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叶舒华上辈子做很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 现在对错怪了宋知青的后悔, 也就维持三分钟, 不能再多了。
毕竟她刚吃肉有点吃撑了。
前面介绍过, 叶舒华上辈子是有钱任性的富二代, 真爱是各种贵死人不偿命的海鲜大餐, 名贵牛排、烤全羊当然也可以, 猪肉在叶大小姐的菜单里就有点凑数了,也不能说不喜欢,不过隔个十天半个月不吃猪肉她是一点都不会怀念的。
奈何穿越毁一生, 变成七十年代的叶小妹,海鲜牛排和羊肉大餐是不可能了,如果不能穿回去, 运气好她可能再“奋斗”个一二十年, 能过上随意吃海鲜大餐的幸福生活吧。
而现在没有大餐怎么办?
猪肉也可以叭……叶舒华甚至连她娘养的鸡都不敢肖想,听说鸡是属于大队的财物。
她可识时务了!
为此努力奋斗了几个月, 今天才如愿以偿吃上肉, 还是入口即化、鲜香满口的红烧肉, 叶舒华毫无悬念的大开吃戒了。
吃饱喝足后抱着肚子回味, 才渐渐觉得这顿肉吃得有点油腻,可能不太好消化?
大开吃戒的时候是真满足, 吃完也是真的有点腻, 借着这股腻味劲, 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算,至少七八九十天以内, 她都不会再想吃肉了叭。
吃一顿肉管十天半个月,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简直是绝世小仙女,绿色环保可持续的那种。
话又说回来,叶小妹暂时都不想吃肉了,对在她眼里就是个人形肉罐头的宋知青还能剩几分真心?
基本上一觉睡醒,她那一点点愧疚和后悔就像清晨的露珠,太阳升起便消失不见,清理得比格式化还要彻底。
第二天起来,叶三哥没有下地了,他在家已经住了两个晚上,今天吃完早饭据说就要上路,啊呸,是出发回厂里。
叶舒华就有点好奇,“不是说这次要多一天假吗,怎么一大早就得回去?”
叶军华端着碗笑道:“虽然是晚上的班,不过现在出发,还可以回食堂吃午饭,就不用吃家里的了。”
林红梅正背着他们给叶大宝喂奶,等这小胖子吃饱喝足,她就要上工了。
听到小叔子的话,林红梅转头赞同的看了叶军华一眼,接着又瞪了叶舒华一眼,她想不通,都是亲兄妹,怎么思想觉悟能差那么多?
叶小妹别说给他们省口粮了,她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统统装进她的肚子里!
叶舒华没注意叶大嫂隐晦的目光,不过她也在为叶三哥的“思想觉悟”而感叹。
之前在食堂帮工,叶舒华听了个八卦,据说隔壁大队某某家连生七朵金花,后来终于得了根独苗苗,全家都宝贝得不得了,那七朵金花每次回娘家探亲,都自觉的带上口粮,绝不给宝贝弟弟任何一点负担。
民以食为天,叶三哥的做法好像还挺符合时代特色的。
叶舒华肃然起敬,接着又依依不舍的表示:“那三哥下个月早点回来,别又拖到月底了。”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多,叶舒华的不舍却是真心实意,叶三哥模样清俊帅气,说话幽默,还会让着她,是个很不错的玩伴,更关键的是他会跟她说很多城里的八卦。
在叶舒华看来,她势必要嫁进城里过好日子的,现在多了解点城里的情况对她只有好处没坏处,而且他们全家也就叶三哥算半个城里人,她以后要找城里的老公,多半还得靠叶三哥牵线。
于是这个人帅话不多的三哥在叶舒华眼里,浑身上下都是优点,太惹人喜欢了!
叶军华听到她的话,却摇头笑了笑,“下个月可能不回了,都快过年了,厂里很多事。”
“过年?”
叶舒华十分意外,“不是还有两个月吗?”
“两个月还不快吗?”
