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人间多久,我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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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刘季的第二次邀请。
邓儒认真的想了想。
长生,真的很好么?
长生它只是个伪命题。
宇宙都有可能嗝屁,一个小小星球上连摇篮都出不了的生物还妄想着永恒不朽。
挺可笑的。
而且,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啊。
他还答应了秋缘,要给后世人留一簇篝火呢。
“不了,长生而已,我若是做成了事业,人间多久,我活多久,那才有趣呢。”
邓儒呵呵笑着,拍去身上的尘土,顺着来时路下了山。
归隐地。
或许等到他功成名就了,他会回来看一看。
但,长生。
他不屑。
人活那么久干什么,又不能真正的永恒不死,活再久那也是乌龟王八蛋。
老而不死是为贼。
现在的他可能还会是热血的青年,等老了呢?千年万年后呢?
会不会成为祸害世间的人?
祸害罢了。
一万年太久,人,只争朝夕。
“哈哈哈,无妨,归隐地就在这,你若后悔了,随时可以回来。”
刘季哈哈笑着,他看着邓儒摇着头。
似乎是在感叹,又是个热血的少年。
热血的少年会热血到死,也有可能在死亡前惊恐的,一步一步的,哪怕用手也要爬上这座山,祈求长生。
他不知道邓儒会是哪一种。
但,热血的少年所能做的事情,总归是让他期待的。
.........
邓儒下了山。
二狗那边已经成功的剿了一支匪回来了。
该说不唠,二狗效率真的高。
“走,继续行军。”
邓儒对二狗吩咐道。
在知道了虎符消耗的银子会重新回归天地后,也便不在乎了。
花,大把大把的花。
银子花完,还会重新回归天地,那四舍五入,不就等于没花么?
免费的兵啊这是。
........
又花了十多天。
邓儒终于到了镇北城。
邓儒手中的兵马,已经成功的。
坐拥三百斩马冠军,一千二百重装神射手,七百镇国矛士,三百玄甲斥候。
按理来说,经验值是不可能涨得这么快的。
但是吧。
虎符在二狗诞生的时候就解锁了一个功能。
除了老兵带你捡肥皂这个功能之外。
还有二狗带你捡肥皂。
总而言之,二狗作为一个参透了四渡赤水的统帅。
他也是能够每日给士兵提供经验值的。
而且要比一般的顶级兵种多。
再加上随着部队里的顶级兵种越来越多。
每日那些老农,新兵们分到的经验也就愈来愈多。
至于说,为什么没有练重骑兵。
因为邓儒发现,秋缘的部队栏里。
那些升级的士兵。
基本上.......
全是大燕轻甲枪骑兵。
不知道是不是她有点忙,士兵目前最高级的只有轻甲枪骑兵。
至于说,秋缘升级兵种的思路,邓儒大概也能够猜的到一二。
卧槽,这个兵悍不畏死,不用来破阵太特么可惜了,全升重装骑兵吧。
咳咳,当然了,秋缘肯定不会这么粗俗。
她的想法大概是,既然有这些悍不畏死,没有意识的士兵在。
就没必要让有血有肉,有家人的士兵们再去担任破阵这一危险的行业了。
这些兵死了,用钱可以再招。
而那些有血有肉的士兵死了,他们家里顶梁柱就塌了。
反正,秋缘的兵,就是他的兵,他的兵就是秋缘的兵。
不用分家的。
所以,邓儒便没有多此一举,再去练破阵重装骑兵了。
破阵这件事,斩马冠军可以胜任。
三百成规模的斩马冠军,基本上指哪打哪,打哪破哪。
一千二百重装神射手,基本上就跟巴弓似的,那射击速度,那穿甲力度。
堪称古代版加特林。
他见过二狗单单指挥这一千二百神射手,把一座山寨射成了大刺猬。
恐怖如斯。
三百玄甲斥候,则完美的承担了侦查,骚扰敌阵,清剿敌军骑兵的作用。
而七百镇国矛士,他们将是邓儒手中最坚固的盾。
往那一杵,就如同万古青石一般不可动摇。
基本上不来个斩马冠军一样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或者重装骑兵直接拿着四米大枪破阵,不然基本上他们的阵型稳如老狗。
“大人,我们到地方了。”
二狗指着远处的镇北城说道。
“哈哈,哈哈,他妈的,终于到了。”
邓儒此刻,头发乱糟糟的,一身衣服脏得几乎像是在猪圈里滚过一样。
将近一个月,风餐露宿。
睡也睡不好,恰也恰不好。
连换洗的衣物都忘记带了。
好在,此刻,终于结束了。
马上,他就要入主镇北城城主府。
成为一方诸侯了。
然而,当他真正看到那座所谓的镇北城的时候。
他人傻了。
城池破破烂烂的就不说了。
那城门上那块镇北两个字的门匾。
摇摇晃晃,都快掉下来了。
城墙上稀稀拉拉的站着百来个,按年龄能当他邓儒爷爷的爷爷兵。
此刻,老弱病残,这四个字,深刻形象的出现在了邓儒的眼中。
“前方何方兵马,此为镇北城,止步........”
城楼上,一个老爷子用他那快断气的嗓子对邓儒的队伍吆喝着。
“........我收回我之前的想法。”
邓儒扯了扯嘴角,只觉得自己之前左担心,右担心大概是白操心了。
而且来这之前制定的计划,估摸着,也要全部推倒重来。
什么杀地主,分田地什么的.......
就这个犄角旮旯,就这门匾都没两块地的地方,能引来地主?
全部推倒重来。
“我乃越国国君亲封子爵,镇北城城主邓儒,此乃城主金印!”
邓儒对着城门上那个老爷子说道。
“什么?你说你叫什么?我年纪大了,耳朵有点不太好使!”
城墙上的老爷子用他嘶哑缓慢的声音回应道。
“.........不是,这玩鸡毛啊。”
邓儒真的很想,很想吐槽。
“我是国君亲封的,子爵!镇北城的城主,邓儒!城主金印!在这!”
邓儒用自己当年跟自家老爷子说话的方式,一段一停顿的对着门上的老爷子说道。
“啊?”
那老爷子愣了一下,显然是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什么。
很快,他反应了过来,脚步一个踉跄,飞快的下了城楼。
那脚步,跟他刚刚那一副半截脖子入土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邓儒都懵逼了。
不是,这是老弱病残?
那他是什么?
小弱病残吗?
不多时,那老爷子从城楼上跑了下来。
以一个非常丝滑的滑跪来到了邓儒的面前。
“小老儿,见过公子,公子啊,没想到您还活着啊。”
那老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道。
“???”
“六。”
邓儒都不用问,就知道,这个老头儿,估摸着又把他当成那位和他在这个时代,同名同姓,说不定样子还一样的家伙了。
但很可惜,他不是。
但是,问题不大,他可以是。
只要这个身份对他有好处,那他就可以是。
若是这个身份对他没好处,那随意。
若是这个身份对他有坏处。
别,千万别来沾边,我是二十一世纪好少年,不是你们这的封建贵族的儿子。
别来沾边嗷。
但现在,很显然,应该是有好处的。
就这个老兵的态度来看。
那个和他同名同姓,甚至同模样的家伙,他的家族对手底下人应该不错。
国君也说过,你还是那么宽厚这种话。
所以,可以继续冒认。
“老人家起来吧,你说东西,我失忆了,记不太清了。”
邓儒将老兵搀扶起来。
将老兵有可能的嘘寒问暖,有可能的询问,用万能的失忆大法搪塞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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