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17章
高一入学,程挽月、卿杭和周渔三个人被分到同一个班。
学校领导得知卿杭是被程家资助的对象之后,安排他在开学典礼上演讲,家境贫困但学习成绩毫不逊色,并且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白城一中,这很励志,有正面教育意义。
操场上站满了学生和老师,卿杭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走到升旗台。
他的演讲稿很短,不到两百字,简单几句话就讲完了他的过去。
有人同情他的遭遇,也有人觉得他故作清高一直独来独往很不合群,开始不断地找他的麻烦。
程挽月在初中就很出名了,升到高中后朋友只多不少,朋友也分远近亲疏,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周渔在她心里的位置无可替代,被她从小学护到高中。有人想讨好她,故意在她面前说卿杭的爷爷是收破烂的,家里又臭又乱,花着她家的钱,但每次在她面前一点礼貌都没有,天天冷着一张脸,就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一样。
走廊里有很多人,那个男生说话声音大,大家都听到了,立刻就有人笑着起哄。
程挽月的脸色越来越差。
“这好笑吗?你老师没有教过你尊重人,你父母是不是也没有教过你?你长这么大,一张嘴除了吃饭喝水之外难道就只会在别人背后乱嚼舌根?比家境比衣服比球鞋,你怎么不跟他比学习?花钱买进来的,期中考试全年级倒数第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你这种不给自己积德的玩意儿到底哪儿来的脸嘲笑别人?”
她瞪着那个男生,一字一句地告诉他,“卿爷爷是收废品的没错,但卿杭不是废品,收废品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什么脏兮兮臭烘烘,卿杭家明明很干净,爷爷做事慢,但细致,所有东西都摆放整齐。
“去年国庆节放假前,诬陷卿杭偷东西的人也是你吧?”
教室里的监控并不是摆设,但刚开学那段时间,很多人都以为摄像头没有开,因为初中就是这样。
“我这个人很记仇,再被我听到你颠倒是非,乱说他坏话,就给我等着!”
上一个被程挽月这样维护的人,还是周渔。
隔天还有朋友开她的玩笑,“程挽月,你这么护短,干脆改名叫程小狗算了,或者叫程小鸡,你昨天的行为就很像小狗护骨头,鸡妈妈护着自己的蛋。”
这种玩笑,她不会生气。
“我乐意,你少管。”程挽月趴在课桌上,看着旁边没人的位置。
卿杭是她同桌,他和老师一起去外地参加数学竞赛了。平时天天坐在一起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但旁边的位置突然空了两天,她有点不习惯。
她没去吃早饭,也没补作业。
班主任说她的脑子时好时不好,让她平时省着点用,留着高考超常发挥。
卿杭在半个小时的早饭时间赶到学校,他从走廊经过,没去吃早饭的同学大部分都趴在桌上补觉。
他走到教室外,无意间的一瞥,让他停下了脚步。
程挽月的座位靠窗,寒假结束后刚开学不久,天气还很冷,她趴在窗台往玻璃窗上哈气,手指在上面写写画画,看起来闷闷不乐的。
卿杭看了很久才看出来,她写的是他的名字。
心动的瞬间太过短暂,长久的是大脑在心动瞬间分泌出激素所产生的连锁反应,如果过于兴奋,会有一种对方好像也喜欢自己的错觉。
“卿杭!”程挽月突然发现了站在窗外的卿杭,惊喜地站起身推开窗户,“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要到周四吗?”
他没睡好,有些恍惚,“正好有票,张老师就改签了,他要赶回学校开会。”
程挽月才不关心张老师还是李老师,开会还是上课,卿杭去参加比赛前一周,两人闹矛盾了,他走之前,他们一整天都没说话。
“比赛难不难?我猜他们都没有你厉害,你肯定能得奖。”
“你吃早饭了吗?我还有面包和牛奶。”
“老师发了好多卷子,我都不会写,明天就要交了,你教我好不好?”
“卿杭,你别不理我。”
她从课桌里拿出一颗牛奶糖,放在窗台更靠近他的那一边,下巴压在手背上,可怜巴巴地望着他,“我不是故意的,你别再生我的气了。”
玻璃窗上的雾气凝聚成水珠,顺着玻璃往下滑,她写的字慢慢变得模糊。
卿杭看着那颗牛奶糖微微出神。
很多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气什么。
就像有根绳子拴在左右手的手腕上,从两侧拉扯着他,有时松有时紧,紧了就是在提醒他不要偏离轨道,松了又是在给他侥幸的机会。
头很疼,卿杭在半梦半醒时去了趟洗手间,甚至没有开灯,只跟着那股淡淡的牛奶糖的香味,习惯性回到房间就睡下了。
空调开了一整夜,房门关上之后,冷气被关在房间里,程挽月越睡越冷,早上也是她先醒。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睡在身边的卿杭,愣了许久。
他睡着的样子,没有太明显的疏离感。
她几乎霸占了一整张床,他没有枕头,被挤到了床边,再往外一点就会掉下去,薄薄的空调被也是全盖在她身上,他只有一个小角,勉强遮住了腰腹。
房间在阴面,上午太阳晒不到房间里。
窗帘拉着,时间还早,屋里光线并不算明亮。
“卿杭。”
他被她叫醒,沉默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又闭上眼睛,像是又睡着了。
程挽月用手肘撑起身体,轻轻戳他的脸,“你是梦游了吗?”
“还是……你在我睡着的时候,想我了?”
发梢扫在脸上,很痒。
卿杭有些烦躁,隐隐约约听到她的笑声,忽远忽近。
“都说了不跟你睡,你竟然半夜爬床……啊!”
程挽月话都没说完就被一股握在手腕上的力道扯着摔在枕头上,娇气的抱怨声没来得及出口就被堵回了喉咙里。
他身体很热,呼吸也烫。
两只手被他压着,唇齿磕碰的痛感绵延到骨髓。
热烈的亲吻里,两人亲密无间。
她小时候太好动,文化课一科都不行,但钢琴和架子鼓学得好,程国安又给她报了舞蹈班学芭蕾,希望她气质好仪态佳,不要跟个小混混一样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她不太喜欢,只学了个半吊子,但身体很柔软。
分开前,他们除了最后一步之外,什么都做过了,他对程挽月的身体并非一无所知。
学生时代的程挽月经常用一颗牛奶糖哄他,每次都是她先吃,然后又喂给他一颗,悄悄告诉他,她吃过的和他嘴里这颗味道是一样的,他就会很想吻她。
他总是很急躁,要么是咬到她的舌尖,要么就是咬破她的唇角,被她骂过几句才收起尖爪和利齿,学会温柔,学会一点点深入,就像在水杯里慢慢融化的冰糖。
冰糖完全融化后,单纯的亲吻已经满足不了他。
有一天傍晚,在雨后的巷子里,他被她惹恼之后暴露出凶猛的攻击性,别的方面她有很大的优势,但在力气上无论如何都比不过他,悬殊很大,他轻而易举就能制服她。
那是他们第一次接吻。
但事实上,那并不能称之为吻。
她更像是被他摁在爪下的猎物,他不仅捕获了她的身体,还咬了她,尝到血腥味之后才施舍般留了她一条命,给她逃跑的机会,让她畏惧,让她远离他,让她以后别再招惹他。
程挽月可不是被吓大的。
他露出野性,她不仅不害怕,反而来了兴趣,他越不搭理她,她就越想看看他到底有多能忍。
“卿杭,你接吻的技术真是太差了。”
“你摸得舒服吗?喜欢吗?”
“你乖一点,不要弄疼我,我就再让你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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