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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傻瓜,我愿意!


陈化醒来时已然不知过了几天,睡梦中他仿佛置身于一座广阔无垠的宇宙之中。

  一颗颗,五颜六色的星辰,上面似乎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

  有些穿衣打扮似乎与王叔休闲时很是相似,陈化仿佛化为了一缕缕能量,一缕缕风,徜徉在各个星球之间。

  体验着各种光怪陆离的世界。

  “这就是成神的感觉吗?”

  陈化有些陶醉于这样的感受,但是美好总是短暂的。

  一股股抽离感在他体内传出,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在被人无情夺走。

  这样的抽离感千丝万缕一般,每一份很小,但是数量众多,偶尔还会有几波大的。

  这种感觉一直持续,一直持续,他觉得自己开始变得虚弱起来。

  意识逐渐模糊,消沉,散去。

  陈化缓缓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普通的大脸。

  大脸上的表情满是关切。

  “王叔,我有点饿,想吃红烧肘子,酱醋排骨...”

  厨房内,王叔围上围裙,手上不断的颠勺,嘴上不忘骂骂咧咧:“臭小子,要么一直不醒让人担心,要么醒了就压榨你王叔,真是上辈子欠你们两个的。“

  说着将铁锅放下,微微扶腰。

  客厅内,陈化正与林晚晴说着话。

  “陈化,你王叔在乌云城有没有去过醉香楼?”

  陈化感觉面前的婶婶似乎神采更胜往昔,面色红润,不明所以,难道是那天匆匆赶路,所以气色不好?

  “婶婶,王叔很老实的,从来不去哪种地方。”

  林晚晴回身瞥了一眼厨房中竖起耳朵偷听的高大身影,轻哼一声,面露满意之色:“哼,还算他老实。”

  “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我记得好几次都有教堂的修女给王叔送花。”陈化嘴角噙有一丝笑意。

  “什么?那你王叔接了没有?”林晚晴秀眉竖起,眼睛微微眯起。

  “额,没接,婶婶,你放心吧,王叔一直跟我说有个圣女老婆,别的花他看不上。”陈化被对方的肃杀之意吓到了,不敢再给王叔使坏,连忙解释。

  顿时,客厅内再次如沐春风,厨房里的人也重重的松了一口气。

  “这臭小子,越发蔫坏了,定是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以前多单纯的一个孩子,世风日下啊...”

  数日后,春雨城城主府。

  慕容雪眼神呆滞,直直盯着面前的戒指,不发一言。

  刘小姐看着下方的少女,微微叹息。

  对方这个样子已经好些天了,这样下去如何是好?

  自从她带着慕容雪的身体回到春雨城后,春雨城主还有他夫人,以及慕容雨都来看望过对方,但是慕容雪始终不发一言。

  几天而已,整个人就憔悴不少。

  要不是她说的那句,活下去才能为陈化报仇,她估计对方甚至饭都不会动一口。

  自己这次又到了能够待在外面的极限了,微微叹息一声,身形消散。

  房间中,慕容雪始终一动不动。

  良久,她慢慢将那枚储物戒戴在自己的手上。

  手中光芒一闪,一本笔记出现,慕容雪慢慢挪到书桌前。

  将那本日记珍而重之的放在书桌上,慢慢翻开第一页。

  熟悉的字体映入眼帘:

  圣灵历  1325年4月1日  春雨城高等灵能学院  天气  阴

  经过几天的舟车劳顿,我今天终于赶到了春雨城,一路的颠簸让我明白。

  王叔是个守财奴,小气鬼

  ......

  慕容雪一页一页翻着,感受着陈化曾经的一次次过往与心路历程。

  时而笑,时而哭。

  直到看到后面几页,慕容雪再也绷不住,趴在书桌上痛哭起来。

  那后面的一页,一页,没有了时间的记录,没有了自我的总结:

  父亲,我好像喜欢上一名女孩子,她长的好美,什么时候对她动情的呢?

  也许是那天对方站在胡老家门外,夕阳照过去的那一抹甜甜笑容。

  也许是那天晚上我们一起轧马路的夜晚

  我满脑子都是她的身影

  ......

  父亲,我与雪儿确认关系了,我好开心,又好害怕,我要变强,不会再让我身边的人再死去

  ......

  雪儿的占有欲好强,今天跟海神娘娘多说了几句话,她把我腰都掐紫了,不过吃醋的雪儿也好可爱,我喜欢

  ......

  今天好像有点过火了,差点出事,年轻的少年少女总容易冲动,当时还在雪儿的闺房内,这要是发生什么,我估计城主大人会活剐了我

  ......

  雪儿今天竟然想要包养我,虽然她家大业大,不在乎那几千金币,但是总有种吃软饭的感觉,所以我严词拒绝了,雪儿的这种想法,很危险。

  ......

  带着雪儿回家了,看着她笨笨的学着做饭的样子,真好,如果以后能一直这样就好了。嗯,我们好像新婚夫妻,我想娶她了,我求婚她会同意吗?可是好像不可以

  泪水打湿面前的日记,房间中,呜咽的少女哭声传来,伴随而来的还有一道坚定而真挚的声音。

  “傻瓜,我愿意!”

  圣灵历1326年6月16日,对于每一个漂泊在荒芜草原的游民来说,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

  但是伴随着一群不速之客的到来,这样普通的日子就不再普通。

  菩马所在的部落,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中不算起眼。

  只不过仗着依附于四大部落之一的土布部落才能够得以在草原中有一席之地。

  不至于被周围虎视眈眈的敌对势力所吞并。

  菩马按照往日的惯例,执行起斥候的任务。

  这样的任务他已经做了5年了,期间什么都没有发生。

  虽说如此,他还是始终保持着警惕。

  其他的几位伙伴虽然经常调侃他过于较真,但是他却并不在意。

  因为他的阿爹在世时,曾经教导过他,他一直铭记在心。

  “菩马,你要记住,作为一名斥候,最忌讳的就是松懈大意。你的职责不仅仅关乎你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的是还肩负着整个部落的存亡。”

  父亲的话仿佛还在耳边回荡,他也一直做的很好。

  收起思绪,菩马将耳朵紧紧贴在地面上。

  菩马常年风吹日晒的脸庞,陡然变得唰白,没有一丝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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