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人非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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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三老中,施无撄和无崖子都是孤儿。
施无撄不知门户,师父给她取了施姓。
无崖子是家道中落流落街头的少年郎,本家姓张。
唯有李秋水是湘西一官员之女,本名金莲。
不过入了逍遥派后,逍遥子从《庄子》中取字,给他们每人都取了道名。
李秋水有一妹,后世都传她叫作李沧海,其实是错的。
她姐叫金莲,那她名字当然就叫翠莲了。
当时李秋水入门时李翠莲还未出生,故而并未入门。
后来李秋水嫁给了无崖子,两人回家探亲,无崖子第一次见到了李翠莲,当时她方才十一岁。
古代文人多数都是萝莉控,无崖子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将李秋水之娇媚、李翠莲之纯真糅合,进行了艺术再加工,创造出了一个又纯又骚的虚拟完美爱人。
他的灾难,也是由此开始。
虽然受害者有罪论不对,但不得不说,深度二次元控还是不要和三次元结婚了。
李秋水并不知前夫精神出轨了自己的妹妹,诉说着前尘往昔,杨巨常从无崖子那也听说了许多他们师兄弟、夫妻之间的纠葛。
结合两家之言,他做出了自己的推断。
并联想起前世失败的感情,发现那时自己为了还贷,每日被迫加班到深夜,确实极少和前妻有夫妻生活,他前妻和李秋水差不多,红杏出墙也就不奇怪了。
事实上那个时代,夫妻关系往往也只是一种有关财产合作的法律关系,许多心眼多的男人,都会找能赚钱的女人强强联手,而私生活上则是开放式婚姻,各玩各的,已经完全不出奇。
而蠢男人,则还抱着传统观念,接盘那些好吃懒做的漂亮女人,过着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赚钱养家女人貌美如花的生活,最后被吃干抹净,净身出户,自己,就是那个倒霉虫。
杨巨常忽然感到了万分庆幸,大多数如他一般的可怜虫都沦为流浪汉,憋屈而死,自己却还有重新见证一次人生的机会,所以遇到不公,该暴走就暴走,人活一世,但求念头通达。
“师弟。我也是被逼的,姊姊固然有错,但根本原因不在我身上啊。”
李秋水还在试图为自己辩解,但杨巨常已经没什么心思听下去了。
他们逍遥派的修心宗旨就是全性保真、逍遥自在。
这一宗旨如果走了歪路,便是恶道,前面三个都已经入了恶道,受贪嗔痴毒害,已经说不清谁对谁错了。
更何况杨巨常也不在乎。
“好了好了师姐。家丑不可外扬。”杨巨常阻止了李秋水的说话,“你现在告诉我丁春秋身在何处,等我灭了星宿派,逍遥派回归一统。届时凭我们同门关系,全可大修两国之交,亲上加亲。”
亲上加亲,是,他是自己师弟,又算是半个孙女婿,确实是亲上加亲。
李秋水收起眼泪,就像完全没哭过一样:“丁春秋那个恶贼听说你要来,早就吓得躲起来了。姊姊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但星宿派在哪里还是知道的。姊姊同你一起去。”
杨巨常道:“谢过师姐美意,灭星宿派我一人足矣。我就怕他本着灯下黑,偷偷躲到这里来,叫我白跑一趟。”
李秋水脸色不变,心率却加快了几分,暗道莫非他看出来了?
