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遇见
当乔承驰回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床上了,不过听到客厅里的动静,她就走出来。
“你先睡吧。”乔承驰温和地说道。
“我想跟你说说话,一天都没有跟你说话了。”她的眼睛闪着光,唇边有个柔美的笑容。
“好。那你说吧。”乔承驰从书房里搬出笔记本电脑,一边上网看邮件,一边对她说。
两人都小心翼翼地没有谈论起今天他回自己家的情形。也许乔承驰是害怕她听了之后会难过,而奕可是又怕提起他家的事,又引得两人抑郁不快,索性就岔开话题谈起别的事了。
“今天我爸来我们家了。”她那微笑的脸解除了,眉眼间涌上了一丝淡淡的忧虑。
“嗯。”他头也不抬地注视着微微闪光的屏幕。看起来虽然漫不经心,实际上他很专注地听她讲话。
“以后我爸如果来找你的话……你千万别再给他钱了……”她小心地,嗫嚅地说道。
他的视线终于从屏幕上移到了她的脸上,掠过一丝微笑说道:“怎么了?你都知道了。”
“我爸那个人花钱如流水,还喜欢赌钱,管也管不好的。以后你还是别再给他了,给他也是浪费了。”她的眼睛暗淡了,眼里浮现不安的神色。
“哦,好的,我知道了。”他默默地点了点头。
“承驰,真的对不起,我带给你太多的负累。”她面带惭色地说道。
“你怎么说这样的话呢。”他示意她走过来,轻轻地抱住她,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你不是我的拖累。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去做。”
“可是我爸那个人……”她喟叹道,“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所以请你以后遇到他来借钱的话,千万不要再给他了。不是我说他,你借给他的钱,他也不会还的。”
“既然当初我给他钱,就没想着再问他讨回来。”他笑着摸了摸她挺拔的鼻子说道,“因为爱乌及乌啊。明天是周六,不如我陪你回家看看你妈吧。我好像从来没有跟你一块回去过。”
她霍然地挺直了身体,露出不可思议的眼神。
“怎么?你不欢迎我去看望他们吗?”
“不是!不过我先去给我妈打个电话。”她隐隐约约地露出点笑容,“我妈一定很高兴,而且我还有一个比我小十几岁的妹妹,叫悠悠,她很可爱。你也可以见见她。”
他在她起身之前将她的手搁在自己的胸前:“你妹妹有没有像你一样的可爱?”
她笑着推了他一把,离开了他的膝盖。
齐牧秋的名气已经渐渐地大了起来,可是他仍然是一个低调的人,除了唱歌,与偶尔演戏之外,私底下他低调得几乎不像一个明星。他一直住在这栋大楼里,按道理来说以他的能力,要买一套更好一点的公寓绰绰有余,可是他还是不愿意搬离这里。通常不用工作或者是写歌写到三更半夜的时候,他都会去楼下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同一种牌子的啤酒,也会买同一种牌子的香烟。不过他的烟瘾并不大,只是灵感枯竭的时候才会抽上一根。
这一天,他写歌写到一半,突然发现没有啤酒了,于是穿上一件套头的运动衫,将连衫的帽子套在头上,拿了钱包与钥匙就下楼去买。刚买完东西,走出便利店的时候,冷不防冲过来一个穿深色大衣的瘦小女孩,慌不择路地撞翻了他手上的袋子。
“对不起!”那女人有一张甜净的脸,皮肤白皙,只是说话慌谎张张的。
“没事。”他暗暗地叹了一口气,准备动手从地上捡起那些啤酒。
“有人在追我……”女孩喘着气,一双柔腻的小手揪住他的衣摆,小脸上布满了惶恐的神色。
“什么?”他不明就里地问了一句。从前方已经出现了两个打扮前卫的小混混。
“怎么?喝醉了还跑得这么快!”其中一个手臂上有三四个暗红色伤疤的小混混,伸出手就想去拉他身后的那个女孩子。
“我不认识你们!你们为什么要跟着我?”女孩微微地张开小嘴,怯怯地喊道。
“一回生,两回熟嘛。”另一个反戴了鸭舌帽的男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走到她的身边,对她动手动脚。
“喂,你们干什么!”齐牧秋终于忍不住开口说话了。本来他是一个不爱管闲事的人,但是看上去这个女孩子跟那两个小混混格格不入,分明是两种世界的人。他那路见不平,拔刀想助的念头就涌了上来。
“你是谁啊?你跟她认识吗?”那个鸭舌帽的男人推搡着他,狠狠地叫嚣道。“老子泡妞,也要你管吗?”
