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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辽宁特大抢劫杀人团伙王福仁(一)


案犯:王福仁

  出生日期:1963年

  籍贯: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此案发生在锦州市,是锦州市建国以来,发生的最大一起连环抢劫杀人案,案犯的作案方式简单粗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下手极其凶残,坚决不留活口。

  这种作案方式,在当时的刑侦技术条件下,非常难以侦破。

  王福仁从小性格就很内向,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从第一印象来看,很难把他和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联系到一起。

  这小子从小就不爱读书,上学就和上坟一样痛苦,好不容易坚持到初中毕业,就辍学回家了。

  回家之后,王福仁很快就染上了偷鸡摸狗的毛病,结果没干几次,就在1981年被警察抓了,判了三年劳教。

  1984年,王福仁出来之后,又重操旧业,不到一年,就再次被抓了。

  这次因为有前科,属于屡教不改类型的,王福仁直接被判了7年,投入了锦州南山监狱服刑。

  1991年,王福仁终于重获自由,通过这几年的改造,他下定决心,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王福仁这时候已经28岁了,在那个年代的农村,属于大龄单身青年了,所以首先要干的事,就是抓紧时间结婚。

  很快在家里人的介绍下,王福仁认识了一个女人,名字叫满贵萍,两人没几天就领证结婚了。

  结婚之后,两人在双方家人的资助下,开了一个小吃部,王福仁做为大厨炒菜,老婆在前面端菜收钱,生意做的相当不错,半年下来就赚了一万多块钱。

  在1991年,这个收入相当不错了,结果有了钱之后,王福仁的老婆先有了想法。

  这女的觉得开饭店虽然赚钱,但王福仁家里不仅帮不上什么忙,而且还经常来一群穷亲戚蹭吃蹭喝,所以她意见很大,两人经常因为这些事吵架,把王福仁整的很郁闷。

  自己家的情况,结婚之前都和老婆说了,当初她也没说不同意,反而现在到处挑毛病。

  时间一长,老婆的抱怨越来越多,王福仁觉得这老娘们事太多了,自己无论怎么做,都不能让她满意。

  不过王福仁此时一门心思都放在赚钱上,虽然老婆总在不停的抱怨,两口子经常吵架,可因为他不想离婚,所以就一直忍着。

  几年的时间下来,饭店的生意一直不错,孩子也慢慢长大了,可是两人的夫妻关系,却没有一点改善,到最后简直是形同陌路,两人虽然生活在一起,可是连话都不说了。

  此时家里的饭店已经雇了一个厨师,王福仁也不用像以前那么忙了,他在家待着憋屈,就开始出去找朋友玩,经常出去喝酒打牌。

  到了1998年,两口子的关系实在是维持不下去了,王福仁也不想再凑合着过了,两人就办理了离婚手续。

  王福仁把家里的房子、饭店、所有的存款、还有儿子都给了老婆,选择了自己净身出户。

  他老婆可能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最后给王福仁留下了9000块钱,两人彻底的分道扬遮了。

  王福仁把钱存到了银行,一个人走在大街上,那叫一个凄凉,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一夜回到了解放前。

  想想自己已经35岁了,没有钱不说,现在连个家也没有了,这次离婚,算是把他彻底给伤了。

  王福仁此前两次蹲监狱,都没让他绝望,而现在却感觉自己的前途一片漆黑,干啥都提不起兴趣。

  但是日子还得过,总不能等着饿死,王福仁只能从一个饭店老板,华丽转身,去别的饭店打工去了,月薪600块钱。

  给人打工的日子并不好过,钱赚的少不说,还整天看别人颜色,被人瞧不起,时间上也不自由,这让王福仁非常难受。

  要想在短时间内改变这种现状,那只能走歪门邪道,偷肯定是不行了,之前已经吃过两次亏了,钱到手也不多,坚决不能再碰了。

  思来想去,王福仁决定动手抢劫,这事比偷还容易,就奔着有钱人去就行,运气好的话,干一票大的,下辈子就不用愁了。

  王福仁说干就干,第一步就是搞定武器,他去商店买了一把发令枪,自己动手改成了自制手枪,子弹就是自行车轴承上面的滚珠。

  威力虽然比不上正规手枪,但是近距离射击的话,也足以致命。

  枪弄好了之后,王福仁打算出去试一试好不好用,顺便也练一练胆子,毕竟这事以前没干过,自己心里也没底。

  1998年12月18号,王福仁揣着那把钢珠枪,一个人来到了葫芦岛市火车站寻找目标。

  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告诉司机自己有事要去锦州女儿河火车站。

  这司机姓赵,他看王福仁就一个人,个子也不高,而且长的老实巴交的,所以就没有怀疑,接下了这个长途的活。

  两个人谈好价格之后,老赵一脚油门,就奔着锦州去了。

  当出租车开到了女儿河火车站东边的一个铁路道口附近,王福仁告诉老赵:“到地方了,停车吧。”

  结果老赵刚把车停下来,王福仁在后面掏出钢珠枪,对准司机的后脑勺,直接开了一枪,当场就把人打死了。

  随后王福仁从老赵身上找到一百多块钱现金,还有一个传呼机。

  王福仁没当回事,反正这次也不是为了抢钱,枪的威力让他非常满意,至于杀人的后果,他压根就没考虑。

  通过这次动手,王福仁坚定了要抢大老板的想法,这事太简单了,抬手一枪,黄金万两。

  不过为了万无一失,最好是找个帮手,因为要想把这事干成,前期的策划、踩点、跟踪,一个人干太累了。

  接下来的日子,王福仁开始研究身边的人,看看谁能入伙,最终敲定了一个叫修宝昌的,此人比他大一岁,当年36岁。

  两人之前邻居,住的非常近,相互之间也很熟悉,修宝昌不是什么好鸟,他在1995年的时候,因为盗窃,被判了两年半。

  1998年修宝昌刑满释放,在家闲着没事干,穷的叮当乱响,估计应该好拉拢。

  王福仁想到他之后,先是请这小子喝了一顿酒,在酒桌上就开始忽悠了:“兄弟,你出来之后有啥打算呢?”

  修宝昌告诉他:“我能有啥打算啊,混一天算一天呗,这辈子就这样了。”

  王福仁接话说道:“哎呀,现在这社会,想要过好日子太难了,我这情况你也知道,活这么大了,现在一无所有,也觉得没啥奔头,真不如冒险搏一搏,干一点大事。”

  修宝昌很感兴趣,赶紧问他:“你要干啥大事啊?说来我听听。”

  王福仁随后便把自己的想法简单说了一下,让他没想到的是,修宝昌主动请求加入:“我早就想这么干了,只要能弄到钱,丢脑袋算什么事!”

  王福仁高兴坏了,赶紧偷偷摸摸的把枪掏出来,给修宝昌看了一眼,小声的说道:“看到了吧,我有家伙,咱们找几个有钱人弄几次,钱够花了就找个地方过潇洒的日子去。”

  修宝昌看到这个大宝贝之后,眼睛都冒光了,他稳定了一下情绪说道:“兄弟,你既然有这家伙,虽然我比你大一岁,但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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