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3章
过去一个月,高家的一日三餐都是裴秀做的,同样是萝卜青菜,裴秀却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
高满才吃了一口,就把筷子一撂,蹙眉对刘凤兰说:“你烧的什么菜,没滋没味的!”
高兵立刻附和道:“就是,跟裴秀做的饭比,差远了。”
高灵冷哼一声,没说话。以后去城里生活,请个好点的保姆,做的肯定比裴秀好。她要利用重生的优势,指导大哥和那些对他仕途有用的人结交,等大哥大学毕业,她就能住省城了。
早上被裴秀漠视,刘凤兰在镇上转了一圈,跟每个遇到的人说裴秀如何闹脾气如何不好相处如何不尊重老人,嘴碎完回家,心情终于好一些。
结果又被老头子说她做饭不好吃,儿子竟然帮腔。
刘凤兰自己也觉得不好吃,可是老头子摆脸色,她心里就堵得慌,“能一样吗,裴秀到咱们家来,不用买油买盐,油跟不要钱似地往锅里倒,能不好吃吗?”
高兵说:“哪有,前几天裴秀倒一点点油,你就骂她了。可是裴秀炒出来的菜,还是很好吃啊。”
再次听到弟弟替裴秀说话,高灵的火一下蹿上来。
上辈子警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查到裴秀的死有蹊跷。最后也是高兵意志不够坚定,跟警察说透露了一些信息。庆幸的是大哥做事周密,没有留下关键线索,他们兄妹才免于牢狱之灾。
即便是这样,她的工作还是丢了……
高兵还狡辩说:“警察给我回忆了一下裴秀过去对我们的好,给我们请家教,全力支持我们读书,后来还给我们在省城买房安家落户……我突然也觉得良心过不去,所以才跟警察透露了一些信息。”
对裴秀需要良心吗?她阻碍大哥的前程,拖累他们被人嘲笑。至于她赚的钱,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给他们吗?没有高家的庇护,她早就被地痞流氓轮了几百回了!
“高兵你的眼皮子怎么这么浅!吃了几顿裴秀做的饭,就恨不得给她当孙子。”高灵瞪着高兵,咬牙切齿地说道。
作为家里最小的儿子,高兵其实比高亮还得宠,听到高灵的话,高兵当然不会就这么受着。他冷嘲热讽地说:“高灵,你是不是只把沾了屎尿的衣服换了,没刷牙漱口啊,嘴巴真臭。”
高灵蹦起来,“你说什么?”
高兵拍桌子,“说你恶心!嘴巴臭!”
姐弟俩突然就上手,饭菜打翻。
高满才怒骂,摆出家长的威严,却无人理睬。
刘凤兰一时间不知道该心疼被糟蹋的粮食,还是该心疼被女儿拿椅子砸伤的儿子。
下午,裴秀去镇上逛了一圈,找了木匠把家里大门巩固一下,又找锁匠换了把锁。
女性独自生活,最重要的是安全。
处理完这些,已经日落。
裴秀沿着门口古运河水流的方向,走了大概十分钟,就到了她家的自留地。
裴老太太回落夕镇前,已经安排人把两层小楼盖起来,也不知道是因为她没要,还是因为集体土地没划分给她,反正除了这块自留地之外,她家没有其他的地。
自留地种菜,正好够她们祖孙平时吃。
裴秀掰了几根玉米,又割了一些毛豆,正准备回家,突然听到一阵呜咽声。
嗯?怎么回事?
裴秀竖起耳朵仔细听,确定自己没听错,便循着声音找过去。很快,她就在玉米地的另外一端看到一条受伤的狗,竟然是德牧。
看到她,狗子满眼戒备,踉踉跄跄地往后退了一步,很快又倒下。
裴秀也正好借此看清楚,狗子的前腿皮开肉绽,看着像是被刀砍的,血迹还没干,而且不止一刀,让人触目惊心。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裴秀安抚道。
狗子盯着裴秀看了几秒钟,也不知道是从她眼神里看出她确实是友善的,还是知道自己逃不掉认命了,狗子没再反抗,低下头继续发出痛苦的呜咽声。
半个小时后,裴秀带着受伤的狗子来到镇上的兽医家里。
说是兽医,其实他的主业是阉猪阉鸡的,顺便卖点家禽吃的药。
看到裴秀抱着血淋淋的狗子出现,绰号叫许三刀的大叔吓一跳。
“许三叔,您帮忙给狗子把伤口处理一下,血再流下去,它会没命的。”
许三刀很为难,“小秀,我是阉猪阉鸡的,不会给狗看病啊。”
裴秀说:“阉完猪,不是要缝合伤口吗?你就按照那样的方法给它缝合一下,再给它吃点消炎药。”
许三刀犹豫着查看一下狗子的伤势,狗子警惕地抬起头,裴秀连忙轻声安抚它说:“别害怕,大叔是医生,他一定会治好你的。”
第一次被人称为医生,许三刀顿时使命感倍增,决定按照裴秀说的给狗子的伤口缝合。
“这狗子哪里来的?以前怎么没见过?居然被砍了四刀,谁这么狠心?”许三刀一边缝合一边念叨。
这些问题,裴秀一个也回答不上来,但是她从狗子戒备的样子推测,伤害它的人,绝对是故意的,也是狠毒的。狗子的主人对它应该很不错,因为它看起来很健硕,毛发也很健康。
伤害它的人,难道是和它的主人有仇,它是保护主人才会遭此毒手?裴秀展开丰富的联想。
对镇上哪家人养多少只家禽如数家珍的许三刀大叔都表示没见过这只狗子,裴秀基本确定狗子肯定不是镇上人家的。
也有可能是跟主人乘船经过这里的?刚见到狗子的时候,它身上的毛还有点湿。
把伤口缝合好之后,许三刀拿出几片鸡吃的药片,碾成末,冲点水,给狗子灌下去。
“剩下的就看你的造化了。”许三刀最后也有些怜惜道。
裴秀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当作诊金。
许三刀拒绝,“小秀,听说你从高亮家回来了,真的过不下去了?”
