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尾声: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个死小孩
『“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路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2010年的圣诞,北京的街头到处是小灯妆点的圣诞树和驯鹿像,每个商场的门前都有圣诞老人给孩子们馈赠小礼物,每个餐馆都在热推圣诞夜大餐,男孩女孩们挽着手,女孩们捧着温室里栽培出来的玫瑰在街头走过,连地铁站里的流浪歌手都给力地开唱BillyMack的《ChrismasisAllAround》。
前门西大街141号,北京天主教南堂。这座砖灰色的建筑号称“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天主堂”,是明朝万历年间那个鼎鼎有名的传教士利玛窦建立的,又称“圣母无染原罪堂”。
拼花彩色玻璃窗下,白裙的唱诗班女孩们站在夕照里,在管风琴伴奏下歌唱主的慈爱:
平安夜,平安夜,圣善夜!
万暗中,光华射,照着圣母也照着圣婴;
多少慈祥也多少天真;
静享天赐安眠,静享天赐安眠。
平安夜,圣善夜!
牧羊人,在旷野,
忽然看见了天上光华,听见天军唱哈利路亚,
救主今夜降生,救主今夜降生!
接近曲终时,教友们都站了起来手拉手同唱,满脸虔诚幸福。一个职场装束、看起来就是出自什么涉外公司的漂亮女孩一伸手,拉到了一个酒瓶。
旁边那个头发乱蓬蓬的猥琐男赔笑着把红酒瓶塞进牛仔裤的大口袋里,点头表示道歉,同时毫不客气地把女孩柔软的手拉住。
“饿了么?一会儿一起去领圣餐。”女孩以漂亮温柔的笑容回应,虽然有点诧异怎么给这货混到礼拜堂里来了……这是个酒精中毒的乞丐么?也许是嬷嬷们有点可怜他这么冷的天没地方去。
“下面请我们这一届福音班的代表,北大就读的赵孟华兄弟为我们发言。”唱诗结束后,牧师说。
一片掌声里,穿着黑白两色衣服、领口有十字花纹的年轻人从前排起身,走到圣母像下,彬彬有礼地向台下鞠躬。他俊朗而健康,头发修剪得很整齐,嘴角带着谦和的笑意,脸上有温润的光芒。
“各位兄弟姐妹,很高兴今天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虔敬的心。我与神结缘是在2009年,”赵孟华温情脉脉地看向唱诗班,“受到我女友的感召……”
唱诗班的长裙领口开得很大,陈雯雯低下头去,却掩不住连脖子都红了。
“然后我受到了罗四维牧师的教诲。”赵孟华又向牧师点头致意。
某游戏工会的会长大人、同时也是虔诚牧师的老罗以兄弟间的笑容回应,他对待教会活动还是很慎重的,穿着白色长袍,用一顶棒球帽把鸡窝般的头发压平了。
“和诸位兄弟姐妹一起,蒙主的恩召。我曾经在梦里走过天堂和地狱,在枯骨堆积的地方被主拯救,被天使拥抱。那一刻我方领会到我曾经所犯下的错误,曾经没有珍惜的生命,以及与生俱来的原罪……”赵孟华字字恳切,眼眶发红。
“这‘被主拯救’说的就是兄弟你了!”猥琐男低头跟旁边的矬男耳语。
“没搞错吧?”矬男在精神冲击下两眼瞪得滚圆,“学院对他做了什么?”
“总不能让他们四处去说什么曾经进入龙族的领地,看见牛逼的楚英雄和路英雄宝刀屠龙吧?所以学院派出了富山雅史教员,他的真正特长是催眠和心理暗示。总之一番暗示下来他就成了这个样子。最初他参加福音班是被陈雯雯拉进来的,只是瞎混,不过大难归来摇身一变成了读经积极分子,如今已经是班中的偶像人物了,看来准备毕业后当牧师了。”芬格尔顿了顿,“哦,我提醒你,牧师是可以结婚的,所以,他估计会和热情教友陈雯雯结婚。他们复合了。”
“我知道。”路明非低声说,“这样也挺好。”
他还被裹成粽子躺在医院床上的某个夜晚,陈雯雯打电话跟他说了这件事,说她虽然开始很排斥,但是赵孟华无论刮风下雨都候在她们宿舍楼的门口。问他为什么这样他也说不出所以然,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噩梦里我到处找你,我只记得你的电话号码,我不停地拨打……陈雯雯说我觉得他是认真的,我就心软了,你会祝福我们么?路明非说当然啰,我祝福你们开开心心地在一起。
放下电话的时候,他想起穿蜡染傣裙的柳淼淼,这时候她是不是很伤心?
