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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三 于晓萱篇


人们都说,缘分天注定,遇见一位你真心喜欢的人并不容易,或许人生某段旅途,他也曾为你带来了无尽的光亮。

  (一)

  夜晚的路灯如满天繁星,车窗外星光流转,闪闪烁烁,时而在天桥边层层叠叠,时而散开得无影无踪。于晓萱远远观赏着这星罗棋布的万家灯火,终是觉得不再有一盏灯是为她而留。

  她唤师傅摇下车窗,任由凛冽的晚风肆虐得拍打在如雪般洁白的脸颊上,终是忍着寒意,等待眼角的泪滴滑落、蒸发得烟消云散。

  这样绝美寒意的夜晚,她却如此泰然自若,仿佛与世隔绝,封闭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只有晚风陪伴左右沙沙作响。

  如若还能遇见,她多想将自己埋葬进那虚无缥缈的梦里,永远不再醒来。

  (二)

  毕业参加工作的第二个年头,于晓萱辞去了一线城市稳定的编辑工作,携带一本便携式笔记本电脑几经辗转来到了洛城。在这座与家乡相隔千里的陌生城市,她却愈发觉得亲切,只因不再相见于家人那副惹人厌恶的嘴脸,那似捆绑她命运的麻绳曾几度让她对这个世界毫无留恋……

  遇见柯白桦那天,恰巧是洛城初雪,半晴的空中飘着细小的雪花。拖着一身疲惫回到酒店楼下时,却见隔壁屋檐底下站着揉搓双手的柯白桦。

  他穿了一身挺简单的黑色的外套,帽子拉的很低,看手表的样子莫名得显出了几分局促。

  她别开视线,靠近酒店门口的那一刹那,他的目光忽然朝她移了过来,夜色下,只剩几颗星星点点的白色迟迟消散不去。

  在这看不清人脸和年龄的夜色中,于晓萱却忽然感觉看到了他皎洁的笑容,有些不可思议。

  正琢磨着要说些什么的时候,灯光突然像是应了景,将这方小小的初遇之地照得泛白,那一刻,她几乎忘记了呼吸,微红的脸蛋竟渐渐发热。

  如此澄澈的眼神,她不曾见过,像是屹立在高山之上频频闪烁的星辰,熠熠生辉。

  他踩着蹒跚的步履,缓缓靠近,将整张英俊又秀气的面容完全暴露在灯光下,高大的身材让她莫名觉得多了几分无言的安全感。

  “您好,我能否借用一下你的电话?”

  于晓萱像是被电击到了一般,尴尬又窘迫得从兜里掏出手机,毫不犹豫递过去。

  而他像是早有预料,只当礼貌性得看她一眼,声线极其温柔:“谢谢!”

  明明才是初见,这声谢谢却让她有了莫名的隔阂感,意识到这一点时,她不自在得摸了摸自己的头发,眯着眼睛平静得点了下头当做回应。

  直到他温柔的声线再次传来:“现在能来接我吗?挺冷的。”

  不一会儿,他把手机递过来,这下她看清了,帽沿底下有白色的纱布,许是受了伤,便将那十分醒目的白色刻意隐藏。

  于晓萱小心翼翼得朝那处指了指。

  柯白桦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柯白桦,动了手术,不大好看,就挺喜欢戴帽子的。”

  于晓萱点头示意,索性露出一副十分关怀的模样,在背包里摸索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包餐巾纸,猛得递过去:“擦擦。”

  “你…”他似乎还有什么顾虑,刚要琢磨着说些什么的时候,余光却瞧见了袖口处汇聚的小水珠,随即接过她手里的纸巾,“谢谢!”那种笑容,似是穿过了朦胧的风雪,格外清澈透明。

  凌晨一点钟的道路十分清冷,除了酒店里进进出出的几个人,便再也见不着任何初雪中穿行的身影。

  这次初见,该要怎么形容那种心情,她突然像是词穷了,按理说,经常写写画画为生活做记录的她是不太可能会出现这种状态的,可这一刻,她脑海里却是除了《仲夏夜之梦》这样美丽的爱情故事之外,再想不出其他的形容。

  与他的初见,她像是被浦克阴差阳错得滴了神秘的花汁,突然间狂热得爱上了眼前的男孩。良久,她摊摊手,意识到自己的想法多么得不切实际,便洋装无事人一般面对他微笑。

  于晓萱告诉他,自己是一名文字工作者,因为工作上的需要,便外出采风,可当他问道下一站亦或是之后的目的地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多么愚蠢的错误,这一趟旅途,她是从未好好得规划过,对于下一站是哪儿,她也未曾想过。