叶军华失笑。
其实年底事情是多,但还没有多到不让他们休息的地步。
叶军华只是觉得自己身份有点敏感,有必要多为厂里服务。
新中国的工人之所以被称为铁饭碗,不只是因为工人兄弟待遇好,这份工作还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相当于旧社会说的“世袭”了,一个人当工人,子孙后代都有铁饭碗了,这才是最值钱的。
叶军华虽然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能够进县纺织厂这样的大单位当实习工依然三生有幸了,他自己都心满意足别无所求了。
至于想不想更进一步,那也不是他说了算的,还要看厂里有没有老同志的退休,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有人退休才有人转正,多的是几十个实习工抢一个转正名额的情况,关系背景或资历能力至少要有一个,这样才抢得过别人。
叶军华很清楚三两年内他是不可能转正的,目前要做的就是踏实工作,正式工不用担心什么,但像他这种背景不够硬、又不是厂子弟的实习工,再不好好做人,倒是随时有可能被顶替掉。
所以年底这两个月,他就不准备休假了,反正他没媳妇孩子要照看,家里一切都好,没有后顾之忧,就很愿意跟那些有需要的老同志换换班了,多做好事,给自己攒名声。
顺便这两个月的假,也可以攒在年后一起休息,一举多得。
叶军华的打算已经跟叶队长夫妻说了,他们也都支持,现在就没必要跟小妹再解释了,他说得再多,这傻丫头都未必能听懂。
其实叶舒华挺懂得,工作忙没办法嘛,这话她从小听到大。
叶三哥的对话也让她瞬间想起了小时候。
大概小学一年级,那时候叶舒华的父母已经离婚两三年了,但她没这个概念,因为从有记忆起,她就是跟爷爷奶奶生活的,父母那个时候事业刚起步,三五个月也未必能回去看她一次,所以父母在一起或者分开,对她来说都没区别。
叶舒华只知道同学们周末都会跟爸爸妈妈去游乐场动物园,就她没跟爸爸妈妈逛过动物园,穿再漂亮的公主裙、背着让小朋友们都羡慕的进口书包,她依然感到不爽。
那一年叶舒华生日,爸爸匆匆回来一趟,送了个从国外带的生日礼物就要走,妈妈更是人都还在香港没回来,打了个电话说回来给她补上生日礼物就完了,叶小公举累积的不满当场爆发,抱着叶爸爸的腿哭得天昏地暗,就是不让他出门。
当然叶爸爸最后还是走了,因为他约了一个很重要的投资商。
那一次生意谈得很成功,开着小公司的叶爸爸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没多久叶舒华也跟着爷爷奶奶从小公房搬进了大别墅,而那个生日也给了叶舒华深刻的印象,让她明白大人的工作是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也不能取消的。
从那天起,年幼的叶舒华就算还没有磨灭对父母天然的亲近,但只要听到工作两个字,她立马变成听话不粘人的小乖乖。
好习惯值得延续,现在听到叶三哥也说工作忙不能回来了,叶舒华很快点头不纠结,转而旁敲侧击的道:“那三哥过年回来的时候,不要再浪费钱买纸笔了呀。”
叶军华虽然不至于像宋清徽一样把叶舒华看得透透的,但也听得出她这话的言外之意,故意回道:“好啊,小妹喜欢画画是不是,那我给你买点颜料?”
叶舒华吓得把头摇成拨浪鼓了。
快闭嘴吧您,刚买了一套文具就让她过上每天练字才有饭吃的悲惨日子,再买一堆颜料回来,她是不是每天练完字还得画两张才有饭吃?
伙食没变好,日常任务却越来越难刷了,叶舒华还想跟他算账呢。
当然只能在心里记一笔,在叶三哥面前,她还要保持乖巧甜美好妹妹的人设,叶舒华堆满笑容、善解人意的表示,“三哥真的不要浪费钱了啦,家里这些笔墨已经够我用了。”
说来说去,还是没能吐出“把工资留着娶媳妇”标准答案,叶军华就知道她所谓的不要浪费钱,不过是希望让他买点有用的东西罢了,什么东西对小妹有用呢?
叶军华突然福至心灵,笑道:“等过完年,你跟大宝也差不多该把两罐麦乳精吃完吧,我再买点回来?”
叶舒华也眼睛一亮,一脸矜持的点了点头,如果叶三哥执意要买,她肯定会笑纳的啦。
把她的表演尽收眼底的叶军华顿时哭笑不得,暗想为了攒钱给他们买麦乳精,他也要回单位努力加班了。
叶三哥压力山大的踏上回城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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