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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饭店遇见


饭店里,林清颜见陆正霆买的东西里有绣花的线,以为是李琴琴买的,便问:“琴琴,你要绣花啊。”

  “嗯。”李琴琴看了陆正霆一眼,没把修补手帕的事情说出来,“秋收以后在家里闲着无聊,就想找点活儿干。”

  林清颜又见那些绣线的颜色白色居多,便问:“这些绣线的颜色好像有些单一,你打算绣什么花?”

  李琴琴又看了陆正霆一眼,表哥肯定还是不想让她说实话。

  林清颜疑惑,自己问李琴琴话,她老是看陆正霆干什么?

  难道她是给他绣东西?

  “我想绣棉花,棉花不是白色的吗?”

  李琴琴为了不说出实话,随口就答了句。

  说完,她觉得自己嘴巴秃噜了,怎么能说绣棉花呢,赶紧捂住了嘴巴。

  林清颜忍不住笑了起来,就连林之恒都笑了起来,陆正霆则是面无表情,他表妹说假话还真是不用打草稿的。

  李琴琴自己也尴尬地笑了笑:“我是土生土长的庄稼人,对庄稼最有热情,我觉得棉花挺好看的,开喷的时候,一朵一朵,白花花绵乎乎的,可爱又好看。所以,我就想把它们绣下来。”

  林清颜点点头:“说的也是,大概就是因为它不是鲜花,主要用途也不是供人们观赏,所以才容易被人们忽略它的漂亮。”

  “是呀。”

  林思思顾明舟和林光辉离开了好一会儿,陆正霆林清颜他们才吃完了午饭,也离开了。

  林思思快走到牛车那边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以前决定写稿子的事,对顾明舟道:“明舟哥,我突然想起来,我之前打算写稿子,我们再去一趟供销社买些纸和笔,我也要给报社投稿。”

  她很信任自己的能力,等她回去后再把玉佩转换位置,这一次她就一定能把林清颜比下去了吧。

  顾明舟却没有多大兴趣,有些不太相信林思思能比得过林清颜。

  不过让她试试也行,如果成功了,也能给自己找回一些安慰。

  “行,咱们一起去。”

  他们一起去了供销社,买了纸和笔,这次是林思思自己付的钱,林光辉想吃饼干了,让售货员给自己拿了一盒就往外走,让林思思付钱,气的林思思有怨言当着顾明舟的面也说不来。

  暗骂林光辉是个不中用的东西,坑姐的家伙。

  陆正霆和李琴琴回到大队长家里,他们便研究起了如何修补那块手帕。

  李琴琴找出了家里用竹子做的小圆形刺绣框,足够她使用了。

  但是在绣花之前,还需要把用颜色相近的布把手帕上的那个小洞洞给补上。

  李琴琴找了一块米白色的碎片,从上面剪下来一小块补在手帕上,然后把手帕那个破洞的角框在刺绣框里,开始绣花。

  陆正霆在旁边看着,李琴琴还没绣多少,他便萌生出了一个想法。

  “琴琴,要不你教给我怎么刺绣,我来绣吧。”

  “啊?”李琴琴忍不住惊讶,不敢置信地看着陆正霆:“表,表哥,你一个大男人你要绣花?”

  “怎么了?大男人怎么就不能绣花了?”

  他很想亲力亲为这件事情,不想假手于人。

  李琴琴看了下他的手,虽然那手指十分袖长,骨节分明,但毕竟是在部队里经常训练,拿惯了枪杆子的手,又大又糙,她很难想象那么一双手拿起绣花针绣花会是什么样的场景,他真的能绣好吗?

  “表哥,你确定你要绣?绣花是技术活儿,需要学习和练习,可不是上手就会的。”

  “我可以学。”陆正霆道:“反正我有时间,我觉得这件事应该交给我自己来做。”

  李琴琴笑了笑:“那好吧,既然表哥这么想给清颜姐姐绣手帕,那我就教给你吧。”

  李琴琴把如何绣花的技术教给了陆正霆,陆正霆先拿了一块破布做练习,等自己学的差不多了,再绣在手帕上。

  李琴琴看破不说破,表哥对这块手帕能用心到如此程度,那么对手帕的主人肯定也动心了吧。

  她就静等着表哥和清颜姐姐的发展吧。

  李方在外面溜达一圈回来,见陆正霆在练习做针线,就把自己破了洞的裤子拿了过来。

  “三表哥,我见你在做针线,正好我裤裆破了,你给我缝缝。”

