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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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夜色已深,萧暮云刚与石水凤道别,趁着月色他快步走去唐仵作的小院,将那坛子放在唐仵作晾晒的一堆大萝卜咸菜干旁。
“唐仵作!水凤孝敬给您的柳梢梅,我放在这里了!”
“啊!放那吧!”
一个不进屋寒暄,另一个也不出门逢迎,两个怪人隔窗喊话,就这么简要迅速地沟通完了。
萧暮云转身回自己的住所,刚一踏入院门口,他立即察觉到不对。
萧暮云在院中央站定,随意地扫了眼周遭,眸光一凛,淡淡道:“滚出来。”
顷刻,几道黑影从树上跳下,从墙外翻越,从屋顶飞身,甚至从地下钻出。
嗖!嗖!嗖!嗖!嗖!嗖!
大约十几个蒙面黑衣人都单膝跪在萧暮云面前,为首的黑衣人双手作揖,十分恭敬地跪地行礼:“爷!老主子身体日渐消瘦,十分想念您。还请爷体谅老主子年迈,又旧疾复发的份上,跟属下回京吧!老主子他,最近时常做噩梦,每次总念叨你,老主子实在是念子心切啊!”
“哦?怕是他自己养了多年的蛊,如今想要拿来一用了吧?!”
萧暮云清俊的五官,此时显得格外的冷酷,他面容紧绷,似在压抑许多无法估量的、无处宣泄的愤恨、失望和伤痛。
他额角的浅色疤痕,泛起青白色,仿佛一块美玉被打碎了,留下一条蜿蜒纤长的裂纹,令人惋惜。
“早在八年前,他亲手打碎了我跟他的父子情!你回去告诉他,覆水难再收,破镜又岂能重圆?!别再做这些令我恶心的事了!”
此刻的萧暮云情绪有些失控,声音里压抑着愤怒,令他的每个字都不可抑制地颤抖。
这与平时沉稳内敛的他相比,恍若两人。
那些黑衣人都被震慑得默默地向后爬退了一步,低垂着头,就要贴上了地面,连气都不敢喘。
他们知道,萧暮云随时可能动杀气。
萧暮云此时的眼神里已经染了肃杀之意,那眼底涌动的杀意就像是几近冲破冰雪坚硬外壳的火山熔浆,随时喷涌而出,烧毁掉一切。
那为首的黑衣人咬了咬舌头,以极其卑微之态冒死发言:“爷!老主子当年是有苦衷的!爷不准许讲的,属下绝不敢多说一个字。但此时,老主子真的需要您!还请爷念在老主子身体有恙的份上,随属下回京城吧!”
“怎么?看你这架势,还想要硬绑我回去不成?!”萧暮云语气淡然,但是谁都听得出来那语气中不可侵犯的威严。
为首的黑衣人首领身子哆嗦了下,立即将额头叩在地上,“嘭嘭嘭”用力地在地上磕头,“属下不敢!不敢!”
“这天下的父亲没有这般利用亲生孩子的!他若想利用就找他最疼爱的小儿子吧!哈!我不回去,他与那个毒妇不正好和美如意么?”
黑衣人首领浑身已被冷汗湿透了,他打了个哆嗦,眉眼紧皱,赴死般的语气说道:“爷!老主子危在旦夕!爷!”
他还要说下去,强劲的掌风从他头顶掠过,脸上的黑色面巾轻缓滑落,那黑衣人首领顿觉疼痛,咧着嘴,捂住面颊,从指缝里不断涌流出一股股鲜血。
而那掌风还未停歇,直冲向那首领身后的众黑衣人,将他们狠掀倒地。
最后刮向院落一角的柳树旁,将那一侧的柳条齐刷刷地削掉半截。
那些绿叶被搅动在半空中,随着“哗啦啦”响动,形成绿色的旋涡,慢慢那旋涡散开,撒落一地枝叶碎渣。
四周又恢复了平静。
所有黑衣人又忙得爬起跪地,不敢出声。
“滚出去!”萧暮云满眼冷冽,不再看那些黑衣人一眼,转身回房。
众黑衣人见房门紧闭,便悄悄起来,飞身出了院落。
众人问:“头领,我们眼下该如何?回盛京去?”
黑衣人首领沉沉道:“老主子给我们的任务没完成,盛京是回不成的。先在此处候着,日后或许,还有法子。”
众人点头,都觉得有道理。
说着,几人施展轻功,“嗖嗖嗖”,眨眼没了踪影。
刚刚还充满杀气的院子又恢复了平静。
只是,有些平静不过只是表面。
人最不喜就是——见到不想见的人,听了不想听的话,被触碰不想触碰的伤疤。
当这些同时发生的时候,人不会立即恢复平静。
今夜,鲜少喝酒的萧暮云格外地想喝酒,或许这样他才好入睡。
幸好,今天运气没有太差。在炉灶底下,他找到上次石老爹偷藏在这的一壶“赛百花”先拿来顶一顶吧。
莲花县内,路人皆知,这石老爹嗜酒如命,正因酒喝多了,近年来,身体时常出毛病,石水凤才对石老爹严厉管束起来。
但几十年的老酒鬼,怎么可能一朝一夕就忍了酒瘾,少喝甚至不喝?所以,石老爹这是挖门盗洞地想办法藏私酒。
以前,石老爹都是把酒藏去唐仵作家,后来被石水凤发现,则又把主意打在了萧暮云的头上。萧暮云本不想帮他隐瞒这事,但一想到上次,他亲眼看见,石水凤手举着一米多长的烧火棍,追着石老爹足足跑了五条街的凶猛样子,萧暮云还是没忍心去告石老爹的状。
不过那次石水凤的“追爹”行为,的确固化了旺水村村民对她“悍妇”的刻板印象。
也许,这就是她自及笄以来,迟迟无人敢上门提亲的原因吧。
萧暮云以为,这就是石水凤所谓“好名声”的由来。
其实,他还不知道,石水凤自小,她就与其他小女孩不同。
用石老爹的语气来讲,那就是——我那三闺女,传奇的事可多的是呢!
