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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章 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补更)


  “只有统一的制式合同,这一条,应该是为了让选手和俱乐部之间建立互信,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

  “嗯,合同这方面,俱乐部确实做得有些问题。”

  “之前DGE卖掉队员的合同,是因为其他俱乐部跟我们直接签约,所以不敢耍花样。”

  “如果是自由人加入这些俱乐部,还不见的会遭遇什么样的合同陷阱呢。”

  张元很清楚,目前的模式下,很多俱乐部准备的合同其实都是有坑的。

  俱乐部为了自身的利益,肯定是要以最低的成本锁死最有前途的选手,而选手为了自身利益,肯定也要追求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机会。

  二者的行为本身无可指摘,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问题在于,这样其实会严重破坏俱乐部和选手之间的互信。

  俱乐部为了抢夺某个明星选手,往往会提出一个高价,却在合同中埋下各种坑等你上当。

  这就像很多电商网站的套路一样,表面上给你优惠,但实际上在其他地方给你设槛。

  谈的时候说的好好的,实际上合同一签,你就傻眼了。

  结果就是,选手不信任俱乐部,俱乐部也不信任选手,很多时候都变成了零和博弈,弱势一方利益受损。

  而在大部分情况下,弱势一方都是选手。

  毕竟大俱乐部有自己的法务团队,在签合同的时候占据绝对优势。

  而裴总要求的制式合同,就是大家全都明码标价,别搞那些虚的。

  把之前复杂的合同条款全都明确下来,仅仅在时限、违约金、转会费、具体的薪资、特殊条款等方面做出更改。

  这里的特殊条款不是为了限制选手,而是为了确保俱乐部的承诺不会变成空头支票。

  比如同时有两家俱乐部争夺某个选手,前者给钱多,后者给钱少一些,但可以保证上场时间,这时候选手就多了一些选择的余地。

  很多时候选手之所以犹豫不决,并不是因为贪得无厌。

  每家的合同都各自不同,给钱多的有隐藏坑,给钱少的也不一定就良心,你又不可能把合同带回去慢慢研究,怎么可能草率地做出决定呢?

  这就像是卖东西,每个买家出的都不是一个确定的金额,而是一大堆复杂的条款,选手想要不被坑,就只能耗费大量的精力去甄别。

  但问题在于,选手本来也不是专门的法律人士,找专门的法律团队费时费力,而且也并不是全都靠得住。

  职业选手是个青春饭,一辈子的收入和前途可能都集中在巅峰期的那一两年,怎么可能不去货比三家呢?

  俱乐部买选手的时候,也会在很多优秀选手之间来回挑拣,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没什么可指摘的。

  但俱乐部的抗风险能力毕竟要强得多,签错了人无非是多掏点钱养一个饮水机队员,而队员的抗风险能力要弱的多。

  一旦出点什么问题,一个优秀的年轻选手可能就把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给坑进去了。

  所以,裴总的目标很明确,你们别整那些虚的,就这几条规定,让没有太多法律知识的选手也能看懂,自己选择就行。

  自由人选手可以跟所有俱乐部接触,这些俱乐部各自做出承诺,由官方做中间人,谁反悔谁掏违约金。

  俱乐部别想着低价捡漏、让选手当奴隶;个别选手也别想着拿高薪混日子,占俱乐部的便宜。

  大家各退一步,谁也别坑谁,让队员的所得能够大致匹配他的价值,别搞得太离谱。

  而暗拍的方式则是为了防止那些财大气粗的俱乐部恶意抬价、挤压小俱乐部的生存空间,同时队员的利益也不至于受损,各家俱乐部不能联合起来压价,真正有实力的队员一样可以拿到高薪。

  而且,这个合同也并没有损害俱乐部的利益。

  俱乐部的利益主要是在三个方面:比赛带来的关注度、热度和品牌知名度;赞助商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确保培养队员后不会为他人做嫁衣。

  在热度和品牌知名度方面,裴总的监管不会对此产生任何影响;

  赞助商和经济利益方面,其实也没有受损;

  俱乐部依旧可以跟队员签长约,也可以收转会费,这方面的利益也没有受到影响。

  但是,俱乐部想要用合同锁死某个队员,跟队员发生矛盾之后把他永久雪藏这种事情,就不可能发生了,因为裴总要求的制式合同显然不支持这一点。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裴总会想办法把人给捞出来。

  这个制式合同,不是让俱乐部饿死,而是让他们少吃一点,吐出来一部分还给选手。

  这样一来,选手和俱乐部之间就通过腾达官方的介入建立了互信,不需要再互相玩套路。而俱乐部或者选手对合同有什么诉求,都可以交给官方来调停和解决。

  当然,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但至少可以追求相对的公平。

  是俱乐部给出的合同更公平呢?还是裴总给出的合同更公平呢?

