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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朱家集


往回走的路上,罗小二忽然在多出的那部分记忆当中,想起山下似乎是有一处名为朱家集的村庄。

  值得一提,之前那个被血法上人抓到洞府里面的老夫子,姓朱,名九章,他便是朱家集的,在县城书院里面当教书先生。

  说来这位朱夫子也是倒霉,好不容易寻到一个时间,准备回家看望家中妻子,不料半路碰到血法上人,不由分说之下,将他直接掳走,折磨致死。

  “要不下山去村子里弄点吃的?”

  罗小二说走就走,他实在是饿得受不了,一连吃十多天野果,他都快要忘了肉是什么味道。

  得知道,当初在山上那可是顿顿有肉,餐餐有酒,现在的日子,就连山上老鼠都要比他吃得好!

  通过日照大致判断了一下如今的时间,时间还早,现在下山赶去朱家集,说不定还能蹭上一顿午饭。

  回到洞府换了一身行头,穿着一身儒雅青袍在身上,再配上朱九章几十年积攒的那种书生儒雅气,要是再整几句之乎者也,别说,还真就像那么一回事。

  “血奴,咱们下山!”

  带着血奴,往山下走,还没走出多远,罗小二遥遥就瞧见有一樵夫,正卖力用斧头劈砍树干,咚咚闷响声,传得老远都能听见。

  罗小二整了整衣冠,确保看上去不会太出格,这才上前来到樵夫身前,躬身作揖:“老伯,小生是途经此处的游历书生,想向老伯打听一下朱家集如何走?”

  樵夫抹了一把额头汗水,然后直起身子抬眼上下打量罗小二,笨手笨脚学着也作了一个揖回礼,然后为罗小二指了一个方向:“顺着山路往下走两里地,出了这片林子,就能看见朱家集。”

  罗小二当即拜谢,顺着樵夫所指方向,带着血奴加快脚步赶路。

  樵夫喃喃自语:“朱老先生已然许久未归,这年轻后生,该不会是去专门拜访朱老先生的吧?”

  眼看着主仆两人越走越远,樵夫不再多想,他还得为一家人生计操劳,于是埋头继续砍柴。

  一担柴,一斗米,家五口,油盐贵。

  沿着山路,穿过一片竹林,眼前豁然开朗,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俨然是一幅山中桃花源之景。

  眼前村庄正是朱家集,有近千户人家,在周围一带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大村。

  由于时间已经接近正午,家家户户屋顶烟囱都升起袅袅炊烟,在外忙碌一上午的村民,除自带干粮外出的人外,其余人都扛着农具往家赶。

  路过罗小二身旁时,这些淳朴村民走远几步后,则是会交流议论眼前这生面孔。

  “这是谁家小孩呀,看着眼生的很。”

  “看他打扮,倒是很像读书人。”

  “读书人?我们村子里好像也就朱夫子他们家是读书人,这小孩该不会是朱老夫子家远房亲戚吧?”有人猜测道,可是当即就被另外一人给否决了。

  “别乱说,你看这小孩打扮,以朱夫子他们家条件,怎么可能攀上这等远房亲戚!”

  听到这些村民议论声,罗小二凭借着朱九章的记忆,全都认识眼前走过的村民,甚至是其中还有一些人的名字都是朱九章亲自给取的。

  罗小二没吱声,只是自顾自往村子里面走。

  他要去村子里换点吃的,血奴身上背着的包袱里,那可是整整一包袱沉甸甸的金银呐!

  “要是可以换到腊肉那就更好!”

  罗小二咽了口唾沫,顺着记忆找到朱家集最为富庶一户人家,站在门外恭敬敲响大门。

  不多时,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一条门缝,从门缝里探出一颗脑袋来,长得贼眉鼠眼,颧骨位置有一颗带毛黑痣,那长相简直是不堪入目。

  “你找谁?”丑汉上下打量罗小二,带着戒备问道。

  “我不找人,我只是想。”

  哐当一声,丑汉听到罗小二说是不找人,翻了一个白眼,缩回脑袋,将大门给重重合上。

  在朱九章记忆里,这家人明明就很是热情好客才是,如今这是怎么回事?就连话都不听人说完,直接就将人给拒之门外,这也太无礼吧!

  随后,罗小二一连敲响另外几家大门,对方看到罗小二书生打扮,态度虽然是要比第一家好上不少,但是都拒绝了罗小二想要交易粮食的请求。

  罗小二很是纳闷,自己可是拿真金白银来与他们交易,这伙人怎么就毫不犹豫拒绝呢?

  带着心中这一疑问,罗小二用几个铜钱从村子里混吃等死的地痞无赖口中得知,这些朱家集的大户,之所以没人答应交易粮食,是因为就在前不久,朝廷调集大军又一次围剿横山匪。

  大军所过之处,雁过拔毛,兽走留皮,这些有钱人全都怕得要死,人都已经跑光了,家里粮食和值钱物品也是早就转移到县城里面,哪里还会有多余粮食拿来交易。

  仅仅只是一个加派的剿匪饷,就已经是将这些大户都给折磨得伤筋动骨,更何况,据说是朝廷大军征剿横山匪吃了大亏,折损了好几千兵卒。

  按照朝廷惯例,这些损失,那都是得由他们这些生活在横山附近的有钱人来出才是,反倒是那些底层百姓,朝廷动都不带动一下,可能也是觉得就算是将这伙人敲骨吸髓那也榨不出多少油水来,还得惹得天怒人怨,实在是不值当。

  “公子,小的这里倒是有一个去处,他们家有粮,做腊肉,更是村子里一绝!”

  地痞无赖说完这话后,便不再往下继续说,而是冲着罗小二嘿嘿笑着。

  他这是什么意思,罗小二岂能不知,只得是从怀里添了对方十枚铜钱。

  没想到的是,这地痞无赖居然嫌弃给的少,将这十枚铜钱在手心上下抛动,一脸为难。

  “公子,您看您这么有钱,就舍得只给这么点带路费?”

  “你想要多少?”罗小二问。

  “起码得这个数才行!”地痞无赖伸出一个手指头,在罗小二眼前晃了晃,“一千文,少一文都别想让我给你带路。”

  说罢,地痞无赖抱着一只胳膊,另外一只胳膊上下抛动那十枚铜钱。

  这地痞无赖自认为吃定眼前这人生地不熟的公子哥,然而他不知道的是,罗小二在他提及“腊肉村子一绝”时,脑海中就已经有人选,只是不确定,到底是不是他家。

  为此,这才掏出十个铜板来,想要让这地痞在前带路。

  没想到的是,这家伙居然狮子大开口

  “滚!”

  罗小二冷冷从嘴里吐出一个字,顺带着将那十枚铜钱收回,头也不回转身直接离开。

  这下子轮到地痞傻眼,明明就到嘴一块肥肉,怎么就飞走了呢?

  他急匆匆大喊:“没我带路,你会后悔的!等你找不到人,我看你怎么办!”

  罗小二头也不回,任凭他在后面喊叫,自己走自己的。

  地痞先是冷笑,随后是吃惊,最后变为怨毒紧随在罗小二身后。

  罗小二要去的地方,正是脑海中多出的那团记忆原来主人,朱九章他们家!

  在朱九章记忆中,经常会有学生送出束修之礼,其中有肉干,也有人送出鲜肉,家中吃不了,朱九章就会让他的夫人将之腌制成腊肉风干保存起来,要是朱九章要远行,都会带上一些腊肉出发。

  久而久之,朱九章依旧是那个让人敬仰,学识渊博,学富九车的夫子,他的夫人凭借着腊肉一绝,在这朱家集也算是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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