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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草原第一勇士!


  “左贤王-刘豹对匈奴大单于的位子,早就望眼欲穿了吧?”萧逸轻轻摸了下鼻子,笑容还是那么和煦,可一双锐利的目光却像刀子般直入人心,而且是刀刀见血~“听好了,大汉,绝不册封桀骜不驯之臣!”

  “大都督此言差矣,匈奴世代受大汉天子册封,犹如以子侍父,何来不敬之语?”

  “呵呵,既言以子侍父,如今君父就端坐楼上,贵使何不下跪参拜?……莫非,要做无君无父的逆臣吗?”

  “这个吗……”

  老巫师-阔阔出顿时冷汗直流,如果不是手里的骷髅拐杖撑着,差点就一个跟头栽下去,萧逸的话就像一把淬毒的匕首,正扎在他们匈奴人的软肋上!

  自从匈奴南北分裂之后,南方各部落纷纷内附,向大汉称臣,从此,匈奴的大单于必须经过汉庭的正式册封,才算名正言顺,才能得到草原各部的认可,二百多年下来,这条规矩已经深入人心,不可动摇了!

  刘豹虽然打败了自己的亲叔叔,占据了匈奴王庭,可在没有得到汉朝册封的情况下,他也不敢贸然自称大单于,一直以‘左贤王’的身份处理王庭大小事物,因为名份不正,各部落对他发出的命令往往是阳奉阴违,心中那份憋屈可想而知!

  阔阔出这次来到许昌,主要任务就是为刘豹向汉朝请封,好名正言顺的登上单于宝座,号令草原各部,如果因为自己的膝盖不肯打弯,最后把册封的事情闹黄了,刘豹必然大发雷霆,如此萨满教复兴的希望也就破灭了,他岂能不惧怕?

  “跪?还是不跪?~~自己的膝盖重要,还是草原上流传千年的萨满教重要?”

  在心中反复权衡利弊之后,老巫师-阔阔出终于下定了决心,人活着,得有骨气,~~倒是,更得吃饭啊!

  手仗放下,双膝跪地,老巫师非常标准的向五凤楼上行了三跪九叩大礼,“匈奴使者-阔阔出,参拜至高无上的大汉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哗!~~跪下一个了,真的跪下了!”

  “嗯,姿势还挺标准的,看来私下没少练习……”

  文武百官一阵喧哗,连楼上的小皇帝都是眉开眼笑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看来匈奴人还是挺好说话的吗,没看萧逸上前三言两语,就说跪下一个,不错,不错!

  御阶上,曹操比小皇帝还要高兴,胸前的胡须捋了又捋,都快翘上天了,萧逸能折服匈奴使者,这说明他用人得当呀,就像齐桓公重用了管仲,汉高祖发掘了韩信一样,最后的万般荣光还不是尽归他曹孟德所有吗,因此拭目以待,等着萧逸再接再厉!

  下一个,草原第一勇士!

  “我该称呼你乌维?还是李无伤?”萧逸来到那个胡汉混血青年面前,脸上同样挂着笑容,不是微笑,也不是冷笑,而是淡淡的嘲笑!

  对于数典忘祖,背叛自身宗族血脉的人,天地厌之!

  这个混血青年原本姓李,是‘右校王’李云的嫡亲孙儿,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飞将军’李广的后代,因为身份特殊,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匈奴王庭居住,成了大单于身边的一名近侍,其实就是做人质,这也是匈奴人控制李家的手段之一!

  小孩的可塑性是很强的,天天和匈奴人生活在一起,住帐篷,啃肉腥,再加上本身的汉人血脉已经很稀薄,久而久之,他也被同化了,无论是生活习惯,还是内心深处,完全以匈奴人自居,并放弃本名,改叫乌维,匈奴语~‘荒野孤狼’的意思。

  “无论乌维,还是李无伤,我都是公认的草原第一勇士,这个称号是我用弯刀、弓箭打出来的,与名字无关!”乌维的声音就像射出的箭簇一样,锋利、坚硬、无情,体现出强烈的自信,可内心深处究竟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

  无论在什么时代,混血儿都是一种尴尬的存在,乌维也不例外,自幼,匈奴人管他叫小汉蛮,处处欺凌,真正的汉人又视他们李家为叛国者的后代,是混血的杂种,同样不与接纳,所以他和他的族人们只能生活在夹缝中,永远的低人一等。

  正是这种歧视,深深刺激了乌维的自尊心,从小他就苦练骑射,处处要强,不断的逼迫自己强大、强大、再强大!

