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 得心应手
首先来说,苏锦小的时候生病长期不能走动,这本来是坏事。
可像他这么个好玩好动的年纪,被迫被拘在一张床上,又怎么能待得安生?
如果不找点有意思的事儿来消磨时光,是不可能的。
于是他就跟着妈妈早早地学会了打格褙。
所谓格褙,就是做手工布鞋鞋底的必要材料。
说白了,打格褙就是把破布、碎布用浆糊一层层地黏在一起,直到达到做鞋需要的厚度。
然后在阳光下晒干后,揭下来就是袼褙。
对这个活计,苏锦很着迷。
因为要把颜色不一、形状纷杂,被戏称为“噗嗤”的烂布。
像拼七巧板一样,拼得平整而恰到好处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往往要经过一番周密的思考和设计。
————
对年幼的三岁儿童来说,这无疑相当于一种能够充分调动智力的游戏。
更何况,打格褙也确实能对家庭收入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如果做得好,妈妈便会给予苏锦夸奖和一定物质奖励。
就比如一张张香喷喷的糖饼,又或是糖豆儿、白米花、话梅糖、山楂片儿一类的零食。
当苏锦把这些甜蜜东西吃进了嘴里,他就感受到了一种满足和成就感。
就这样,别的孩子正好上托儿所的年纪,苏锦天天坐在床上粘贴布头,修炼成了一位打格褙的高手。
他打得袼褙精美绝伦,不光形状合适,而且色彩搭配。
藏蓝对嫩粉,鹅黄配水绿。
无论什么烂七八糟的破烂儿经他的手这一调整,就变得有了内容,有了变化。
就连步瀛斋的人都赞他。
说自己收过那么多袼褙,就没见过谁家的孩子能打出如此精美绝伦的格褙。
同样的,与这件事相仿,当苏锦腿养好了,稍微大了一些的年纪。
在他家里还经常有人慕名而来,求他的父亲在业余时间做做衣裳的时候。
苏锦也会像裁缝学徒一样,时常帮着苏慎针打下手,干些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工作。
不用说,在父亲的调教下,长时间的耳濡目染,苏锦能练出一手漂亮的剪裁、穿针走线的基本功,当然不在话下。
哪怕是妈妈过世之后,父亲没了这样的外快,连家里缝纫机都送进了信托商店卖了换钱。
苏锦也没离开针线活。
因为为了哄妹妹高兴,他经常会拿家里剩下的布头儿给苏绣缝制玩偶。
小牛、小虎、小兔、小猪、孙悟空、猪八戒、嫦娥、七仙女儿,一应俱全。
且活灵活现,衣饰精致,让谁看了都说好。
甚至就连苏慎针,都因此夸过儿子颇有干裁缝的天赋,愿意培养他继承自己的手艺。
只可惜生不逢时,时局的变化,让苏锦只能随大溜儿下乡插队,再有天赋也是白饶。
但不管怎么样,艺不压身也是真的。
学过练过的本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这不,风水轮流转,眼下又要靠剪刀针线吃饭了,苏锦显然就比旁人占了许多便宜。
他的手极为熟悉布料的质感,几乎一摸就能分出材料的属性来。
他对针线、剪刀的使用,也远比旁人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打个比方说,别人缝扣子只有一种办法,可苏锦却知道七种。
他自然能够根据布料和扣子质地,选择最适合的方法,又快又好完成任务。
别人缩个衣服的内衬,改砸线有误的地方,或许拆线还要谨小慎微,慢慢的摆弄。
苏锦就不,他拿父亲的拆线器挑线头儿,嘁哧咔嚓,齐活。
用缝纫机锁边儿,那更是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
更何况回京之后,苏锦还进了清华池干上了修脚的行当。
那一样也是要靠细心的手活儿。
为此,三年下来,他早就习惯了在嘈杂、闷热的澡堂里,如何集中注意力工作。
所以他来到缝纫社干活,实际上,一点不觉得这样的工作枯燥。
他根本不像其他人那样,非得用聊天来缓解压力,维持耐心。
反而如鱼得水,能够静心屏气,全情投入。
特别是当看到从自己手里完成一个计件儿任务,变出一件儿没有瑕疵的衣服的时候。
他又兴奋又得意,简直上了瘾,一干就忘了时间。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他鼻子里飘来韭菜包子的味道,意识到别人已经吃上夜宵了的时候。
这才收手歇了一歇。
不过,这并不是因为他累了,或者肚子咕咕叫了,认为自己也得吃点东西了。
真正让他停下的缘故,其实是因为一个面生的大姐,吃着饭来找他缝纫机旁边的姚婶儿聊天。
结果正好瞅见了他“炫耀”自己的劳动成果。
“哎哟喂,你厉害啊!这都你做的吗?妈爷子,我说你们大家伙都来看看哎,人家真行哎,一年轻小伙儿把咱们女人家的针线活儿都比下去了……”
那一件件摞得老高的成品,促使这大姐完全不顾嘴里塞着包子咋呼起来。
登时,跟炸了庙似的,就招惹来一大堆,苏锦一点也不熟悉的女人。
而她们,也很快七嘴八舌的叫了起来。
“可了不得哟,我这才做了三四件儿,你怎么做了这么多?这得有十几件吧?”
