是知道李福明给秦野送东西报恩的基因是哪里来的了。

  这不就是林婶子遗传的吗?

  就因为宋简初让李福明每天去她那里扎马步,一天两个小时,李福明不仅瘦了,人也精神了。

  现在干活,也能拿十工分了,平时生病都少了。

  林婶子知道是宋简初让自家儿子扎马步的,这就开始送东西了。

  不管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都要给宋简初送一份。

  每次都不允许拒绝,时间久了,宋简初也不好意思了。

  除了一开始看着李福明,纠正一下他的姿势,后面李福明也习惯了,自己就会了。

  可林婶子每次都送东西,宋简初实在是不能再要了。

  害的她这段时间看到林婶子过来,就远远的躲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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