  而柯白桦却再次露出了笑意,这一回答像是在他的预料之中,也像是万千人之中必然会出现的回答,让他觉得平平无奇。

  “我家人来接我了,我们有缘再见。”柯白桦手指轻轻挥动,就当做告别。

  于晓萱也同他挥了手道别。

  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两个陌生人相遇的几率有多大?如果也能同电影中放映的那番,地球是圆的,兜兜转转再相遇又会是多么美妙的缘分,可他口中的有缘再见在这一刻却像是一盆冷水,让她逐渐迷失了方向。

  她呆呆得站在原处,看着他上了一辆轿车。

  回到酒店,于晓萱全然没了睡意,脑海中翻腾的全是凌晨初雪下的路灯男孩,闭眼搜寻,除了目光温和,她再也想不出任何可以形容柯白桦的字眼。

  他的神情真的太过温柔,以至于让于晓萱总是幻想着他们在某个路口再次相遇的场景,可她也深知:生活不是电影,遗憾和错过都没有结局,错过了可能就真的错过了,不会像电影一样还能遇见。

  就在这一瞬间,她猛然觉得自己在这件事情上变成了唯心主义者,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于她看来,都渐渐变得有迹可循。

  她只希望一切的想象都是真的。

  因为她也真的需要有个人能同她不离不弃,相知相守,也唯有这样,那颗流浪漂泊的心才能找到归处。

  家,从来就不是她的港湾,也不曾是她的后盾,因为在父母眼中,她的生活远远没有金钱来的实在。弟弟不到二十岁,就结了婚,大部分的资金都是从她腰包掏出来,可生活中十分拮据的女大学生上哪去掏出那么多钱。

  毕业参加工作后,他们非但不停手,还变本加厉得压榨她,两周前,父母找了一户人家,提出的彩礼十分可观,然而这些结婚的字眼于她看来是多么得荒谬可笑,那一沓沓通红的纸钱于她看来也是罪恶极了。

  (三)

  街角对面开了家十分有情调的咖啡馆,面积不大,布置得十分复古温馨,几乎每天,她都会抱着电脑坐上一个下午。

  这天一进门,咖啡馆里没什么客人,老板娘在专心地磨咖啡豆,那处暗棕色的站台旁边有一个书橱,阳光透过窗口照射进来,影影绰绰,一室的寂静。

  于晓萱缓缓靠近窗台的位置,抬眼间,竟发现咖啡馆门口赫然站着一个巨大的身影,阳光在他背后绽放,勾勒出一道美奂绝伦的金边。

  柯白桦一身清爽的休闲外套,依然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将帽沿压得极低,刹那间的四目相对,使她觉得时间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令她此刻微妙的尴尬无处遁形。

  良久的寂静后,他轻声靠近,却在她隔壁座位上坐了下来,随手从书架上拿了本杂志。

  如此美好的再遇,竟真的发生了。

  她怯怯得扭头,轻声道:“你好。”

  柯白桦握着拳头,将它平放在于晓萱面前的桌面上,缓缓张开,渐渐露出修长又骨节分明的手指,几颗五颜六色的果糖映入眼帘。

  他的声音依旧是十分温柔:“吃糖吗?”

  她沉浸在他的旖旎温柔之中,却始终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让她在那一刻觉得有些颓废。

  “谢谢!”

  他们都记得彼此。

  这一次的再遇,也让于晓萱觉得不真实,合上电脑,抿了几口咖啡,吞吞吐吐的表情别提有多么滑稽,她有许多话想说,却又不知从哪里说起,支支吾吾又脸红心跳。

  “你…还记得我。”柯白桦收回目光,样子却有些愣头愣脑。

  “记得。”她抬眸眨了眨眼,狡黠笑道,“柯白…”

  “柯白桦。”

  她想着,突然要说的话被抢了去,让人难得的不自在,还显得莫名尴尬。

  大概是没想到于晓萱会是这番楚楚可怜的模样,便将手里那把糖推至她身前,顿了半天才道:“总觉得,你跟其他人不大一样。”

  是啊,这一点,连她自己都觉得对极了,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怪人,柯白桦出现在眼前时,她抬眸的动作都要显得小心翼翼,而在这次相遇之前,她却大胆得思念至极,总是在脑海中浮现无数个版本的故事,且一个比一个离谱。

  “有吗?”她笑笑,抬手唤来了服务员,轻声问道:“喝点什么?我请你。”

  “那不行。”他静默了三秒,菜单都不看一眼,随口说了句:“老样子,谢谢!”