  他直接就把裤子丢在了陆正霆跟前,陆正霆看也没看:“自己的裤子自己缝。”

  “我不会,三表哥你好人做到底帮帮我呗。”

  “不管。”

  李方以为是陆正霆嫌弃自己裤子破洞的部位,“好,你可以不缝裤裆的位置,你帮我把膝盖上的那块缝缝也行。”

  “不管,爱找谁缝找谁缝去。”

  李方顿时就纳闷了,陆正霆明明在做针线活儿,拿着针在一块破布上扎来扎去,怎么就不能帮帮他呢?

  李琴琴知道其中缘由,但她没有说出来。

  “二哥,你把裤子拿来,我给你缝缝。也怪你自己太笨,连衣服都不会缝,要是没有我们,我看你的衣服就一直破着吧。”

  知青点

  林清颜把自己今天买的水果糖拿出来一些,分给宿舍里的其他知青,佟娇娇去喂猪了,就是在,林清颜也不会分给她。

  至于林思思,当然也是没有的。

  她又去男生宿舍也分了一些,林光辉当然也要被除出来。

  林思思觉得没面子,在林清颜去男知青宿舍分糖的时候,她把自己今天买的纸笔拿出来,她也要写稿子。

  几个人见她也要写稿子,便过来围观。

  并不是她们有多崇拜林思思,而是想看看林思思这样的人究竟能写出来什么玩意儿。

  林思思见自己成功吸引了宿舍其他人的注意力,满满的优越感瞬间就涌上了心头。

  沈曼道:“思思,你也要写稿子了。”

  “是啊,我觉得写稿子不难,我也想通过写作多挣一些钱。”

  沈曼有些心动:“好吧,你写吧。我看看你是怎么写的,我学习一下,等你也挣到钱了,我也写。”

  “行,我们都要相信自己,毕竟清颜都已经挣到钱了,这肯定不难啊。”她说的就像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这句话既贬低了林清颜又抬高了自己,杜晓月道:“我倒不觉得写作有那么简单,不然,全国的作家怎么那么少?”

  林思思知道这家伙是林清颜的舔狗,肯定会帮着林清颜说话。

  她笑笑:“我以前也是这么觉得,这不是看到清颜都挣钱了嘛,你们还会觉得那么难吗?”

  “你的意思是,你能比清颜写的更好。”沈曼道。

  林思思挑眉:“我在家里上学的时候一直比她成绩好,写出来的文章肯定也比她的出色。”

  沈曼哦了一声。

  杜晓月撇撇嘴,林思思既然对自己这么有信心,那她就静等着看林思思失败被打脸吧。

  胡佳佳和姜美红也在旁边看着她,沈曼道:“林知青,你快写啊,我等着学习呢。”

  可林思思到了要实际去写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下笔。

  她到底该写些什么呢?

  沈曼见她迟迟不下笔,便催促道:“思思,你快写,快写啊。”

  “我。”林思思为难,她根本写不出来啊,比便秘拉不出来还难受。

  此时的她还不知道有抄袭一说,便没有用害怕抄袭这样的理由拒绝别人观摩。

  过了会儿,杜晓月和胡佳佳也催促她。

  “林知青,你快点下笔,好让我们都见识一下你的文采。”

  林思思脸都快憋红了,她以为写作会很简单,真到了自己实践的时候,才他妈的知道原来一点都简单。

  难道她真的不如林清颜?

  她实在是不知道该写什么,无奈之下居然想到了去请教林清颜。

  不行,她去请教林清颜那不是下自己面子吗?

  就算她去问了林清颜,林清颜应该也不会告诉她怎么写。

  她想了想,对沈曼道:“沈知青,恐怕你现在看不了了,我还没有构思好呢,等我想好了再写。”

  胡佳佳道;“那你构思的可真够慢的,人家清颜提笔就写了,你还需要时间。你说写作很容易,我还以为你随手就能来呢。”

