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孤身入妄都
燕州洛城李家,以财力著名于世,再加不俗的实力,轻松跻身一流势力之列,仅次于百花宫、万剑山等超一流宗派。但细看其发展史,从边陲小族短短数百年跃居两州顶级势力,是隐忍沉淀厚积薄发,还是机缘垂爱一蹴而就,这些细节外人不得而知,但都清楚,数百年间血与泪是免不了的。
大呼“气运不平”,而后一阵垂目嗟叹!外人大抵如此。
“打算如何?”李家一处偏院内,罕见的走入一位轩昂中年,未踏入房内,只在院落与一少年面谈。
少年较胖,可却没有应有的红润白皙,气色极差。他在面对中年时明显有畏色,微微低头:“不如何,只管尽力为之。”
中年男子面色如常,又扯开另一话题,“汝城的产业可还好。”
“还好。”少年轻声应道。
李程,李家当代家主,一身修为直逼圣境,手下精卫无数,即使不出书房,族中之事也悉知无遗,何时需要通过儿子来探知情况。
只不过是对李守信擅自调动卫士略有不满,提点一二罢了。二人都明白其中意思,只是都没戳破,摆上明面而已。
似乎是不想再多说半个字,李程没有片刻停留,转身迈出院落,稍有停顿“我欠你母亲的,可不欠你。还有,李怀宇已经触摸到了武尊的壁障。”
“呵呵,好一个不欠,好一个武尊李怀宇!”少年侧目,嘴角上翘,尽是嗤笑之意。
两人可有半分父子之感?少年自己都不曾承认。
单论相貌,李程挺拔俊朗,与少年的“好弟弟”李怀宇才更像一家人,连骨子里的冷都如出一辙。
十六年来,外人眼中威风凛凛的李家大少, 冷暖自知。
半晌,少年才踱步走进房内,望着床上发丝渐白的干瘦黑衣人,怔怔出神。耳边不断有句话语萦绕:“少爷,他现在精血之弱,已然现至体肤,全凭宝药吊着性命,可终究不是万全之策。.......只有那妄都的名倮果和筋津草,才有治本之效。”
妄都,贴近词意,虚妄之都。九州之外的一处自在小天地,这里欲望魔障肆意,同时也有着外界罕迹机缘,故引得三族子弟齐聚,混乱不堪。也可谓是“富贵与生死同系腰间。”
少年忽的笑了笑,“等我回来,一定教会你喝花酒,逛花楼。”
之后,随后拿起一件宽松的紫袍套上,待至入夜,孤身离开洛城,匿于黑夜。
“少爷,此行安好。”街角之中,一位老者低头拱手,满是忧色。这趟,他去不得。
真真正正的去不得。
翌日,李家书房迈步走出一位俊秀少年郎,单手持扇,面露轻笑,给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
身后,一中年美妇随之踱出,淡妆轻抹下五官格外精致,如画中人一般,丝毫看不到岁月往来之迹。
往昔独占天下八斗才气者子建曾著《洛神赋》流传后世,其中有云:“明眸善睐,靥辅承权。”此句加之妇人身上,恰当之至。
细看之下,前面持扇少年与其有四分相似。尤其眉眼,宛如复刻。
“宇儿,你突破武尊在即,可万万不可大意。待你及冠,李家偌产将分毫不少入你手中。”妇人满是溺爱之色。
少年轻拍折扇,脸上意气昂然:“太小了。”
听即此语,妇人微微愣神,随后舒心而笑,“李家尚小,我儿志在中州!”
少年点头作答,探手去拂灿烂的阳光:“天气愈发晴朗”,顿了顿:“也不知我的好哥哥能否再看到这妄都外的太阳。”
之后母子二人不约而同翘起嘴角。
此时,燕州百花宫内,有一纤衣少女并膝坐于断崖之上,目光略过莽莽群山,遥望北方。
......