  服务员点头抱着菜单离开了。

  到这一会儿,于晓萱突然来了兴致,对所有存在心间的种种疑问有种一定要刨根问底的变态勇气,“常来?”

  他温言嗯了一声,随后回答道:“常来。”

  于晓萱仿佛在浸染的时光里看到了他低头抬眸的瞬间,那种神情明明是在看着她,却产生了一种飘向远方的错觉。这一刻,她猛然想起,自己以往写书的时候,男孩和女孩初次相遇时的场景五花八门,与她此番倒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样,她也明白,这是现实与虚构的差距。

  他们的相遇十分平常,但那种心境,却是与她在书中所描写的是一模一样。

  她发觉自己的心都是温热的,以至于变得愈发熨帖,差点让她分不清虚实,仿佛可以借此变得毫无畏惧。

  “你…是来旅行的?”他问。

  “算是吧。”这一回答倒显得十分漫不经心,严格来讲,她不知道这算不算旅行,因为在这座城市,她呆了快一个月了,期间也没有去过哪个景点,除了吃饭的时间,基本都在码字。

  见于晓萱有些窘迫,柯白桦点了点头,终于将那顶帽子摘下来,露出带有术后刀疤的光头。

  于晓萱怔怔得看了几秒,假装镇定得露出淡漠的笑意,原以为柯白桦多少都会觉得有些不自在,可令人意外的是,他却是用淡笑融化了周围所有凝固的空气。

  “你不要觉得不自在,不过是条伤疤而已。”柯白桦舒展了眉头,像个局外人一番,自顾得抿了几口咖啡。

  她抿唇笑:“你戴帽子想隐藏的就是这个吗?”一秒钟的百转千回之后,她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这个问题是多么愚蠢。

  “有一句话,我想对每个觉得我可怜的人说。”柯白桦抬眸道,“我们每个人都有伤疤,内在的,或外在的,无论因为什么原因伤在哪个部位,都不会让你和任何人有所不同。除非你不敢面对,藏起伤口,让那伤在暗地里发脓溃烂,那会让你成为一个病人,并且无论怎样假装,都永远正常不了。”

  于晓萱盯着他的眼睛,仿佛在白天也同样揽满了星辰。他说的这番话不无道理,许是哪本书上所摘抄下来的,时刻支撑着他,良久,她说:“我想,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如你所愿。”

  柯白桦同她讲了许多,脑袋里那颗瘤随时都会要了他的命,如果不是亲眼见到,她不会相信这样年纪轻轻,帅气迷人,温和有礼又像影视剧里男主角的男孩会有这番磨人的命运。

  讲到他家人的时候,于晓萱才觉得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他有很爱他的父母,以至于她产生了一种想将自己积极的一面传导给他的荒谬想法。

  只是那一刻,她不禁感慨道:如果他有健康的身体,人生绝对是一副十分景气的模样。

  一整个下午,她都没有心思码字,将自己完全放空,任由那不属于自己的思想满腔酸楚得去想象他的生活。

  直到黄昏晕染了整间咖啡馆,柔软的光线掠过窗台打在他的半边脸上,简直美好得不可方物,也在那一刻,柯白桦拿起桌沿上的便签,写下了一串数字给她:“有空常联系,跟你呆的这一下午,我总觉得无忧无虑。”

  于晓萱轻轻拿过那张纸条,在手机互相扫一下就能留下足迹的时代,他却用了如此浪漫复古的方式,是否是因为心中底气不足,她也无从知道了。

  那串数字被他隽永的字迹描摹于纸上,她却无暇顾及,直到柯白桦的身影最终消失在夕阳下,她才将目光收了回来。

  这座城市,无尽的黄昏每天上演,可绵绵不绝的钟声却无人与她一同聆听。

  她将脑袋倚靠在窗台边上,神情险些就绷不住了,记忆开始慢慢糅合,恍惚间,她又忆起了父母那副令人厌恶的嘴脸。

  如果脑中有瘤的是她,他们是否会不同于此时模样……

  原本两天后离开的计划也被这一下午的再次相遇搁置了,于晓萱怀揣着对柯白桦的爱慕之情跑到酒店前台续房,也因为漫无目的,她头脑一热竟一下子便交了一个月的钱。

  (四)