“所以师姐可找个向导为我指路。而师姐你搜索皇城,若是丁春秋真逃到这边来了,就麻烦你代为出手,诛杀叛徒了。”杨巨常意味深长地说道。
李秋水心道:好险恶的师弟,多半全被他看出来了,这是逼我立投名状啊。
她嘴上应承道:“是极。姊姊全凭师弟指示。”
杨巨常在宫中用了午膳,请宫人照料胖虎,李秋水则点了一品堂一路人马,送杨巨常往星宿海去了。
他走后不久,李秋水唤来丁春秋。
“让王和灵鹫宫的小贱人纠缠不清,今后灵鹫宫若要害我,他多半不站我这边。丁春秋,他向你的星宿海去杀你了,你须得好好想个法子招待他,一定要让他永远留在那里才行。”
丁春秋也收起了张狂的神色,颇为郑重道:“他的北冥神功确实了不起。如今文的不行,只能来武的了。”
却没发现李秋水看他的眼神已有异色,而且有些话并没有告诉他。
二人一番计较后,丁春秋以门派密信,快马加鞭,先一步送到了星宿海总部。
星宿海位于西夏以南,要越过大宋陇右都护府,即吐蕃唃厮啰部,乃是一片极大的湖泊群,以小湖密布如星罗得名。
这一路路途说远不远,说近的话快马也非要个三五日不可。
一路上杨巨常欣赏着西域草原美景,经过青海湖时,还不紧不慢地在湖边撒了泡尿,绕着湖岸领略壮丽山河。
湖边草原茵茵葱葱,成群的绵羊被牧民驱赶着,咩咩叫着向不知何处而去。
乍一眼望去,葱绿的草原、碧蓝的苍天,满地的绵羊、浮空的白云,竟然彼此相映,宛如镜中的倒影。
“织女弄机杼,玉纽同光晒。满地白棉花,一弹成春霭。”
杨巨常兴之所至,开口吟道。
“侯爷好诗才。”一品堂高手中,一个着白衣的书生出声拍马道。
此人本是米脂一个屡次落第的书生,那里被司马光划给西夏后,他自觉在宋国怀才不遇,便入了西夏一品堂。
少时有过奇遇,得异人传授剑术,剑法高强狠辣,江湖人称“夺命书生”,乃是右堂排名第一十三位的高手。
因为懂多国语言,所以颇受重用。
杨巨常奇怪地望了他一眼,问道:“你说好?好在哪里?请详细描述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以及作者是出于什么样的心境写出了这首诗。”
夺命书生闻言一愣,露出尴尬的神色,躬身行礼道:“学生驽钝,聆听侯爷教导。”
杨巨常道:“唏!作者几十年阅历汇聚成几十字,你教一群几岁的孩子去理解,不是有病么?继续上路吧。”
“是。”
夺命书生已经习惯这侯爷一路拿他们打趣解闷,得到命令后,拔营上路。
过了青海湖,众人很快便进入了正式的吐蕃境内。
甫一进入,杨巨常便见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当真是叫他大开眼界。
只见前方经过一群番僧,路边一个老农因为跪得慢了,那些和尚便说他不敬佛,竟然使金刚杵硬生生敲烂了他的双腿,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去。
那老农本来就年老体衰,因为劳作过度身上多处残疾,被这一伤,倒地吐血,一时又死不了,只是虚弱地哀嚎着。
杨巨常对吐蕃实在了解甚少,只是在大理时恶补过一些吐蕃政治格局,知道此处教权甚大,却想不到大到这种程度。
夺命书生看出他的惊讶,在旁解释道:“凡以恶指指僧人者断指,以恶意视僧人者剜目。这是唐时的吐蕃国王赤祖德赞定下的规矩。那个农夫应该是哪个贵族的奴隶,没什么大不了的。”
杨巨常望向那群远去的番僧,脸色逐渐沉了下来。
“这群狗,真是piss me off。”
夺命书生看到杨巨常一脸杀气,急忙劝道:“侯爷,这里是萨迦派的地盘,我们要去星宿海,还是不要打草惊蛇了。”
杨巨常仿佛没听见,策马朝那而去,一指了结了老农的痛苦。
那群僧人正诵经行路,忽然间身后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雷鸣,惊得他们浑身巨震,体内流转于三脉七轮的真气竟然险些被震散。
他们连忙运气凝神,却发现前方不知何时站了一个阴森森的黑衣道士。
只见那道士五指并拢,作掌刀遥遥欲劈状。
番僧们听那道士说了句什么,他们对官话不熟,正欲思索理解时,却不知这便也成了他们生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狗种,准备进入地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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