裴秀没否认,“自己一个人过得比嫁人好,为什么要去给别人一大家子当保姆。”
许三刀有个比裴秀大几岁的女儿,中专毕业后在市里的畜牧局,换位思考一下,他家慧琴要是嫁到别人家里当保姆,他也不乐意。可他女儿至少有他,小秀现在是孤零零一个人啊。
“小秀,你慧琴姐在市里,等她休息回家,我跟她说一声,让她看看市里有没有什么工作介绍给你。”许三刀朴素地认为,高家人嫌弃裴秀,是因为她没有正式工作。倘若在市里有稍微稳定点的工作,情况应该好一些。
“谢谢三叔,工作的事情,我自己会想办法,钱您还是收下吧。”
许三刀坚决不肯收钱,又从家里翻出几个药片,“狗子要是发热,你给它吃这个药试试。”
裴秀没拒绝,她知道,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回到家里,裴秀在自己房间里给狗子铺了张席子,避开它的伤口,小心翼翼地放下去。
狗子似乎已经对裴秀放下戒备,哼唧两声后就趴下了。
“你要好好活下去,没准以后就是我们俩相依为命啦。”裴秀摸着狗头说道。
狗子睁开眼睛看了裴秀一眼。
裴秀竟然从狗子的眼神中看出不愿意的意思,难道它真的有个关系很好的主人?
“没良心的狗子!人类有句话,救命之恩无以回报只能以身相许,懂不?你想当没良心的狗子,也得等活下来再说。”
其实裴秀之前没养过狗,也没养过猫,倒是原主养过一只猫,她是真的一点没有跟小动物相处的经验。
裴秀继续蹲下来看狗子,确定它应该暂时没事,松一口气,继续说:“咱们物种之间语言不通,我听不懂你的话,你大概能听懂我的。叫你狗子,显得不那么尊重,我暂时给你取了名字吧。就叫……旺财!怎么样?”
狗子翻白眼。
裴秀撇嘴,“虽然俗了一点,但也是对你给予厚望。你要是旺财,我就有钱,就能给你买狗粮啦。哎,算了,我也不强狗所难,你不喜欢,就给你换个名字。叫大壮吧!身体壮壮,多好。咦,你是公的还是母的啦?”
言罢,裴秀低头往狗子肚子下面看。
狗子羞耻地动了动身体。
“哦,有蛋蛋呀,那就大壮啦。”
家里骤然多了个病号,裴秀想去趟省城尽早离婚的计划只能延后。
距离落夕镇几公里的地方,有几个人沿着河边找边喊——
“飞虎!”
“飞虎你在哪里?”
“飞虎,能听到吗?”
他们的呼喊,没有任何回应。
一个穿着迷彩服的人回头对一个五官俊逸目光却冰冷的年轻人歉意地说:“陈誉,飞虎可能……”
“不!飞虎不会有事的。”
迷彩服男子点头,“对,飞虎不会有事的!没准它已经在回陵城的路上。”
“连长,前面是落夕镇,要不我们到镇上去问问?”
年轻男子却说:“不用了,飞虎当时受伤,应该不会跑那么远。”
但是说完这话,年轻男子还是忍不住朝落夕镇的方向看去。
被称之为连长的人,有些暴躁地把脚边的石头踢到河里,“该死的文物贩子!我得跟地方的公安同志打声招呼,哪个王八羔子砍的飞虎,让他加倍奉还!”
发泄完,连长歉意地说:“陈誉,真的抱歉,早知道就不跟你借飞虎了。”
陈誉脸上依然是冷冰冰又淡漠的样子,“飞虎本来就是军犬,要是没有它,你们能拦下文物贩子吗?”
连长一时语塞。没有飞虎,他们确实很难拦下文物贩子,毕竟情报得知,里面还有某个老爷子的孙子,三代单传又不学好的独苗。要是用武器,很可能伤到人,到时候会很麻烦。
所以配合公安工作的连长才跟陈誉借用他的飞虎。
人赃俱获,公安和军方只有两个人受轻伤,飞虎却被砍了几刀,然后被扔进运河里。
一个星期过后,大壮终于好转,已经能走一段路。
裴秀把拌了肉沫的米饭放在它跟前,“大壮,我今天要出去一趟,快的话,晚上能赶回来,实在不行,我就得明后两天再回来。我跟许三叔说好了,我晚上要是回不来,明天他给你带饭,他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要客气一点哦。”
大壮果然能听懂她的话,它睁大眼睛看着她,像是问她要干嘛去。
“能干嘛,当然是去离婚啊。不离婚,我赚的钱以后还得分给狗男人。还不如给你买狗粮呢!”
当着狗用“狗”字骂人,你礼貌吗?大壮再次趴下,垂眸,慵懒地甩甩尾巴。
一个小时后,裴秀赶上途径松北市开往省城陵城的火车。
坐到位置上,就听到车外面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对她的邻座说:“陈誉,飞虎很有可能回家了。毕竟你带它来过几次松北市,回去要是有消息,给我打个电话。”
飞虎?是狗的名字吗?真霸气!
要不回家,给大壮改个名字,叫威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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