  那天晚上,她写了一个十分唯美的故事,最终命名为了《仲夏夜的相遇》,然而在这白雪皑皑的洛城,这个故事多少都并不应景,它的完成,更像是为她些许的遗憾补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点开柯白桦的聊天界面,她将整篇文稿发送了过去,双手被她攥得通红,尽管如此,她也依然强硬得装作没事人一样,十分期待他的回复。说起来,倒还是有几分胆怯或是惧怕的,从业以来,这是她第一次将自己完成的稿子毫不保留得发送了出去,而其中的原由,她此刻是无论如何也理不清了。

  柯白桦说:“明天有空吗?来我家里吃顿饭,我生日。”

  于晓萱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一来是难得的收到他的主动邀请,二来是想去看看他的家庭,那样温柔的父母,一定具备了足够她写作亦或是幻想的素材。

  这世间如果有什么痛苦,那于她来说,莫过于柯白桦的父母,整天活在提心吊胆的世界里,一定是时时刻刻埋怨着自己无能。

  如她所料,他的父母是一对十分温和的夫妻,从声音、动作、甚至是肢体语言,与他简直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特别是柯妈妈,她的一言一行都是温文尔雅的典范,柯白桦告诉于晓萱,他妈妈从小就是舞蹈的苗子,去过许多国家演出,就在事业的巅峰时期,却毅然决然放弃了所有晋升的机会,回到洛城陪同他养病。

  这在常人看来像是直接放弃了人生价值,可柯妈妈却说:“我的人生远远没有白桦的重要,如果有可能,她宁愿脑袋长瘤的是她。”

  直到吃完了那顿饭,于晓萱的脑海里对这句话的解读才算真正结束,这也正如她曾经看到的那句令许多人泪奔的一句话:“如果生命可以交换,医院的天台一定站满了妈妈。”

  初听时,她对这句话毫无感觉,只觉得不过是世人宽慰自己的言语,可在这一刻,她所有的想法甚至是情绪全都烟消云散了。

  柯白桦送于晓萱回去的路上,她拿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伸到他面前:“柯白桦,我们认识也有三个星期了,因为你,我依然留在这座城市,所以无论如何,你都要保重好吗?”

  柯白桦接过小盒子,又是礼貌性得笑了笑,最终迎着微弱淡黄的灯光轻轻点了两下头。

  事到如今,所有宽慰和保重的话语也是显得毫不弥足轻重。

  柯白桦说:“之所以会有仲夏夜的相遇那篇文章,是不是因为你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期待?我是挺喜欢莎士比亚的作品,可我的人生却永远不会像他的作品中所描述的那样,再具有浪漫主义色彩。”

  这一点,她又何尝不清楚,明明生活中也有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可一旦对这个世界失去了希望,那所有的相遇和努力到头来都是一场空。

  她也很清楚,他并非那样的人。

  只是所有的经历用文字述说,无论怎样都会显得太过轻描淡写,她也不愿再活在只能填补遗憾的虚构之中。

  “柯白桦。”于晓萱鼓起了勇气,有种久别重逢的错觉,即使未来他无法同她活到白发苍苍,她也想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成为佳人与他比肩,陪伴左右看遍这世界的美好与繁华。

  对她来说,来到洛城遇见这样一位能让她心动的男孩,已经花光了所有的运气,许多白驹过隙的瞬间,她常常把他比作神明,光是与他齐肩站着,就已经觉得人生在最大程度上如愿以偿了。

  柯白桦说,他很羡慕于晓萱,无牵无挂,背上背包,就能追随自己热爱的一切,可事实却是,所有的整装待发到最后都会败给生活中的财米油盐,像她们这一层经济实力普通的社会人士,要想立足,所考虑的远远不止金钱这一道那么简单。她要管父母,管家庭。毕竟,她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在这一点上,于晓萱却是固执得刻意隐藏,莫名得贪恋起那股能够让他投来羡慕目光的感觉,说她缺心眼也好,铁石心肠也罢,她觉得只是找到了能够让自己引以为豪的一部分。

  只是一想到柯白桦灰暗的人生,她就止不住得心疼。

  于晓萱再次拜访柯白桦父母时,已经是他恋人的身份了,意识到这一点时,她整个人却又显得莫名局促,她害怕他爸爸妈妈会认为她另有所图,可事实告诉她,内心世界实在是太过丰富了。

  这也难怪,毕竟是个文字工作者,想象力不强,又该如何在这行业上立足。

  吃饭的时候,柯妈妈还是一如初见时模样,热情好客,面对他们的关系,还觉得十分平常。从她话里,于晓萱不难悟出柯妈妈对柯白桦未来的生活还是存在着一定的信心,那更像是被她小心翼翼珍藏起来的憧憬,怕只要错一步,所有的希望与想象便都烟消云散。

  柯白桦自己又何尝不是这番模样,他对生活的积极程度甚至大过了时常为他而惴惴不安的家人们。

  饭后,柯妈妈趁柯白桦不在的时候同于晓萱说,“晓萱,阿姨看得出来你是真心喜欢我们白桦的,只是这段感情如果你陷进去了,我怕最后你的人生会留有遗憾。”

  可人生又哪能没有遗憾呢?

