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美人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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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齐凌曾是欢场浪子,听到这个声音,立刻精神一振,像久旱的麦田遇到甘霖,迅速抬起头。只见一位身穿紫色衣裙的女子,正向吕行俨行礼。她身材不高,但也算不上矮;不瘦,也不算胖;下巴既不尖也不圆;皮肤洁净且白皙,长发如瀑布般垂落。由于角度问题,齐凌只能看到女子半边脸颊。然而,那清秀的脸庞,凹凸有致的身材和娇媚温柔的举止,让他瞬间屏住了呼吸。
“哗啦!”一声杯子落地的声音适时响起,让齐凌打了个寒颤,眼神瞬间清明。他转头望去,原来是同僚周主簿不慎打翻了酒杯,此刻正尴尬地满脸通红。
“先前喝酒喝得太急,手抖,手抖!”周主簿毕竟是读书人出身,怎么肯承认自己在美色面前失态呢?他一边慌乱地拂去洒在身上的残酒,一边连连解释。“周主簿这几天太辛苦了!”
“确实,定安虽小,琐事却不少。最近夏粮就要入库,周主簿每日从早忙到晚,真是辛苦。”
“安定县虽不大,公务却繁重。眼看又要到收割小麦的时节……”
县令张威和其他官员也体贴地帮周主簿缓和气氛。
紫菱名妓显然早已习惯别人见到她时的失态,对众人的反应毫不在意。
她继续向场内其他宾客行礼,完成四周的礼仪后,才优雅地转身走向周主簿,从侍女手中接过一只洁净的酒杯,亲自为他斟酒,感谢他连日来的辛劳付出。
这一举动让在场的不少人暗自懊悔,希望自己刚才才是那个不小心打翻酒杯的人。
尽管齐凌上辈子见识颇丰,此刻也不由得对紫菱的美貌和掌控场面的能力心生敬佩。就算在后世,她也能胜任顶级场所的领班,普通人难得有机会亲近。
“周主簿真是个救民于水火的活菩萨啊!”正感慨间,好友杨旭的声音响起,虽不高,却透露出几分毫不掩饰的羡慕,“如果不是他及时打翻酒杯,今晚丢脸的可能就是我了。唉,我那在汴梁风月场所练就的本事,差点就被紫菱名妓的一拜打败。待会凌莲出来,还不知……”
“你哪有什么本事?哼!”齐凌抬头,对杨旭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记忆中,杨旭确实曾带原身去过汴梁城的风月场所,但他们离所谓的“本事”还差得远。
“总比我强些吧!”杨旭不甘示弱,撇嘴反驳。
话音刚落,他突然意识到齐凌面对美女时的定力明显超过自己。皱起眉头,低声补充:“你以前见过比她更迷人的女子?为什么你好像一点反应都没有?难道你大病一场后,真的看破红尘?你们齐家就你一根独苗,如果你出家……”
这话听起来像是退伍战友间的玩笑,瞬间让齐凌心中升起一丝亲切感。这也让他与杨旭的关系更加亲近。
“我没看破红尘,只是最近有些累,所以没感觉罢了!”齐凌故意用后世的口吻笑着回答,希望杨旭能理解其中的暗示。
然而,杨旭的反应让他大失所望。他先是上下打量了齐凌一番,然后摇头轻蔑地说:“装模作样!你不会想变成那些道学家吧,我们在太学时最看不起那种人。嘴里满是仁义道德,私下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臭不可闻。”
齐凌没回应,只是假装品尝酒杯。
杨旭却不打算放过他,又靠近了一些,悄声说:“我看这位紫菱姑娘虽然容貌娇媚,但显然擅长掌控场面。
你反正身边也没个女人,不如把她赎出来当小妾。
保证家里的事她会料理得井井有条。”
“你觉得我现在这种状况,像是有闲钱赎人的吗?总不能写信回汴梁向家里要钱吧!”齐凌瞪了瞪眼,低声回应,他没想到好友居然还有做媒的兴致。
“我帮你出钱就是了!”杨旭挥手大方地说,“如果你想的话,我马上找人去和莲花班的老鸨谈。”
“她是莲花班的四大台柱之一。
名声和价值,虽不及那位红莲名妓,但也相差不远。
你确定你能承受得起赎她的费用?如果仗着身份强迫,那你还不如隔壁那个败家子呢!”齐凌笑了笑,继续摇头。
“我……”杨旭家境富裕,但未经长辈同意,他也没办法轻易动用几十锭马蹄金。
闻言,他顿时语塞。
齐凌终于得以清净,转过头专心欣赏牡丹池中的歌舞表演。
然而,他还没看清楚是什么节目,杨旭已经恢复过来,笑着推了他一把,低声建议:“直接去找老鸨谈肯定不行。
那老鸨肯定是把她们四个人当作摇钱树。
但如果你能先赢得那位美人心,让她非你不嫁,老鸨恐怕也不能太过绝情。”
“凭什么?我看,还是你自己去吧,别扯上我!”齐凌撇撇嘴,直截了当地揭穿了他的心思。
“我是认真的。
我不行。
你也知道,我家那位也是将门之后,表面上文静,发起火来敢跟我拔剑相向。
我要是娶了紫菱,可能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收拾她的尸体,要么我自己死无葬身之地!”杨旭立刻垂下头,大倒苦水。
对此,齐凌没有丝毫同情。按照他前世的价值观,一个人选择单身,无论是男是女,自然有权利随意玩乐。但如果结婚了,就应该尊重婚姻和伴侣,不能再脚踏两只船。据他今生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杨旭的妻子是开国名将潘美的后代。不论家世、相貌、学识、性格,都是一流,而且极讲义气。从小他们就认识,算是两人的大姐。杨旭能娶到潘家大姐,是前世修来的福分,被严格管教也是应该的。想要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那是贪得无厌!
