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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扯线木偶


世界上温柔的女人那么多,漂亮的女人那么多,可爱的女人那么多,懂事的女人那么多,甚至有才华的女人也那么多,但如果问利昂此刻最想念的人是谁,他会说玫瑰,仍然只有玫瑰。

        他想她穿着白色球鞋黑色大衣的身影,想她笑起来灿烂耀眼的模样,想她纤长冰冷的手指,想她身上混合的甜味和烟味,想她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年那些细枝末节。

        利昂遇过的女人那么多,心脏不过一拳头,他拿出一个位置给她,她就一直呆到了现在。

        也有很多时候他觉得他已经把她忘了,一段平静忙碌的日子淌过去,不经意的某个时刻某个场景却会触动某根神经,让他明白他从来没有把她忘记。

        那次他和塔娜在西班牙的广场上看见街头艺人表演木偶戏,忽然就想起有一年圣诞节他和玫瑰去斯特拉斯堡,玫瑰抱着街边的比诺曹合影。玫瑰抱着比诺曹作出亲吻的样子,手指摆出v字形,他拿着相机忍无可忍地对她喊话,“俗气的事都被你做尽了!”玫瑰笑嘻嘻地脱下手套来冰他的脖子,他们追着跑了一条街。后来站在街边吃比萨,他问玫瑰为什么喜欢比诺曹,玫瑰想了想说,“至少比诺曹说谎可以看得出。”

        比诺曹一说谎鼻子就会变长,人说谎却是看不出的。利昂和玫瑰,他们都是最恨撒谎的人,他们都觉得凡事直接坦白都是最好的方式。可是到了今天,他们却没有办法直接坦白面对这个局面,他甚至不知道她在哪里。

        利昂站在西班牙街头站着看着木偶艺人,觉得自己也是一只扯线木偶。生命是没有意义的,他的那根生命线始终握在她的手里。

        近日他已经很少换女朋友了,没有那样的精力,也没有那样的兴趣。说到底,这个女人和那个女人也没有差别。塔娜是他和玫瑰分开以后,维持最久的一个。

        回到意大利的第二年夏天,他去撒丁岛度假,在酒店吃早餐时遇见塔娜,发现他们竟住在隔壁房间,那个假期结束之前她就搬进了他的房间。

        他们是多年旧友,具体多少年,利昂已记不清楚,但至少有十年了,那还是他挂靴以前的事。作为亚平宁头号射手,那时他的身边美女如云,塔娜就是在那时出现的,当时她是模特,他们有过一度的交往,但利昂并没有打算安定下来,那时他生命里唯一的情人只有足球。

        后来他的妈妈过世,他受伤被迫退役。塔娜身边来来去去也换了好几任男人,球员、肥皂剧男演员、导演、经纪人、生意人,她在这个圈子里,她能遇见的也只是这些人。这次在撒丁岛与利昂重逢的时候,她刚刚结束一段维持了两年半的恋情。她觉得这次重逢有种注定的意思,原本以为已滑落失却的人,原来他们的故事还没有完。

        利昂见到塔娜,只觉得她漂亮了。二十多岁的时候也不过是一名金发美女,三十多岁改做了电视节目主持人,样子也知性了一些。

        女人就是这样,十八廿岁的时候没有难看的,即使不像选美冠军,至少青春逼人。但过了三十岁,有些已如残花败柳美貌凋零,满面横肉一身烟火气;有的女人却比年轻时候更有味道了,就是一种叫作气质的东西。塔娜已经三十多岁,样貌身材依然无可挑剔,还多了一种时光积淀下来的沉着。

        玫瑰今年也有34岁了,不知道现在成了什么样子,自从日内瓦湖畔一别,他又三年没有见过她了,他很想她。想到这里,利昂有点难过。

        大概累了或者厌倦了,现在利昂身边只剩一个塔娜,他们有时一起吃饭,或者去看一出歌剧,或者假期一起度假。在别人眼中,这是他固定的一个女朋友。利昂并没有想那么多,记者问他婚期,他一概说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这是实话,他还没有考虑过结婚,他只是需要一个伴。

        到今年夏天,他即将40岁了。

        北京奥运会之前他见到亚历士。

        他们同住香格里拉酒店,那天下午利昂下楼喝咖啡,甫进九霄云外就觉得眼前豁然。那个男人穿着一件米白色毛衣,坐在沙发里专注地在听另一个人说话,本来幽暗的咖啡厅,似有一角光芒。是亚历士,只有亚历士,他的身上仿佛有一种小宇宙,稳定柔和高贵的小宇宙。

        亚历士看见利昂,对他点头示意,淡淡微笑,然后跟身边的人说了些什么,那人离开。亚历士这才走过来,正式地对利昂打招呼。

        亚历士仍然是亚历士,英利昂却已经不是英利昂。

        第一次见面,亚历士对利昂的印象并不好。记得那天巴黎下着小雨,利昂走进俱乐部,发角还在滴着水,身穿黑色机车皮衣,胸前有拉链,袖口也是拉链,虽然有一张绝美的面孔,眼神却像一头受伤的狮子。当时亚历士觉得这是一个很不靠谱的男人,他以为人生就是踢球吗,一根线。只是既然玫瑰爱上这个人,亚历士觉得就应该帮玫瑰得到幸福,如此而已。

        但现在这个英利昂穿着白色衬衣坐在灯下喝咖啡,气质沉静,已经不再是那个激烈暴躁的人。三年前的英利昂几乎还是一个孩子,三年后的现在,英利昂已经是一个男人了。

        他们寒暄几句,知道利昂是为了考察赛事转播而来,而亚历士是应邀参观场馆建设。不可避免的,利昂问了问亚历士竞选总统的情况,现在这个消息每日见诸头条。

        一杯咖啡将尽的时候,亚历士问道,“你可见过玫瑰?”

        利昂骤然心脏抽紧,这也是他一直想问的话,“你可知道她在哪里?”

        “你对玫瑰,现在是怎么考虑的?”

        “三年前在巴黎,你跟我谈完之后我就回去瑞士找她了,但她已离开瑞士,她也没有回法国。这三年当中,我始终没有再见到她。”

        “你是否还想见她?今时今日。”

        “今时今日是什么意思?”利昂一下子没有明白,“我一直在找她,但我找不到。”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很多事都是此一时,彼一时。”亚历士说,“最终你娶的那个人不一定是你的一生至爱,婚姻其实是一个时间的问题,成为你妻子的那个人只是对的时间出现一个对的人。”

        利昂听完,有点难过。也许亚历士说的对,也许玫瑰不是那个对的人,他们遇见的时间已经不对,他向她求婚的时机更不对,以致有今日结果。“但是我还没有放弃。不管此一时彼一时,不找她问一个明白我是不会放弃的。如果不把这件事做完,其余什么我都做不成。亚历士,如果你知道玫瑰在哪里,我请你告诉我。”

        利昂的戒指在灯光下泛着银色的光,亚历士把已冷的咖啡喝了一口,慢慢说,“她在京城。就是这里,这个城市。”

        两分钟的沉默空气,亚历士拿出笔在纸巾上写下一串地址,推到利昂的杯子旁边。

        “谢谢你,亚历士,你不知道这对我有多么重要。”利昂拿起那张纸,亚历士已准备离开了,利昂忽然喊住他,问他,“你爱她,是不是?”

        “什么?”亚历士停在那里,用一种奇怪的语气问他,仿佛这个问题非常奇怪似的。

        “你是爱她的,亚历士。”利昂把话重复了一遍,“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或者知道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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