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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抢弟媳妇儿】


  裴苇皱了皱眉头,隐隐不快。

  倒也不是要与那素未蒙面的陌生女子,争风吃醋。

  只不过,对于自己姿色,她一向自负,罕逢敌手。

  竹楼这位,横空出世,终究还是,让靖安王妃生出一些本能的危机感。

  果然,只要有人,何处不江湖?

  女人的心思,你别猜!

  徐千秋神色,微微变换,摆摆手,示意青鸟在此等候。

  世子殿下从脚下青竹上,弹射而起,飞向竹筏。

  无需撑筏,楠竹小筏便已划开水波,悠哉游哉,缓缓驶向湖心。

  竹筏于青竹小楼三丈外停下。

  女子站起身,与徐千秋对视,她的鬓角,已被湖水润透,粘在脸颊上。

  她的雪白肌肤,吹弹可破,其上,几滴水珠,慢慢滑落。

  她伸手抹去下巴上的浅淡水迹,也不说话。

  徐千秋主动开口,笑道:

  “三年前,于洛水河畔,曾有幸见过姑娘。

  不过,那时候,向你示爱的青年侠士,人山人海人。

  在下便只是远远瞥了一眼,未曾上前拥挤,估计,姑娘应该不会注意到我。”

  她想了想,平静道:

  “记得那时候,你穿得比较单薄,一如今日,一袭白衣。

  唯一不同之处,那日你手中握有一桃花扇。”

  超乎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的答案!

  徐千秋展颜一笑,道:“于万千人海中,能被姑娘记住,三生有幸。”

  她微笑道:“我叫陈渔。”

  果然是她!

  只需观其容颜,与白狐脸不相伯仲,徐千秋便已猜到其身份。

  这世间,哪里会有那么多不知名的绝色佳人。

  胭脂有女,位居榜首,与白狐儿脸并驾齐驱,评曰,“不输南宫”,

  徐千秋一脸温良,恭俭谦逊,柔声问道:

  “陈姑娘独居于此?”

  她看似毫无心机城府,笑着点了点头。

  徐千秋哦了一声,轻轻跳上岸。

  接下来,所发生一幕,让湖畔对岸那几位,皆给震惊,目瞪口呆。

  只见,世子殿下弯腰,一把将那竹楼女子扛起,跃上竹筏,离开湖心。

  她弯着纤细蛮腰,脑袋贴在世子殿下胸口。

  徐千秋低头看去,两人恰好对视。

  无疑,她拥有一双灵气沛然的眸子。

  世子殿下,号称浪迹花丛二十多年,未尝一败,阅女无数。

  世间何等绝色,还有他未曾见识过的?

  可这一双眸子,却是唯一能与二姐徐渭熊,媲美的。

  白狐儿脸的眼神,过于冷冽,如她的佩刀,绣冬春雷,如出一辙。

  虽英气无匹,却谈不上秀气温婉。

  此时,她抬头,凝视着胆大包天的世子殿下,没有丝毫震惊,畏惧,羞涩。

  眼波之下,蕴藏着一缕淡淡愠怒。

  这,便足以让寻常登徒子,自惭形秽,拿自己头发吊死自己。

  可惜,她此番遇到之人,却是个无法无天,极为霸道的主儿。

  徐千秋低头,眯眼,笑容灿烂,豪气而无赖,道:

  “我曾答应,要给弟弟抢一个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回去给他媳妇。

  弟媳妇儿啊,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方才,女子神情神情一直古井不波,此刻,终于显露出愕然之色。

  有膏粱子弟,当街强抢民女,有土匪草寇,掳走美娇娘,做压寨夫人,这些,都不足为奇。

  但是这世上,竟还有抢美人做弟媳妇儿的王八蛋?

  陈渔忽然想起,似有那么一件,天下人谈论许久的酒后谈资:抢亲,抢了自己亲姐姐……

  青鸟眨了眨眼睛,嘴角勾起。

  抢女人,也能抢得如此霸气,不愧是公子!

  一旁,慕容姐弟二人,面面厮觑,此刻,二人方才明悟,原来,世子殿下强抢民女的姿态,竟是这般强硬。

  回忆惋惜,这位北凉世子,果真未曾对他们生出觊觎之心。

  直接扛走,这,才是真的看上!

  .

  .

  离阳京城,一驾不起眼的马车,缓缓驶来。

  马夫,是一名身穿朴素道袍的年轻道士,谈不上英俊。

  背负一柄长剑,神情温和,一看便知,这是位好说话的主。

  城门九脊封十龙,巍峨壮观。

  马车之中,只有一人一,披裘而坐,靠着年轻道士后背。

  京城这座中天之城,蕴有种种妙处,青年道人,一一说与她听。

  “此处皇城,与昆仑同脉相接;

  坐镇太和殿的皇帝陛下,观一面,而听天下;

  内庭之中,东西六宫七所,按卦象而建;

  天下城池,归根到底,皆是为了追求,与天地互渗的境界。”

  年轻道士,年纪不大,所说道理,却是不小。

  女子面容清瘦,裹了件貂裘子,看着,应该不算太昂贵。

  最多最多,也就勉强价值百两黄金而已,不是很值钱。

  观那女子,看着像是大家族走出来的小家碧玉。

  貂裘毛杂,不如狐裘粹美。

  年轻道人语调柔和,唠唠叨叨,女子闭着眼睛,静静听着。

  嘴角,微微带着些许满足的笑意。

  入了城,她嗅了嗅,轻声道,好香呢。

  道士转头,看见一座酒楼,知晓她已是饿了,立即停下马车。

  跳下,搀扶着她走入酒楼,拣了个三楼靠窗位置,视野开阔。

  她只给自己点了一个素菜,再给结伴而行的道士,点了一壶酒。

  见此,热情招待的店小二,大失所望,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心想,这对外地男女,出手也太磕碜了些,好不容易来京城一趟,也不知多带些银两。

  将这上好的座位,安排给他们,店小二略有些后悔。

  酒先上,道士倒了两杯,一人一杯。

  那道素菜,名为烧茄子,是酒楼招牌。

  她便是被这份独一份的香味,所吸引。

  夹了一筷子,尝了口,笑眯起眸子,也帮那道士夹了

  一块入碗,笑道:

  “好吃!

  茄子去皮,横竖一刀,切成四瓣儿,刀工很细,剥半头蒜,拍碎,而不是切碎。

  捻小火,慢慢煸透,三个茄子下锅,到上桌里,也就正好这六寸小盘了。

  其中关键,要让豆酱与蒜香,与茄子,味道相得益彰,而不是谁压过谁。

  故而,这道茄子,可卖得比肉贵,咱们没花冤枉钱。”

  店小二本有些愤懑,听到女子此番讲解后,心情稍有转好。

  心想,这美艳却病态的女子,还算是个行家。

  年轻道士尝了尝,没有说话,只是笑,略显憨傻。

  女子尝了一口,便放下筷子,望向窗外,车马如龙,托着腮帮,遗憾道:

  “按照你们道家来说,饮食,秉天地之气而生,所以时令很重要。

  那些菜,皆要法四时而成,我本是个吃货,不怕胖,到了这季节,正是贴补秋膘的好时光啦。

  只管放开了胃,大口吃,到了冬天,哪怕再冷,也不怕。

  可惜,今日却没什么胃口,唉!”

  年轻道士默不作声,眼神低敛。

  这女子,已病入膏肓,命不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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