发言结束,满场掌声。看着唱诗班里走出白裙女孩和赵孟华兄弟牵手而下,学员中有几个流下祝福的眼泪。老罗重新登台,“《约翰福音》中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下面是领圣餐的时间,感恩主赐予我们他的血肉,令我们得拯救。”
嬷嬷们把一片现烤面包和一小杯红酒放在餐盘里,学员们很有秩序地传给身边的人。赵孟华和陈雯雯举杯相视一眼,满脸写着“恨不得此一杯就是交杯酒啊”。路明非忽然笑了,隔得很远也冲他们举杯。
“祝贺啰。”他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说。
芬格尔一口喝干红酒,再一口吞掉面包,在裤子上擦擦手,斜眼看着路明非,“你说如果学院批准了恺撒和诺诺结婚,恺撒会不会请你当伴郎?‘见证我们忠贞爱情的男人非路明非莫属’什么的。再请赵孟华当牧师,陈雯雯参加伴娘团,那可热闹了!”
路明非白了他一眼,扭头往外走去。
“傲娇了,开不起玩笑。”芬格尔耸耸肩,转头看着旁边的女孩,“能留个电话么?求拯救……”
路明非站在南堂砖雕的门楼下,门口就是熙熙攘攘的大街,人流涌动不息,寒冷的空气里弥漫着暧昧而温暖的味道。他走进人群,和男男女女们擦肩而过,夕阳在他的背后坠落,他打开手机,看见那个古铜色的轮盘上,他的生命刻度只剩下二分之一。
一个只剩下两根火柴的……卖火柴的小男孩?妈的,这是什么扯淡的人生嘛!
“不知道怎么的,吃了主的肉喝了主的血还是饿得够呛,要不就是我太吃货了,要不就是主的血肉不太扛饿,”芬格尔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他身边,双手枕在脑后跟着路明非溜达,打着饱嗝儿,“忽然蛮想念那个小龙女的,觉得她还会带吃的给我们似的……”
日暮的时候,楚子航找到了那个藏在高楼大厦后的老旧小区。难得这里还留着梧桐树,树叶已经落光了,枯枝把暗淡的阳光切成碎片。
31号楼是一栋红砖外墙的老楼,水泥砌的阳台,绿色油漆的木窗,说不清它的年代了,楼道里采光很不好,只有几盏昏暗的白炽灯照亮,墙上贴满“疏通下水道”或者“代开发票”的小广告。“15单元201室”的蓝漆门牌钉在绿色的木门上,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人住了,门把手上厚厚的一层灰尘,各种小广告一层叠一层,把锁眼都糊住了。隔壁飘来炒菜的香味和教育孩子的声音,温馨幸福。
楚子航轻轻抚摸那面锈蚀的门牌时,邻居老太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闪出来,拎着两根葱,仿佛手提双刀,满脸警惕,“你是小弥的同学么?”
楚子航点了点头,掏出钥匙晃了晃,“帮她来收拾点东西。”
“以后不在这里住了?”老太太略微放松了警惕。
“不会回来了吧。”楚子航轻声说。
老太太双眼精光四射,“那你帮我问问她家这房子卖不卖,我孙子要结婚了,还要再买个房子,房产中介整天来她家贴广告,卖给中介公司不如卖给我,大家都是邻居,我好歹照顾她那么多年呢我……”
她知趣地闭嘴了,面前的年轻人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就像是来讨债的。
“她欠你很多钱?把房子抵押给你了?”老太太问。
“我会问问她,如果她想卖,就卖给您。”楚子航伸手揭去了门上的广告,插入钥匙,缓缓地转动。
他伸手轻轻按在门上。他是太极拳的好手,即使不靠龙血,寸劲也可以震断金属锁舌。但这一次他觉得门很重,好像要洞开一个世界。
门开了,夕阳扑面而来。他站在阳光里,愣住了。
正对着门的,居然是一面巨大的落地窗,窗外巨大夕阳正在坠落。黯淡的阳光在地面上投下窗格的阴影,跟黑色的牢笼似的。金属窗框锈蚀得很厉害,好几块玻璃碎了,晚风灌进来,游走在屋子的每个角落。
很难想象这种老楼里会有带落地窗的敞亮房子,这里原本大概是配电房一类的地方,电路改造后设备被移走了,空出这么一间向西的屋子。就一间,连洗手间都没有,空空的,一张摆在屋子正中央的床,蓝色罩单上落满灰尘,一个老式的五斗柜立在角落里,另一侧的角落里是一个燃气灶台和一台老式的双开门冰箱。全部家具就这些。
他沿着墙壁漫步,手指扫过满是灰尘的灶台;打开冰箱,里面只剩下一纸盒过期的酸奶。窗帘很美,是白色的蕾丝纱帘和深青色的绒帘,住在这样屋子里的人当然会很在意窗帘吧?连台电视都没有,于是一个人的时候会常常坐在床上看着夕阳落下吧?夜深的时候得把窗户遮得严严实实的吧?否则……会害怕吧?
