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仙门也是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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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习性有时会在一个时代莫名其妙的流行在所有人的身上,人们都有个从众心理,既然别人都这么干了,那肯定是好事。
阿宝是个拒绝流行小能手,比如在上一世古装大流行的时候,阿宝早就已经穿腻了古装。
她买过三十多套明制服装,她就只喜欢明朝的。宋朝的宋裤买过几条,但是裤脚太大了上厕所不太方便,买来了也不怎么穿。
反而是裙子更方便,可以全部揽起来,裤子不好揽,大裤脚真的不方便。
所有穿古装的姑娘都喜欢轻纱大袖,阿宝喜欢小袖和马面裙,觉得这样利索一点日常一些。
小七可不知道自己送错了礼,她满心欢喜。
下午小七坚持陪阿宝逛了瑞云峰,好在这个季节下午也挺凉快,南方还没有真正的冷起来,坐在神兽上悠悠的飘着。
大迎风脑很安静,偶有十来岁的杂役男弟子在走动,或收拾菜园子,或修剪保养路边的花草,活干的很慢很细致,有点仙童逍遥,岁月静好的味儿了。
原来女修住宿区是女杂役弟子搞卫生和养花草,男修住宿区是男杂役弟子搞。
这些杂役弟子都是十来岁的孩子,长得周正,行为兼卑,就像书中描写的仙人们的打杂守门童子。
阿宝看着秀丽景致中的男童女童,一下子恍然大悟。
能来宗门做杂役的,也要聪明伶俐有一定的修行能力,灵根清晰度至少要超越一般的凡人,都是极灵慧的孩子。
他们的月银是每月二两银,干完宗门任务后,也可以去干自己的事多赚一些,宗门任务不重,认真干一天也就两个时辰,就是四小时。
凡城俗世这么大的孩子都没长大呢,也赚不了钱,所以杂役弟子也是弟子,达不到要求也进不来呢。
正常年景下一斤大米才九颗铜钱,二两银子可以买二百二十斤大米,加上一斤是十六两,可以想见这些钱能买多少大米了。
想明白了这点,阿宝也不再觉得杂役弟子委屈了。
回到自己的瑞安洞府,已经是下午将近四五点钟,还只是走虎观花的看完了瑞云峰的各处小山头。
瑞云峰除了峰主,还有另外两名真人上师也有授徒,那两个的徒弟更多,但因师父有别,和阿宝聊天的时候带着一种不熟的陌生感。
所以只同两个女弟子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无非是:“这里可真漂亮。”
“这里一直很漂亮。”
“原来你就是峰主新收的小弟子,家是哪里的?”
储如此类的八卦。
阿宝只好和小七离开。
不是同一个师父的徒弟,一点也不亲近。
小七絮叨:“这些人的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以为做了山上人就是神仙!在这里我们师父的修为才是最高的,师父也是最年轻的师父,而且是她们师父的师叔,我们也算是她们的长辈,你都瞧见了她们是什么德性,以后甭理就是。”
一个山峰就是一个江湖,哪里都拉帮结派,相互看不顺眼。
晚上阿宝一个人自己做饭,吃过后拿出师门储物袋,倒出里面的东西看了看。
新的衣裳被褥,八套四季牙白色织金弟子服,是真的织上金线的。
这套衣裳出门的时候看起来多漂亮啊!
混到十里长街上,都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也像上一世大公司穿着昂贵定制制服的员工,代表着高工资高福利和大公司的体面,给人的感觉就是好有钱好有钱。
阿宝上一世后面的八年,一下子赚了好多钱,就是穿着定制制服赚来的。
阿宝想到这里突然的忍不住笑了起来,感觉这时候的生活和上一世没什么两样。
大炕很舒服,十月末微微有点冷的晚上,做饭烧过来的热气,刚好温了炕。看了一个时辰的书,到了打坐时间。
当洁白的光在夜里将小姑娘笼罩,一下子沐浴在舒适之中,阿宝轻轻笑了笑,终究还是不一样的,和前世截然不同了。
禅乐之美,书上有过各种各样的描写,但最终都不如自己亲身体验来得美。
打坐得法,胜过一切人间殊胜,连夫妻床上打架那点事,也不过尔尔。
所以好多仙修不成亲,成亲的那一点点萤火之光的温存,与修行相比,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惦记的。
就好比成亲是一颗铜板,修行是一百两银子那样的严重区别。
后宅雌竟,人情世故,也不过是不值一提的昏黄烬火,已经燃烧不了阿宝这种人的激情了。
所以高枕无忧睡了一觉起来的阿宝,被门外冻了半晌的江雪娇震惊到了。
江雪娇坐在阿宝洞府门前的六角亭里,看到阿宝出来,一脸喜色的迎上来道:“我昨儿就听说了你到这里来了。南海那边的事,当时是我不好,我有点随性而为了,那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想提点一下师妹,就是我嘴说话不太好听,心是极好的。”
阿宝早就忘了那些鸡毛蒜皮的事,而且也忘记了这个人。
江雪娇却自觉美貌与语重心长的道:“阿宝师妹,我就住在隔壁的云顶峰的凤凰台上,有空的时候过来坐,陆师兄是天天都要到我那里喝茶的。既然我们现在同为亲传弟子,就不要太过疏远了,去挖药材历练,我们可以约了一起去。”
阿宝心下冷笑,这个东西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呢?
同一座峰的不同师父的弟子都是很冷淡的,这才是正常现象。为什么这人就要和别人不一样?
阿宝笑了笑当做客气,也不请茶也不送客,只道:“我有事出门,这位师姐请自便。”
笑话,这种无效社交,耗费人力物力,还是少来一点吧。
她骑上飞虎悠哉悠哉的去找李菊花了,至于去云顶峰主峰闻道堂听课,三天以后再说吧。
闻道堂隔壁设了识字堂,专门给小弟子识字用的,先生必须脾气好。都是些老修士了,又没什么大的修为,把修行当爱好,读书当正经,一辈子功名无望,修行不行,也就来教孩子们识字。
阿宝自觉自己是个有文化的人,繁体字像形字她都认得,上一世的爷爷的爹是个戴了红点子的京官,犯了小错误被发配到彩云之南,路上车拉马驮了五十多箱线装书。
那些书后来被当官的大堂哥全部霸占了,送给了上司结交了权贵。
但没送走时阿宝天天和二哥蹲在阁楼上看了个遍,连猜带蒙的,猜测了故事的完整性之后也猜测了所有的字。
所以她一来就是识字的,这个世界的文字和上一世老祖带回家的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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