  这是显而易见的。

  因为俱乐部和队员归根到底都是要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无可指摘,但这同时也就意味着他们不会考虑对整个电竞环境的影响。

  而裴总在立场上是完全客观公正的,从裴总的表态上,就能看出他的决心。

  其他的赛事主办方在利益上跟俱乐部是一致的,很多时候不敢、或者是没必要得罪俱乐部,那就只能让选手吃个哑巴亏。

  但裴总的态度很明确,不惯着选手,但更不会惯着俱乐部。

  不同意这个制式合同的俱乐部,肯定是在心里有自己的小九九,想着在合同上跟选手玩一些骚操作。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不好意思,别的领域管不了,但GOG的电竞比赛你别参与了,宁可放弃这个俱乐部带来的热度和资源,也要维护整个电竞体系的公平公正。

  想到这里,张元不由得感慨,这是一种壮士断腕的决心啊!

  从短期来看,此举必然会招致很多俱乐部的不满,甚至造成GOG电竞比赛的热度下滑,选手薪酬降低。

  但从长远来看,整个生态更加健康了。

  就算选手薪酬降低一些,却也为他们规避掉了巨大的风险。

  显然,裴总认为“划算”,是因为他认为联赛健康生态的重要性远大于几家俱乐部带来的热度,认为不管这些俱乐部来不来捧场,都有信心把GOG的联赛给办起来!

  而现在借着GPL联赛建立的机会,确立各个俱乐部的准入制度,其实是防患于未然。

  因为现在各家俱乐部的GOG分部刚刚组建没多久,即使这些俱乐部退出、裴总这边找下家接盘甚至打包买下,也花不了多少钱,影响会在可控范围内。

  如果以后热度真的起来了,再想确立这些规范,难度就更大了。

  这就像治病一样,提前预防,肯定比病入膏肓之后再做手术要好。

  至于为什么要特别规定,DGE只要最低额度的转会费?

  张元本来很不理解,这样DGE俱乐部的利益不是受损了吗?

  但是转念又一想,这恰恰是对整个机制的重要补充!

  很多新人选手在没有打出成绩的时候,其实是丝毫没有议价权的。

  这很正常,毕竟俱乐部买人也是要担风险的,有些选手rank打得好,一打比赛就掉链子,俱乐部花大价钱买回去岂不是血亏。

  所以,新人合同往往价格很低。

  但这又衍生出了一个新的问题:那些真正有实力的天才选手,刚开始只能签新人合同,价格低、年限长,打出了成绩却无法获得对应的薪酬,甚至跟俱乐部闹翻了还有可能会被雪藏。

  很多选手巅峰期就那么一两年,一着不慎,就会把整个职业生涯都葬送掉。

  这件事情没有对错之分,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它会造成一种事实上的浪费。

  天才新人拿低薪,心态肯定会有波动,影响比赛发挥;万一跟俱乐部闹翻了被雪藏,这个优秀选手就永远被埋没了,对于整个联赛来说,是一种损失。

  所以,DGE俱乐部只要最低额度的转会费,实际上对这些新人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如果是有实力、对自己有信心的新人,完全可以选择先来DGE俱乐部,不会掉进新人合同的坑里,打出了成绩自然会被更好的俱乐部买走。

  DGE俱乐部就相当于完成了一次筛选,为俱乐部试错,同时也为选手提供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而对于DGE俱乐部来说,这也不亏。

  因为此举会让更多心气很高的优秀新人挤破头地想要进入DGE俱乐部,能够保证DGE俱乐部的新队员素质高于其他俱乐部,始终保持比较高水平的实力,这有利于维持DGE的品牌价值。

  虽然不打比赛,却可以通过把这些新面孔输送到联赛中,在观众面前狂刷存在感。

  到时候每出现一个出彩的新人,观众们就会发现是从DGE这边出来的,自然会对DGE俱乐部保持极高的关注度。

  关注度越来越高,赞助自然越来越好。而且,其他俱乐部从这边买人,虽然转会费给的少,但也还是有的。

  而这个决定妙就妙在,其他俱乐部学不来。

  因为DGE的运作模式跟其他所有俱乐部都不同,不参加比赛也不需要出成绩,只需要培养选手,不存在任何的竞争关系,实际上是互惠互利。

  更何况此举可以更好地维护整个GOG联赛的生态,整个腾达集团都可以从中获益。

  那么稍微牺牲一点点DGE的眼前利益,去获取长远利益,这不是很划算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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