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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2 章 回魂人(49)


谢铃铛的猫头抬得老高:“放心!你且看我怎么惩治他们!虽说人世间许多事不能以单纯的善和恶来区分,但,谁让你是我徒弟呢?我这人,最护短了!”

这柳大龙妻子死后,都是他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了几个孩子。

平时谁家有个什么活什么难,都会主动去帮忙,在邻里之间都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村里没人说他是个孬种。

为了他小儿子,也是倾家荡产给孩子治疗。

又怕儿子在下面孤单,这才听了杨神婆的话,用最后那点棺材本给小儿子“娶”了个鬼妻。

郑楚婷这件事让他非常不理解。

他就觉得是自己花真金白银买来的儿媳妇。

况且他也没造孽,像长辉家那样给活着的儿子买外地老婆。

又不是个活人。

一个死人,居然还要他还回去。

他不愿意,也不服气。

如果有人动了他家的“财产”,那就休怪他不客气了。

可这,也不是他们家偷偷买卖郑楚婷尸体的理由。

谢铃铛心想,算你们倒霉了,惹谁不好,惹我新收的徒儿。

那就给新徒弟送份大礼吧。

穆洁此时仍旧不能听到郑楚婷的话,但是谢铃铛说什么倒也不避着她。

听着谢铃铛半古不白,文绉绉的话语,她心里这叫个郁闷啊。

明明是来帮她的,谁知道谢铃铛见一个鬼就叫她帮一个鬼。

如今居然又收了女鬼做徒弟,还要让她练鬼修。

穆洁知道的时候,嘴半天没合拢。

“你为啥不收我做徒弟呀?难道我这么好的人品还入不了你的眼?!”

谢铃铛给出的理由则是,自己和她没有师徒缘分。

谢铃铛原话:“缘,妙不可言。”

哼,小气。

算了,重生一世,自己已经没有什么遗憾。

能长陪父母身边。

等父母百年之后估计自己更加无欲无求。

确实也没有女鬼那种迫切要活命的信念。

那边村民们派了代表去村委商量对策,这边杨神婆又一次请香。

谁知她惊恐地发现,住家仙们连面都不敢露了。

她呼唤了良久,香还是原来那香,可是香头丝毫没有什么变化。



“你们就是杨神婆背后的住家仙?”

谢铃铛眯着琥珀色的眸子,看着这几只瑟瑟发抖的大灰老鼠。

“仙上,冤枉啊,吾辈只是与她杨家祖先有誓约,并非主动帮她作恶.....”

其中最大的一只灰鼠小心翼翼解释。

那老鼠个头跟谢铃铛附身的黑猫差不多大,初见之时还把谢铃铛吓了一跳。

不过大概猫命中是鼠的克星,所以这几位杨神婆口中的“灰仙”才对着她瑟瑟发抖。

至于这灰仙,还要从出马仙说起。

起源于关东地区的出马仙,主要是出马看事治病,帮人渡过难关。

供奉分为五位,即狐仙、黄大仙、柳仙、白仙、灰仙。

狐仙原身即狐狸,黄大仙则是黄鼠狼。

柳仙为蛇,白仙为刺猬。

而灰仙,就是老鼠。

而同样起源于关东地区的保家仙,顾名思义,以保护家宅平安为主,并不看事治病。

保家仙主要供奉胡黄二仙,即狐狸和黄鼠狼,也有少数供奉柳仙的。

而杨神婆这一脉的“住家仙”,则是集合了出马仙和保家仙,自成一派。

退既可保家,进又可出马为人看事。

只是如今法治社会,杨神婆不敢给人治病。

毕竟没有行医资格证,怕被举报。

“你们也知是作恶,为何不阻止她,就不怕损了阴德?”

谢铃铛笑眼弯弯。

这些可不是普通老鼠。

说是仙,其实就是成了精的动物,离成仙还差那么几步。

所以需要借助出马弟子修行,有朝一日可成就大道。

至于是何种道,如何成就,谢铃铛就不知晓了。

但有一点她知晓,这些成精的动物修行中必带了上百年的功力。

有些厉害的出马仙功力甚至可以媲美地仙。

在她谢铃铛眼里,这可是如同那邪修一样的大补丸。

在修真界的时候她就听说过一种说法,自己修行,不如打秋风。

就有邪修杀害修真者,吸取对方功力,甚至夺舍的。

不过做这种事,不是名门正派弟子所为,会有损道心。

谢铃铛也明令禁止狄苼走捷径。

但是在这个世界嘛,既没有灵气,又没有雷劫,自然也没有道心。

真吸了这几位灰仙的功力,也不是不可以。

谢铃铛还是想弄清楚,祂们到底帮杨神婆做了多少恶事。

打秋风也要有个好名头啊,不然她岂不成了大魔头?

想想那邪修被她吸收后,自己掌握时间和空间规则的能力精进不少,谢铃铛不禁舔了舔嘴唇。

这动作落在灰仙们眼里,更让鼠瑟瑟发抖。

猫大仙这是.....饿了?

“吾虽给这些人族配得冥婚,但也是过了门路的......况且那女子逝前未曾婚配,按照古制,就入不了祖坟,吾等也是行好事,让其父母百年之后得以安心......”

那大灰鼠虽害怕,但还是据理力争,想表明祂们也是好心。

“好事?”谢领导冷笑,“周礼记载中就认为,此事有失礼仪,不符人伦。战国时期配冥婚就被明令禁止过。且不说冥婚这事本身有什么对错,杨神婆可是从正经途径获得郑楚婷的尸体?你们真不知道尸体都是怎么弄到手的?”

大多数情况下,单身男尸并不容易匹配到另一半。

笑话,活人都不一定人人都分到一个老婆,何况死人?

那找不到合适的,必然会重金求购,自然就形成了一个灰色职业——偷尸匠。

听说,尸体的价格大于骨头,骨头的价格大于骨灰。

早先的偷尸匠,一般听说谁家年轻女性死亡,下葬后就会趁着夜色去盗尸。

后来国家实行火化政策,没得尸体偷,就把目标转移到医院、火葬场等地方。

更有甚者,盯上了弱势群体,比如儿童、流浪女、智障妇女等。

震惊全国的06年“冥尸案”,便是鬼媒人将一智障女子掐死后,卖与他人“配冥婚”。

“《华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既然国家都说这是违法的,那么我会让杨神婆去牢里尝尝牢饭好不好吃。至于你们嘛,知法犯法,为虎作伥,杨神婆不在,就没人镇得住你们,也就留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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