比如,五岁那年,她骑过渔帮帮主于沧海家的猪,可怜那头母猪已近临产,肚子里揣着十个猪崽。那日,在猪圈里,石水凤骑着母猪开心地转圈圈的,等她骑满意了,待老于叔、老于婶过来一瞧,猪圈地上,已然爬满了猪崽。石水凤还十分得意的说,自己在帮母猪助产。
比如,七岁时,把调皮捣蛋的纪云帆几拳打落进了他自家鱼塘里,当时肉嫩可爱的纪小帆,被鱼塘里的肥美鱼群当成“特色鱼食”,被那一张张鱼嘴围攻“唰唰唰”地啜了半天。后来
直到现在纪云帆对活鱼还有些阴影,只是这阴影只有他自己知晓,也只能由自己承受着。这若是让人知道,堂堂济云堂的二少爷害怕活鱼,岂不是被人笑掉大牙?
或许,从那时候起,纪云帆开始对石水凤又怕又烦。后来,还把石水凤当做死对头,抓住机会就要使绊子。
一想到石水凤,萧暮云的嘴角又莫名地上挑,这丫头应该是他来到莲花县之后遇见的第一个好友,当然也是最特别的。
他伸手又抚摸在自己右边额角的那条蜿蜒的细长疤痕,眼眸里刚刚闪过的光,又转瞬暗淡下去。
他起身推开窗户,满地细碎残叶,被夜风卷起,挥挥洒洒,空气里依然散播着植物汁液的清新气息。
所有破碎的一切,都暂时变得寂静安详。
萧暮云抬首望了眼那孤冷的月亮,单手将酒坛举起,仰头一饮而下。
心中有事的人,贪杯,但,易醉。
没喝几口,那酒坛便空了。
喝酒的人,似乎也醉了。
他扬手,顺势将酒坛往窗外一抛,哗啦啦地碎得七零八落!
萧暮云一人独酌,愁肠满绪。他扣响着桌面,不禁幽幽吟唱起来:“世人都说这酒是好东西,宁在酒中癫,不羡天上仙!”
“半醉半醒似人间,如来如往道不同!”
“用舍由时,行藏在我!”
“不错!不错!哈哈!”
萧暮云嘴角的笑意里尽是癫狂的释放,他身子晃晃荡荡,步伐不稳地走近了床榻,身子一斜,便倒睡在了床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了,萧暮云忽然发现自己又出现在了后花园的那棵梨花树旁,而母亲正坐在亭子下面看书。
眼前的母亲身上穿的还是她素日喜爱的那条杏黄色裙衫,外面还披着驼绒拼接织锦缎的大裳,上面布满蜀绣的花纹。
母亲是极美的女子,平日喜欢读书、调香、弄琴,说话的声音温柔好听。
“母亲!”萧暮云发现自己的身音居然只有五六岁的样子。
他恍惚间明白,是啊,眼前的母亲还是这般年轻。
“云哥儿!快过来!”母亲满眼宠溺地看着他,朝他伸出了双臂。
他没有迟疑,一头扎进母亲的怀里,死死抱住母亲。
眼眶不断涌出的热泪,瞬间淹没了整个世界。
“母亲,儿子想您!儿子好想您啊!”
“云哥儿,你是男孩子,不要哭!不要哭!”
忽然,鼻息之间弥漫了梨花的清香气息,旋而,四周香风乍起,一层层嫩黄的梨花花瓣,如同漫天花雨。
浪漫唯美得好不真实。
萧暮云再抬头看母亲时,母亲果然已经不见。
而眼前的花雨却越发磅礴,那花瓣自上而下落下来,再从四面八方不断翻涌,一层又一层毫无停歇地覆盖上来,一浪又一浪地不断袭来,最终将萧暮云吞噬。
他像是被这些花瓣活埋了,四肢麻木,无法动弹,连抬一下眼皮都特别艰难,更糟糕的是,他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这四周变得密不透光,眼前只有幽暗,鼻翼间都是梨花的香气。
窒息。压抑。绝望。
不知从何处再次传来母亲的呼喊,“云哥儿!云哥儿!云哥儿!”
萧暮云刚要回应,又被什么哽住了咽喉,他急火攻心,胸口一阵疼痛,居然在梦中呕血醒来。
萧暮云额头不断滚落着汗珠,周身的衣服也被汗水打湿。
身上的黏着感让萧暮云很不舒服,他脱掉上衣。
灯火下,他的前胸与后背,几乎布满了扭曲突兀的伤痕,有许多甚至是旧伤痕上再落下新伤痕。这些凹凸不平的伤痕蜿蜒在萧暮云身上,好像一条狰狞的蛟龙。
他脖颈戴着一枚白玉坠,正是母亲留给他的遗物。
萧暮云捂着起伏的胸口默默道:“母亲,您的仇,儿子从未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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