“你怎么就能做这么快啊?你的手这么巧,难道会变戏法儿啊?”
“哎,你不会是哪个服装厂上班,专门干这个的吧?”
“哈哈,我看这小伙儿眉清目秀的,十有八九是织女投胎转世……”
苏锦并不算个内向的人,可面对一帮老娘们口沫横飞地把他围了起来
不怵头是不可能的。
他手足无措,默默地听着,一句也不敢插嘴。
幸好这个时候,边大妈带人来视察工作,一眼看见,干涉起来。
“哎哎哎!你们几个少张牙舞爪的咋呼吧,再给人家吓着。正经事儿还干不过来呢,你们还有心思瞎扯闲篇儿。抓紧时间,该干什么干什么。要有这工夫逗闷子,回家早点歇着好不好?”
边大主任如今因为缝纫社职权日盛,老娘们自然不敢悖逆。
个个尴尬地笑着站起来,走开了。
边大妈则关心的问起了苏锦。“怎么样?做得惯吗?”
“挺好的!让您费心了!”苏锦立刻感激地回答。
他心里明白,边大妈今天大概是专为了看他,特意过来的。
果然,边大妈随后就问。
“有哪儿不适应你得跟我说,别因为在女人堆儿里,受了委屈不好意思开口。今后你就得成天在这里干活儿了。要是抹不开面子,老把事儿闷在心里,你可做不长久……”
“不不,咱们街道大婶儿大嫂对我都挺好的,热情……”
苏锦涨红了脸,这迫不及待的一解释,立刻让大家笑了。
尤其刚才吃着包子最先咋呼起来的那位立马接话。
“边主任,要说委屈是我们委屈才对,这小伙子也忒能干了,一人儿能顶我们仨,钱可都让他挣走了……”
有人立刻附和。
“就是,您可得一碗水端平啊。看您这么护着,不是您干儿子吧?小伙子,你以后可得好好孝敬你干妈啊……”
登时,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虽然这样的嬉闹,疯笑,显得很粗俗,但又绝无恶意。
只让人感到一种放松的愉快。
这就是市井的地气。
吃饭的时间过去后,缝纫社的大部分人都是草草把手里的活儿干完,就赶在十点左右就回家了。
不过苏锦不是,他的家里还有妹妹能照顾父亲。
他并不像其他人,家里的老人、孩子、丈夫,一大堆的琐事都离不开她们,还得早点回去操持。
身为一个男人,尚且独身的他,干活挣钱才是主要目标。
于是他一直专心致志干到十一点多。
虽然一开始的兴奋劲儿过去,他也开始觉着裁缝活儿累腰,累脖子,累眼睛,后背僵得厉害。
但即使如此,他也舍不得撒手。
最后纯粹是看负责统计的那位大妈打上了瞌睡。
整个屋里就他一个人拉晚,实在不落忍,这才交了工。
不为别的,就因为这里的工作他做的太顺手了,初试身手的成果简直让他振奋。
二十一件儿啊!
他今天把二十一件难度不等的瑕疵品变成了完美的服装。
总体核算下来是五块一毛钱,是他当搬运工的十倍。
一天挣五块,那一个月得多少?
何况他周日可是能够做全天的,甚至感觉自己还有提高效率的余地。
天哪,他一个月工资才三十八块,难道他可以挣到三四个人的工资吗?
他现在真的有信心靠着自己的力量支撑起这个家了……
或许,这个世上从没有天才这回事。
但生活却是可以把人逼成一个天才的。
苏锦的苦难早就变成了技能才学深入他的骨血之中,只是他一直没有发现而已。
而现在,缝纫社把他的全部潜能引发出来了,让他从剪刀和针线上感受到了自己天赋和价值。
走出工场间,充分觉醒的苏锦不但一身轻松,还觉得很不可思议,很神奇。
虽然天色是黑的,灯光也很昏暗,身体是劳累疲倦的。
但他却一点不感到压抑,反而因街上的这种肃静,发自内心的想要唱歌。
生活对他来说,终于变成了流动的活水,让他能够畅游其中了。
他的心情很好,很开阔,从来没体验过的舒坦和踏实,一种能把生活把握住的安心。
他现在别无所求,只求缝纫社能长长久久的办下去,千万别只是个昙花一现的短期营生。
只求给他这个机会的边建军,边大妈,能健康长寿,长命百岁。
还有那个和街道合作,给了他这么多活计的外资服装公司的经理,能升官发财,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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