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出事
另一头,回到房间的扶月知晓花季少女遇害案被侦破,不免大吃一惊。
明明扶媛至今相安无事。
但她还是再三地向正在叠衣裳的扶媛确认:“不是说案件复杂,暂未能找到线索吗,怎么今日便抓到凶手了?”
扶媛杏眸微闪动:“听说大理寺那两名年轻的少卿终日不眠不休、奋力查案,早些抓到也寻常。”
“对了,你管这些作甚,可准备好送于季夫人的礼物了?”
她发现扶月自从来到季府后,总是心不在焉,像对什么事也提不上半点热情。
差点忘了此事,扶月讪笑着摇头:“尚未,容我再想想。”
“择日不如撞日,今日我们出去逛逛,刚好我要去成熙坊拿送给季夫人的衣裳。”扶媛弯腰轻轻地捏了捏她圆润的耳垂。
“好。”其实她对这些事确实提不上心。
扶月准备去季府马厩找马夫送她们出去,但扶媛拒绝了,她认为成熙坊距离季府不远,不想麻烦他人。
毕竟这里是季府,而不是扶家。
成熙坊是京城出了名的制衣店铺,在此处定制衣裳,得提前好些日子与掌柜的说好。
她们要去的街道是繁闹的长雀街,两旁店肆林立,尽头却是平民院落的院墙,颇显破烂。
这一幕与长雀街颜色鲜艳、装潢精美的雕梁画栋格格不入。
几名衣衫褴褛的小孩蹲在破墙前的地上玩石子。
有名脸蛋微红的小姑娘站一旁,并无玩耍的心思,时不时抬眼望向多人的那一侧街道,眼眸带着好奇。
看着看着,小姑娘想迈开腿走出去,一妇人不知从哪冒出来楸住她耳朵,骂骂咧咧的。
因为距离偏远,扶月听不清楚妇人骂什么。
只是妇人走后,小姑娘就安分下来,蹲在原地一动不动,眼泪顺着脸颊一滴一滴地流下来。
开在旁边的安乐坊有一伙计走出来挪晾在外边的草药,见此,走过去,弯腰跟她说了些话。
没一会儿,小姑娘转涕为笑。
扶媛路过首饰小摊,专心地挑着,摊主见有生意,快速过来招揽。
而扶月则百般无聊地看着街道尽头的那一幕。暗自感叹,即便是京城,贫富差距也不是一般大。
只见伙计哄完小姑娘,笑着转身。
一抬头,见有位体格瘦弱,眉黛微扬,额间有精致金色花钿,容色妖娆的貌美女子好像在盯着自己看。
伙计不由得一愣,随即看了看周围。
确认没误会,他才惶恐地扯出一个笑容,顺便颔了颔首。扶月这才看清伙计的容貌。
不好看,甚至称得上狰狞。
一道紫红色的胎记贯穿大张脸,蔓延到额头,而没胎记的地方有几道刀疤,有一道蔓延到眼角。
划得稍微偏一点,眼睛很可能就废了。干活时伙计麻布衣袖向上挽起,手腕全是纵横交错的旧伤痕。
看起来着实有些恐怖,
不过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药坊伙计,身上怎会如此多伤。扶月疑惑。
再抬眼,不过须臾,伙计已进安乐坊。
扶媛举起一只玉白簪,唤了扶月好几声都不见回应,于是轻扯下她的袖角,顺着视线看过去。
“月娘,看什么呢?”
“啊,没什么。”扶月收回眼。
前方店铺人头攒动,排了很长的队,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腻甜的香味。
扶月上前看了一眼,发现是买酥糖的小店。
扶媛见了,止住莲步:“月娘,季夫人喜欢吃酥糖,我们买些回去,要不我留在这儿排队,你去成熙坊拿衣裳?”