“他是我的男朋友!”女孩牢牢地拽着他的胳膊,用发颤的声音喊道。
“你男朋友?”两个小混混迅速地交换了一下眼色,其中一个哈哈大笑起来。“你有了男朋友,还去酒吧一个人喝闷酒啊。”
“你们走吧!”女孩的脸一下子变得雪白变雪白,“刚才是因为我跟他吵了架,所以一气之下就独自去酒吧喝酒。可是现在他来找我了,你们别再缠着我了!否则我……我要报警!”
“报警?”两个小混混又哈哈大笑起来,“你报警抓我们啊。说我们非礼你还是想抢劫你啊。”
这时齐牧秋已经拿出了手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摁下了三个数字说道:“你好,现在我想报警,我怀疑有人想对我的女朋友图谋不轨,麻烦你们来看一下,我们在银河街二十号,这里有一个7-11便利店,对,赶紧过来!”
两个小混混蓦地止住了笑容,指着他的鼻子说道:“你想危胁我们!信不信我们揍你!”
“这里的两百米外就有一家警察局,你们不相信我报警的话就在这里站一会儿。我相信警察等下马上就会来的!”他面不改色地说道。
“想吓唬我们?”那个有伤疤的男人不服气地叫道。但是被那鸭舌帽的男人拉走了。
等他们一离开,那女孩立刻松开了手,从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拭了拭脑门上的汗说道:“谢谢你。刚才我真的快要被吓死了。”
他看了一眼那女孩□□的眸子,她虽然穿了一件大衣,但是大衣却没有扣扣子,从里面露出一条贴身的,曲线毕露的洋装,短到大腿根部,似乎稍微一动作就会走光似的。怪不得那两个小混混会对她起色心了。
“以后没事的话不要一个女孩子去酒吧!那种地方不适合你去!”他从地上捡起那散落一地的啤酒,淡淡地说道。
“我刚从国外回来,不清楚这里的状况。”女孩子涂得艳红的嘴唇似翘非翘地说道,“要不是跟男朋友分了手,我也不会独自去酒吧啊。”
分手两个字触动了他的心弦,他看着那女孩沮丧的样子,心里莫名地被激起了淡淡的怜悯。不过他还是决定少管闲事,万一被狗仔队发现,不知道又要写出什么耸人听闻的新闻出来了。
“喂,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安妮!今天真的谢谢你!”她在他的身后大声地叫他。
然而他却晃了晃手上的袋子,头也不回地走着。自从他做了歌手以后,随着名气越来越大,遇到的女孩子也已经越来越多了,可是他的心却一直是尘封着,已经被那个死去的怡晨塞得满满当当的。他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对女人动过心了。不,奕可应该算一个,不过应该是她长得像怡晨的缘故。
那个叫安妮的女孩子只不过是他偶尔遇到的一个影子罢了,在他的心湖里投下一颗小小的石子,转眼就变得平静了。
“等一下!”安妮又追上了他。
他站住了脚跟,开始有点不耐烦。他一向最讨厌女孩子纠缠自己的。
“你掉了东西。”安妮咬了咬嘴唇,有点胆怯地盯着他。
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他刚刚买的那盒烟。
“你现在去哪?我送你。”
“你送我?”安妮的脸上顿时焕着光彩,眼睛显得清亮而有神。“我住在星光酒店。”
他张了张嘴,诧异地望着她。
“我的家人都在国外,我跟男朋友分手之后就赌气跑到这里来了。不过我打算住一段时间再走。”安妮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样子很讨喜。
“好吧。”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拎着的那个沉甸甸的袋子说道,“我们坐计程车去吧。”
“还是走过去吧。那家酒店就在这里,不远的,从酒店到酒吧只要十五分钟。”安妮又笑了一笑,使她整张脸都显得明媚而又生动。
他看了看空无一车的大街,都已经这么晚了,那些无孔不入的狗仔队应该也不会出现了吧。他将帽子往下拉了一拉,这才说道:“那走吧。”
空旷的马路上,他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陪一个女孩子走过这么长的路了。如果是他自己,他宁愿呆在公寓里,也不愿意在马路上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也许他在躲避什么。他抬起头,看到身旁比自己矮了一个头的陌生女孩,她的身上有一股迷迭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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