龙类会怕黑么?楚子航想。
犹豫了很久,他还是打开了五斗柜。出人意料的,这是一个满满的五斗柜,收拾得整整齐齐。叠起来的天蓝色校服,胸口有仕兰中学的标志;一叠叠白色衬衣,袖口有不同的刺绣花边;码在纸盒里的头花,从木质的到金属的到玳瑁的,还有闪光缎的蝴蝶结;长袜短袜棉袜丝袜都卷成团一个挨一个放在某个抽屉的一边,像是一窝毛茸茸的松鼠,另一边居然是五颜六色的内衣,同样叠得整整齐齐。楚子航从没想过女孩的内衣有那么多花样。他小心翼翼地伸手,试着触摸,满手灰尘。
他把床上的罩单掀开,里面是简简单单的白色床单和白色的羽绒被,枕头也是白色的,只不过有轻松熊的图案,黄色的小熊坐在枕头的一角,表情认真。
他坐在床边,面对着夕阳。太阳就要落下去了,黑暗从窗外蔓延进来,他长长的影子投射在墙上。外面隐约有喧闹的声音,放学的孩子们在操场上打篮球。
那些年她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么?其实并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痴呆的哥哥,也没有满柜子的衣服让她选来搭配,没有人给她做饭,没有人陪她说话,寂静的深夜里坐在这里,听着人类的声音,揣摩着学习人类的事。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伪造了名为“夏弥”的人生,她有几分是夏弥?或者夏弥其实根本不存在,只是一个虚幻的影子。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啊……
即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屋子,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
应该是这样的吧?
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他用了半个小时做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深夜,凯宾斯基饭店,普拉那啤酒坊。身穿巴伐利亚裙装的女服务生们在犹豫要不要把那个肯德基的推销员赶走,但这家伙已经连着要了十杯一升装的黄啤,账单上千块,很惠顾她们的生意。肯德基什么时候在宣传上那么下血本了?而且用那么低级的方式,居然让推销员穿着一身考究的西装,在脑袋上扣着一个全家桶……
“嗨!姑娘!再来两杯黄啤!”推销员先生喝得很开心。
“最近我觉得自己是个‘二货磁铁’,这是我新学的中文词汇。”他的对面,矮小消瘦的老人蜷缩在椅子里,还在喝自己的第二杯,“意思是身边总出现一些二百五,好像是被命运差遣来的。最近那些家族的年轻继承人们很闹腾,看起来上次受了昂热的侮辱后怨恨难消,不过怨恨只是感情上的小事,跟秘党对着干则要看实力,年轻人们太不懂事了。还有些二百五则高兴地包机来北京围观屠龙和世博会,他们中还有人在这趟旅行中和一个导游产生了感情,准备和自己血统优秀的妻子离婚……当然,你是这些二货中最二的,你真的觉得自己是肯德基先生?”
“嗨!汉高!我得说,基础物理学教我们,最容易和磁铁相吸引的是另一块磁铁,所以二货磁铁往往本身就是二货,只是他们意识不到而已。”肯德基先生耸耸肩。
“是啊。”汉高掰了一块面包,“从我把混血种的未来交付于你这个二货的决定来看,我得说我也是个二货。”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不约而同地嘿嘿一笑,举杯相碰。
“连你也帮助那个小子?难道他是命定之子,被世上所有人宠爱么?”汉高问。
“其实那小子是个废柴啊,他根本没啥优点,恰好相反,他拥有人类一切的缺点……”肯德基先生从全家桶上抠出一个洞,伸进手指去挠头。
“但是?”汉高接着问。
“但是混血种仍有一半是人类,不是么?他有人类一切的弱点,就像我们每个人灵魂深处最卑微、最弱小、最可怜的自己。”肯德基先生的声调变了,低沉,略带沙哑,“我们都不是些公益心十足的家伙,我们帮助他,因为那就像帮助自己。”
汉高笑笑,小口喝着啤酒,“让我想到些年轻时候的事……”
“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路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意大利,罗马。
一份文件摆在弗罗斯特·加图索的办公桌上,《关于和“A”级学生陈墨瞳(学号A09003)结婚的申请书》。弗罗斯特直接翻到结尾,学院秘书诺玛和校长希尔伯特·让·昂热都已经批复,完全相同的意见,都认为同为“A”级学生中的佼佼者,恺撒·加图索和陈墨瞳结合后生育的后代可能在基因上不稳定,需要更长的观察期。
换而言之,学院的管理层暂时否决了这份申请。
“如果家族利用在校董会的地位强行批准这份申请,是可以的,几位校董都会支持您。”站在桌子对面的帕西说。
弗罗斯特摇头,“家族没理由这么做,我们可以允许这场婚姻,但是恺撒应该明白这是家族出于对他的关爱。他拒绝了家族的爱自己去求婚,家族也会表示不满。”
“明白了,家族有对继承人的爱,继承人也有效忠家族的责任。”帕西微微点头,“但恺撒是个太过倔强的人。”
“没关系,迟早恺撒都会明白家族是爱他的,那一天我们会尽一切努力让他和他心爱的女孩生活在一起。”弗罗斯特把那份文件重新封进袋子里,“只是给我亲爱的侄儿一个教训,批准这份申请是早晚的事。”
“家族已经决心破例让下一任继承人自己选择新娘了?”帕西有些吃惊,“在家族的历史上,这种破例还是第一次啊。”
“不,在继承人的妻子人选上,家族从不破例。”弗罗斯特冷冷地笑了。
帕西皱眉不解。
“恺撒以为自己找到了自由的爱情,但陈墨瞳……原本就是家族给他准备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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