“你去成熙坊,我排便成。”扶月眼神扫过斜对面不远处的成熙坊。
恰逢成熙坊得闲,得知扶媛是来领衣裳的,便让她稍等一下,喊人进去拿。
此时有位不速之客来到这儿。
不速之客正是御史大夫之女,她名唤李如卿,几年前曾与扶媛闹过不快。
见到对方,恶劣心一起,接过婢女拎着的唐记糖水,趁扶媛在低头抚布料的时候,李如卿故意走过去。
扶媛没察觉到背后忽然站多了一个人,一转身直愣愣地让糖水洒满身,衣裳尽湿,好不狼狈。
李如卿佯装惊讶,捂住嘴巴,脸却带得逞地说:“抱歉,洒你身上了,只是你是真的没看见我,还是装的?”
简直强词夺理,幸亏糖水是凉的,要不然今日怕不只是弄脏衣服。
任是脾性好,扶媛也生气,秀手捏紧,欲开口反驳。
但冷静下来想想,李如卿可是当今御史大夫的千金,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替自己父亲树敌的好。
官场复杂,势力错综复杂,无论文臣武臣大多站好党,太子党是实力最强一党。
御史大夫是太子一党,而扶正林坚守初心,誓不站党,处境险峻。
朝廷之上,表面风平浪静,实则暗潮涌动,一不小心怕是会被人算计。
于是扶媛压下怒火,平静道:“无碍,换一套便是,李娘子莫要放在心上。”
李如卿摆摆手,一幅大人有大量的模样,她高傲地扬起下颌,环视一周成熙坊。
随手拿了件红色的百烟衫递过去。
“送你了,换上罢。”赏赐性的语调。
扶媛当作听不出她故意为难,摇头婉拒:“谢过李娘子的好意,我带了银子。”
听言,李如卿冷哼一声,直接把手中的衣裳扔进她怀里:“呦,这是嫌弃我送的?扶媛,别给脸不要脸。”
深呼一口气,扶媛没骨气地妥协了,不就是一件衣裳,何必闹得那么难堪。
不再说话,朝李如卿点点头,掀开帘子走进一旁的小房子,把湿掉的衣裳换掉。
只是抬手系红腰带时,忽而想起扶月的话,近日与红色犯冲。
手一顿,却还是穿好了。
李如卿跟其他娘子约好听曲儿,见扶媛忍气吞声,便不再纠缠,又说了几句难听的话,携婢女头也不回地离开。
扶媛站在原地半晌,瘦削的身躯如薄纸一般,像一阵风就能吹倒。
平复好心情,她走出去,见扶月还在排队,心念一动,将视线投放于街尾的安乐坊。
京城中最受人欢迎的药坊莫过于安乐坊了,有种唤凝玉膏的药,涂上半月,疤痕会消得七七八八。
扶月脖子上的伤是好了不少,但怕是会留点疤。
念及至此,扶媛往安乐坊去。
扶月左手拎着用纸包起的酥糖,转头看向成熙坊,没看到扶媛,快步踏入,问掌柜的。
“刚才来拿衣裳的娘子去哪儿了?”
掌柜的拨弄算盘的手停下,刚才来拿衣裳的只有一位。是以,不用多想:“哦,她好像去安乐坊了。”
接着给她指了个方向。
“谢谢。”扶月几乎是提着裙摆小跑过去的,到安乐坊时,额头冒出些细汗,发丝微凌乱。
接待她的是那名脸上有胎记的伙计:“娘子来买药还是看病?”
扶月看了一遍安乐坊:“刚刚是不是有名娘子来过,穿着翠绿色衣裳的,长得很好看。”
伙计仔细地想了想,不好意思地笑笑:“是有名娘子来买过药,不过她穿的是大红色衣裳,不是你说的翠绿色。”
怎么会如此?来不及深思,她又掉头回成熙坊。
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扶月知道原书剧情应当是发生了,扶媛穿着大红色衣裳被抓。
也就是说,真正的凶手尚未归案。
糟了。扶月瞬间冲了出去,不小心撞到一男子,犹如投怀送抱地入他怀里。
脚又不适宜地一崴,她只得寻找支撑点,双手扒拉住他的瘦腰,头埋在宽阔的胸膛前。
扶月猛地抬头,对上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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