“我和你认真说,你到现在还没娶妻,提前纳个小妾不算过分。
以后就算再娶正妻,也不能把她赶出去。
杨旭完全没有察觉到齐凌内心的幸灾乐祸,他一心一意地为这位好朋友出谋划策。看到齐凌无动于衷,他想了想,又耐心地劝说道:“你别皱眉头,如果你现在不答应,将来一定会像我一样后悔!”
“而且你比我英俊,又是太学里出名的才子。写词对你来说就像背诵《诗经》一样简单。紫菱今晚想要胜过红莲,就必须求得一首好词。李师兄在这方面并不擅长,而在这场宴会上,可能没有人比你更有才华!”
“你在说什么?我,写词?”齐凌听到这话,脑子一片混乱,他指着自己的鼻子,既想哭又想笑。这不是网络小说中常见的剧情吗?主角随便背诵一首词就能震撼全场,然后名震全国。他没想到,这样的好事居然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可惜的是,他在二十一世纪,虽然也算是个唱歌的好手,各种古风歌曲都能唱得滚瓜烂熟。但在当兵时,他背过的古词大多都忘记了。现在能记起来的词,可能只有两首,一首是《沁园春-雪》,另一首是《念奴娇-赤壁怀古》。前者直接搬过来,恐怕只会加速他的死亡;而后者,不仅与当前的场景不符,其中透露出的苍凉和世故,也不可能是出自一个年轻人之手。如果默写出来,说不是抄袭,肯定没人信。至于用二十一世纪那些拼凑出来的古风口水歌冒充宋词,岂不是把狗屎当作黄金吗?正常人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当然是你,还有谁能胜任呢?”杨旭并不知道齐凌已经换了个人,他依旧按照原来的印象,低声怂恿,“就算你今晚灵感不足,拿出以前的作品也足够应景了。我保证,现场没人能写出比你更好的词。就算有人能,那些老头子在相貌上哪个能比你更帅气!”
这倒是事实。宋代人的平均寿命较短,普遍显得老态。而齐凌的灵魂虽已三十五六岁,但身体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再加上他从小衣食无忧,营养均衡,又勤于练武,因此在一群地方官员中间,犹如鹤立鸡群。除了杨旭,其他人在相貌上都无法与他相比,包括那位李师兄,尽管满腹经纶,名声在外,但相貌只能说一般,全身上下透着一股暮气,远不如他那样英气勃勃!
可惜的是,无论杨旭如何劝说,齐凌坚决不点头。他实在装得太逼真了,干脆用手捂住胸口,假装生病。这下,杨旭彻底没办法了,只能一边咬牙切齿,一边摇头。
他遗憾于他的不识时务,白白浪费了他的才华。
正当他们争论不休的时候,旁边的座位上传来了一个深沉的男声:“我这儿已经有了,就先抛个砖头出来吧!”
他们转头看去,原来是转运司的司仓刘永年,微笑着从歌姬手中接过毛笔,俯身在案几上,一气呵成。
“我说嘛,不出汴梁,就不知道世界的广阔。
在座的各位都是才高八斗,我的这点本事,怎么好意思拿出来献丑呢!”齐凌不愿再与杨旭纠缠,起身捧着酒盏,走近去看佳作。
杨旭无可奈何,也只好跟过去,带着一丝疑惑,低声诵读。
原来是一首《蝶恋花》。
酒杯中的离愁倒不尽,渐渐可以装满千斛,只求今朝能醉。
风吹孤舟渐行渐远,敢问悲伤的流水何时才能停息。
提笔想写,却无言以对。
万里关山,何处能回首。
他日重逢,莫再问我。
征鸿飞过,西秦的道路。
尽管齐凌已经忘掉了前主人大部分的学识,但他对食物的喜好却保留了下来。
稍微品尝了一下,他就能判断出这首词的水平,实在是不怎么样。
然而,为了同事的面子,他还是强撑着称赞了几句,以免显得自己格格不入。
“早就听说刘司仓才思敏捷,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我这就拿去唱,红莲那丫头肯定会羡慕死的!”紫菱大家显然对这种状况习以为常,只是笑盈盈地拿起那张写满字的纸,低声许诺。
在场的人们纷纷叫好,其中有些人脸上隐约流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显然,有了刘司仓的开场,接下来无论谁写的再差,也不会太丢人。
齐凌看着心里十分高兴,捧着酒盏,一边欣赏牡丹池的表演,一边等待紫菱大家如何把平凡变得神奇。
大约七八分钟后,牡丹池的表演结束了。
接着,全场响起了潺潺的琵琶声。
一群穿着轻纱的少女鱼贯而入,轻轻展开广袖。
紧接着,一个清脆带些忧郁的女声伴随着琵琶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
“酒杯中的离愁倒不尽,渐渐可以装满千斛,只求今朝能醉……”
歌词还是原来的歌词,无论如何都不能算作佳作。
但是从紫菱大家的口中唱出,却增添了无尽的情感。
让听众无心去评判歌词的好坏,只感觉有一位红颜知己轻轻握住自己的手,含泪相送,欲言又止。
“这样的嗓音,就算一个字都没有,也能唱成天籁,与歌词的好坏无关!”杨旭不服气,在齐凌身后小声抱怨。
“如果没有这样的嗓音,又怎能与红莲相提并论呢?!”齐凌对他的观点表示赞同,笑着轻轻拍手。
再看其他同事,一个个捧着酒盏,绞尽脑汁。
只怪自己才情不够,或是刚才过于谨慎,才让那个姓刘的先拔头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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