转瞬已是七日,病榻之上少年已然白头至梢,眼窝深陷,血肉消退,只留干瘪的皮肤粘连肉体,犹如一具干尸在卧。
一侧老者似有动容,偏转脑袋,不忍直视。
房间,沉默。宛如没有生机,就连粗重的呼吸声不曾听闻。只有紧缩的眉头在淡淡诉说着愁绪。
就这样,不知过了几多时,窗户透过的天空再次披起了黑色华服。今夜,无月;就连一颗小小的星辰似乎都不愿出来。
“咯吱”房门轻响,老者猛地抬头。
“鸿伯!”来者神色昂然,但声音仍难掩疲惫,衣衫破碎,血迹沾身。
老者连忙起身,目光略微闪动:“少爷,你......”
“不碍事,一些皮肉伤罢了。”李守信咧嘴一笑,轻易略过自己在妄都九死一生的经历。说罢,小心翼翼取出自己视若生命的宝药。
一颗拳头大小的碧绿果子,一株闪着荧荧弱光的淡蓝草植。这就是他七日所获,以命求药,以药换命。
鸿伯见状,眼中闪过一抹震色,将嘴边准备好的宽慰之词硬生生压了下去,连道两声好。他是真的没想到自家少爷能这般就把药草从妄都带出来,其间险阻最后比他想象中的更多,更难。
“主母,少爷日后必成大器,如若您在泉下有知定感欣慰。”八旬老者眼圈淡红,心中默默念道。
“洪伯,这药需怎么个炼法?”李守信现在的心全在莫殇身上悬着,所以也没有去留意洪伯的神色变化。
这时,鸿伯才回过神来,嘴角挂笑:“让老奴来就好。”说罢双袖骤起罡风,如龙出水卷起半空中的灵茗果及津须草。
嘭!伴随一声轻响,药草瞬间碎为齑粉,与一侧清水交织相融,化作青色药液流入事先准备好的杯盏内。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滴水不漏。
最后,在鸿伯的帮助下,李守信将药液缓缓送入了莫殇口中。此等药及富灵性,只要入口就可自行流转,滋养身体各处。
一日后,枯瘦佝偻的莫殇方才醒转,当夜不顾劝阻即下床来,拉着李守信到屋顶喝起了梨花落。
“这两个孩子真不听话。”鸿伯委实无奈,气的饭都吃不下了,找个地方就去睡觉了。自打从郡回来,他就没有休息过,现在自家少爷平安归来,莫殇也已无恙,干什么都不如睡一觉来的实在。
偶逢十五,天上黄月甚圆,低悬夜幕之上,莹莹光华颇为亲切。一胖一瘦,倚靠房檐之上,举杯望月。
“这一趟受苦了吧。”莫殇轻轻地拍着胖子的大腿,表情略微复杂。
“受个屁的苦,胖爷一去,妄都谁不是胆战心惊的,好吃好喝伺候就算了,有的竟然都想把自己家娘们献出来,这哪行啊我可不是随便的人,哈哈哈。”胖子朗声大笑,右手不着痕迹的将衣服拉了拉,遮挡裸露的伤疤。
“以后你我二人同命,我不死,你不伤!咳咳咳......”莫殇咳的倒不上气来,通红的脸颊与苍白的肉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胖子见状连忙丢掉手中的酒杯,缓缓拍打着其嶙峋的后背,“别喝了,我刚给你救醒,你可别给我开玩笑。”
“那就让胖爷再去趟妄都呗,反正待遇不错,哈哈。”莫殇仰头笑道。
“你怎么还能听不出来我吹牛呢。”李守信挠了挠头,小声嘟囔着。这幅样子看起来莫名的有趣,就是一个童真的胖小子,在他身上找不到一点凶残的样子,不对,是半点都找不到。
“啊!”莫殇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再次举起与李守信碰了一下,“我这具身体虽然说不比往日,但是喝这点酒还是没事的。”
“哎,这是什么酒?挺有滋味的。”莫殇咂了咂舌,小声问道。
李守信盯着杯盏中晶莹液体略微出神,接着笑了笑:“梨花落,我母亲生前最擅酿,留下有独特秘方,别人可酿不出这种滋味。”
听罢,莫殇正色扶起酒壶,缓缓添酒、撞盏,一饮而尽。
上有明月悬,下有梨花落,两位少年心头各般滋味,并未言语,只是不住的推杯换盏。
不多时,二人伶仃大醉,朦胧间,莫殇望至明月,轻声喃道:“这月亮和落云山脉的好像一般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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