  就像一头真正的草原孤狼那样,浴血厮杀,千里独行,如果做不到,那就是死路一条!

  也许是祖先神勇的血脉复活了,从十几岁起,乌维的骑术、刀法就压服同龄的所有匈奴人,尤其是一手连珠快箭,百发百中,更是冠绝草原各部,十八岁时就弯弓射下了天上的巨雕,赢得了‘射雕手’的荣誉称号!

  后来大单于~于夫罗死于箭疮崩裂,匈奴王庭大乱,乌维就趁机逃了出来,回归‘右校王’部落,这几年来就是他带着部落勇士,四处征战杀伐,打败无数强敌,吞并一个又一个部落,可以说,‘右校王’部能有今天的地位和实力,乌维居功至伟!

  “既然是李云的孙子就好,右校王部能有今天,其中的来龙去脉想必你很清楚~~,呵呵,小孩子不听话,该打打屁股了!”萧逸伸出手来,狠狠做了一个掐断的动作,而后双眼望天,一副你自己明白的样子。

  右校王部能发展壮大,完全是沾了雁门大战的光,别的部落全都损伤惨重,唯独他们躲在后边,不伤一兵一卒,还趁着匈奴王庭大乱的时机,又收编了不少败兵,这才慢慢崛起……

  而且这几年时间里,萧逸在暗中没少对他们进行帮助,大批的盔甲、武器、粮食、药草都通过梁家的商队,由雁门关出塞,源源不断的运到‘右校王’部落里,然后换回战马、牛筋、牛角等战略物资,正是靠着这种走私交易,李氏一族才不断的发展壮大,最后和‘左贤王’部,‘自次王’部形成三足鼎立的大好局面。

  如果萧逸真的狠下心,切断这种走私交易,那么‘右校王’部立刻就会像一个被断奶的孩子,虽然不至于饿死,也肯定会饿的哇哇大哭,以后再想长大都是件难事了!

  “你敢~~~”

  乌维目露杀机,心中却狠狠一颤,身为李云的嫡孙,他自然知道那些走私物资对部落的重要性,一旦断绝,部落立刻会陷入困境,再想继续发现难如登天,而在草原上,一个部落如果不能壮大,早晚会被别人瓜分、吞噬~~

  “你可以试试,看我敢不敢,从许昌到雁门关,快马最多五天可到,只要我一道手令,五天以后,你们的部落休想再得到一粒粮食,一件铁器!”

  萧逸目光如电,露出强大的自信,和草原上的走私交易,对‘右校王’部来说事关生死,对玄甲军来说却没那么重要,想要战马,他完全可以从西羌三十六部那里获得,折兰是绝对不会拒绝的。

  再者,他早就密令坐镇长安的马六,在关中平原上选择水草丰美的地方,建立马场,培养军马,如今已经颇有成效,用不了几年就能自给自足了,军国命脉,他又岂会轻易交到别人手上~

  两道目光在空中狠狠地撞击在一起,一方炙热如火,一方冷如幽冥,吞噬万物~~,十几息后,乌维就败下阵来,从对方的目光中看的出来,……‘他真敢!’

  “匈奴使者乌维,参拜至高无上的大汉皇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好汉不吃眼前亏,在强势面前低头也是草原上的生存法则之一,不过乌维还是有所保留,坚持用自己的匈奴名字,眼中的烈火更是熊熊燃烧,这事,不算完!

  “好!好!~~”

  连续两名匈奴使者都乖乖的跪了下去,汉家君臣的自信心暴涨,如果不是在举行朝拜大典,他们都想振臂狂呼呢,“给力,太给力了,大振我汉家的威风呀!”

  至于最后一位使者,更是不在话下,连巫师、勇士都屈服了,还怕一名弱女子吗,只要略施手段,还不乖乖的让她跪地朝拜,萧郎加油,我们看好你!

  再看萧逸,小脸发黑,脚步踌躇,“漂亮的鲜花都带尖刺,~~这最后一个,才是真正的大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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