  林思思有些不服气,就非得拿她跟林清颜比。

  几个人摇摇头走开了,她一口郁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的,很是难受。

  夜半

  陆正霆在村外和顾明舟见了面,为了任务,两人要行走十里地去另一个地点和部队派过来的人会合。

  这次任务陆正霆被任命为了总指挥,顾明舟降一级做副总指挥。

  顾明舟这几天一直被陆正霆压的死死的,很想猛揍陆正霆一顿出出心里的恶气,做任务又要比陆正霆低上一级,心里就更不是滋味了。

  可这是上级领导的安排,他又不能说什么。

  部队那边分别派了他们在部队里的下属过来,陆正霆见到了冯一东,两个人见面便像好哥们儿似的,但任务紧急,他们没时间过多寒暄,陆正霆很快就给他们布置了今天的任务,几个人一起去大山里埋伏,查找犯罪团伙的踪迹。

  顾明舟虽然心里不服陆正霆,但上级要求他们团结协作,他也不敢胡来,对于陆正霆的命令,只能乖乖听从。

  总有一天,他要反过来指挥陆正霆,让陆正霆像他的下属一样听从他的命令和差遣。

  第二天一早,林之恒就去县城里干活儿了,林清颜也没有闲着,重新开始了她的写稿子工作。

  林思思昨天一下午屁都没写出来,她见林清颜又开始写稿子了,可她还是写不出来。

  她心里又气又恼,后来想起自己上学的时候写作文的精力,按照老师教的写一篇不就得了。

  终于,她有了下笔的勇气。

  还不到中午,林清颜把纸笔收起来,准备出去走走透透气。

  突然外面有人匆匆忙忙地闯进了知青点。

  “林知青,林知青,我要找林清颜。”

  人还未到,但听声音是一个男人。

  此人是磨盘屯大队的一个三十来岁的农家汉子,名叫张金宝。

  他不敢贸然进女知青宿舍,就在院子里大喊:“林知青,林知青,我有急事找你,林知青在不在啊?”

  知青点一共有四个林知青,除去林之恒去了县城,还剩下林清颜,林思思和林光辉。

  林清颜听到声音先走了出去,林思思不愿意搭理这里的农家汉子,就怕是会有好事,于是也跟着走了出去。

  林光辉懒洋洋的在宿舍里待着,听到叫声也没有动弹。

  林清颜问张金宝:“我们知青点一共有四个林知青,请问你要找的是哪一个?”

  “我要找给大队里的老母猪接生过的那个林知青。”

  林清颜点点头:“我就是,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张金宝抬手抹了一把额头上冒出来的冷汗,“我,我媳妇儿要生孩子了,可,可是接生婆病了去不了。我媳妇儿一直生不下来,我寻思着你给老母猪接过生,就来找你了。”

  林清颜顾不上惊讶他的话,如此紧急的事情,必须尽快赶过去才行。

  “大哥,咱们现在就去你家。”

  “好。”

  可是他们还没走,沈曼就从屋里冲突出来拦住了他们。

  沈曼对张金宝说:“这位同志,林知青只给老母猪接过生,不是专业的妇科医生,就怕她接生不了孩子,但我可以,我给好多人接生过孩子,我知道怎么给人接生,我跟你去吧。”

  沈曼刚才在屋里听到张金宝说他媳妇儿似乎是难产了,给人接生孩子正是她的专长。

  也不是她故意要暴露自己的秘密,实在是她前两天看到林清颜因为给队里的老牛看病,给老母猪接生,得到了那么多奖励。

  她给人接生,人家也一定会给她报酬的。

  恨只恨她没有随身空间,没有额外的物资,想要在这里过得好,就必须付出一些劳动。

  院子里只有她,张金宝和林清颜三个人,她料定这两个人不会怀疑她穿越者的身份。

  毕竟,这两个人都是土着,没看过穿越小说,无论如何都不会知道还有穿越时空这种事情。

  至于她会接生的事情,等回来找个理由解释一下就行了。

  可是出乎她意料的就是,她的身边就站着一位和她一位的穿越者,并且对方还比她多了一个随身空间。

  林清颜现在几乎已经能确定沈曼就是穿越者了。

  她在这两个月里从别人口中了解过沈曼,沈曼在家里的时候没学过医,加上沈曼之前在山上嘴里冒出现代口头禅,去邮局找邮票,现在又出现了会接生的本领,那她必然是重生者或者穿越者无疑了。

  张金宝并不了解林清颜和沈曼的真实实力,他听沈曼说会给人接生,那必然比会给老母猪接生的好多了,相比于林清颜,他其实更想请沈曼过去。

  他不好意思地看了眼林清颜,林清颜道:“救人要紧,你们赶紧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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