  她想起曾在一篇文中写道:遗憾是这世间必有的产物,就算是站在人生最顶端的人,谁又能保证他们一生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呢?

  让柯妈妈意想不到的是,于晓萱在对待与柯白桦的这段感情之中,显然存在许多的固执,她的生活并不如意,而现在能遇见柯白桦,已经将她心中即将燃尽的火光给续上了。

  柯白桦问道她工作时,她忽然觉得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优势,当一名自由的文字工作者其实挺好,虽然收入不算稳定,但能陪伴他左右,便是让她极易满足了。

  如果不幸的事真的发生了,或许她也会后悔,只是在它来临之前,于晓萱仍能保持心中那种绝对的固执,只要不去想象以后的事情,那么或许在某种荒唐程度上也就不会再发生。

  这是她,能给自己最大程度上的心里安慰了。

  不得不说,柯白桦于她来说确实是不可或缺神明般的存在。与于晓萱出行时也总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后来互相吐露心声时,看着夜晚空中的霓虹灯互相交错,闪闪烁烁,发出耀眼的光芒,直到她的眼睛发涩时,柯白桦才将自己的苦楚娓娓道来。

  他说他当初也是个满腔热血的少年,横穿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与亲朋和好友谈天说地,只是现在大家都各奔东西,能相互惦记的人也寥寥无几。

  因为大家也都在按部就班结婚生子,再不济,生活上也绝没有像他这样,一脚被命运踩到深渊的可怜人士。

  如果不是这次互相敞开了心扉,于晓萱绝对不会想到,柯白桦的所有遗憾均是因为他人。

  比如那个最要好的朋友结婚了,他因为手术的原因,没能去到现场。

  比如楼下杂货铺老板娘,突然身体抱恙,没过几周便溘然长逝。

  比如他前些天认识的一位拾荒老人,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也因为儿子的突然离世变得异常艰难。

  ……

  听到这里,于晓萱自是再也不愿意只当一个普通的倾听者,她想问一个关于他自己的遗憾时,他却是笑笑摇了摇头,如果有,也只是唯一,那就是特别对不起自己的父母。

  他说了,命运已经注定,而他的,已经到了无力回天的地步,只是如果还有来世,他只愿当一缕阳光,忘却凡尘俗世,自由自在。

  这番话,于晓萱终于悟出了唯一能让她理解的一个关于柯白桦的心愿,曾经她看过拉萨河的第一缕阳光照耀在布达拉宫的金顶上,那是一番让她魂牵梦绕的神韵之地,到现在他口中的一缕阳光,让她不免想起具有相同韵味梅里雪山的日照金山。

  那是几乎让所有人都痴迷而又罕见的景象,当看到万丈金光照射在雪山之巅时,所有人都觉得多了一份独特的幸运。

  柯妈妈原先对他们这趟路途很不看好,柯白桦跟她说,“如果生命的终点已定,那么期间做再多的事情也都是徒劳一场,如果不能为我自己寻来好运,那么就让它永远伴随于你,就当是我最后孤注一掷的梦想了。”

  出发那天,柯妈妈把他们送到了火车站,幸运的是,他们那节车厢人不多,面对车窗外浪漫的景色,他们能毫不顾忌得高喊。

  好在上天还算眷顾,当第一缕阳光从深山中洒向雪山的瞬间,他们屏住了呼吸,紧紧相拥,虔诚静候。

  所有的好运,都许给家人和爱人。

  在他心中,这已经是他认为最美好版本的《仲夏夜之梦》了,虽然最终没有十分圆满的结局,可他也算完成了此生一个关于他、且只关于他的遗憾。

  她也将永远记得,这段旅途,他曾来过。

  这段经历,像是一场梦,缥缈而不真实,可也曾真真切切得出现在了她生命里。

  ……

  又一年洛城初雪,于晓萱从老家跨越一千多公里,带了仲夏时刻的花朵书签,放在柯白桦墓碑前,任由雪花肆意飞旋覆盖了去年初雪时节醇香的记忆。

  那篇《仲夏夜的相遇》被她改了名字,就当记录了关于柯白桦在她生命里的一切。

  就叫,

  初雪时节,也有仲夏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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