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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8章 4030【把大哥找回来】


第4028章  4030【把大哥找回来】

        “你男朋友写小说,还出版了?真的假的?”听黄姝这么说,众人纷纷惊诧道。

        “当然是真的。”黄姝坚定的道,“其实他还有很多本事,你们都不知道呢。”

        除了写文章之外,项南还会正骨,还会唱歌,还会做饭,还会自己做玩具,甚至高考押题都是一绝,足以比肩最好的教育机构。

        她如果不是有项南帮忙,都不可能考入这么好的学校。所以那些女生瞧不上项南,根本是她们有眼无珠,其实项南的长处是她们看不到的。

        随后,有不信邪的同学真的上网搜了一下,果然见到《与你的温暖时光》出版的消息,而且这本小说似乎还很畅销,首印二十万册已经售完。

        但是她们还是不愿相信项南有那么出色。

        毕竟就算有这本书,也不能证明是项南写得。

        不过很快她们的疑惑就得到了解答。

        由于《与你的温暖时光》首印销量不俗,因此出版社为了帮项南造势,安排了多家媒体对项南做采访,准备将他打造成韩寒那样的新锐作家。

        在当时,韩寒因为《三重门》而声名鹊起,令八零后作家成为华语文坛备受瞩目的一代。无论是出版社、评论家还是读者,对此都很关注。

        因此许多新锐作家被发掘,被捧红,诸如张悦然、孙睿、郭敬明、李傻傻、饶雪漫、明晓溪、安妮宝贝等等。

        就好像当年《鬼吹灯》小说走红后,像《盗墓笔记》、《盗墓之王》、《西夏死书》等同类型小说也蜂拥而出,一个道理。

        关键是项南出来的时间太巧了。零一年,八零后新锐作家赛道还比较空,像郭敬明、张悦然、孙睿等作家还未出来。再加上市场渴望八零后作家,因此项南得以脱颖而出,及时的填补了这一空白。

        在媒体的宣传之下,他很快成为韩寒一般的“八零后新锐作家”代表,声名鹊起,迅速走红。而且,他的小说在这样的宣传之下,也同样取得了更加红火的销量,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而眼看关于项南的报道充斥网络、纸媒,黄姝的那些同学自然也都不再怀疑。而且由于项南的一炮而红,日进斗金,她们不仅不再轻视项南,反而羡慕黄姝如此幸运,找到这么出色的男朋友。

        ……

        “秦理,行啊你,你居然写书了,我还真没想到。”王頔见到项南的报道后,都特地打电话给他道。

        “我不过是乱写的,找了几篇言情小说、言情剧、爱情片,胡乱凑了凑而已,根本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项南谦虚的道,“要不是为了赚生活费,我才懒得费这种脑筋。”

        “别谦虚了,你写得挺好的。”王頔笑道,“比我强多了,我到现在,还什么都没写呢。”

        “那你就写啊,你不是最喜欢写文章的么?”项南笑道,“王頔,别浪费自己的天赋,好好写,你肯定比我写得好。”

        “行,我试试吧。”王頔点点头,随后又道,“到时候你也帮帮我,看看我写得怎么样。”

        “放心。”项南点了点头。

        冯雪娇也特地打电话,对项南表示祝贺。

        她也没想到他能写小说。在她看来,四人之中最聪明的是项南,但最有才华的是王頔,文章写得最好的也是王頔,还拿过全國作文比赛一等奖。

        因此四人之中,该是他最早出书的。但没想到,却是项南先行一步,而且居然还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真是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div  class="contentadv">        “秦理,祝贺你。”冯雪娇笑道。

        “谢谢。”项南点点头。

        ……

        写书一举成名,赚了百万之后,项南把这好消息告诉了爷爷秦百顺。

        秦百顺知道后都很惊讶,没想到孙子还有这才华,居然还会写书了,他们家还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乖孙子,做得好,爷爷真没白疼你。”他开心的向项南道。

        “爷爷,我现在有钱了,咱们搬家吧。”项南又向秦百顺道。

        他们家现在还住那种老式筒子楼,是七零年代铁路局盖得家属楼,面积只有不到六十平米,还被分成两室一厅,可以说相当的逼仄。

        而且经过近三十年的使用,房屋也显得非常陈旧。像水电、煤气、家具、家电等,都该换新的了。

        “搬家?”秦百顺一愣,随后摆摆手,“不用了吧,这房子都住习惯了,搬来搬去的多麻烦。”

        “爷爷,居移气,养移体,住在大房子里,对人的身体有好处。”项南劝道,“而且去到新的地方住,也不用再被人指指点点。”

        虽然这些年由于项南奥数比赛拿奖、保送进大学等事迹,使得秦家的口碑得到改善。但正所谓“有人欢喜有人忧”,有人羡慕项南的出色,就有人讨厌项南出风头。

        所以秦家的口碑是有所改善,但是依然还是有人看不惯,丢个白眼,说个闲话,也都是免不了的事。毕竟人民币那么好,还有人不喜欢呢。

        秦百顺一愣,随后点了点头。

        其实他不想搬家,毕竟这地方他住了半辈子,早就习惯了。现在搬家,实在有些舍不得。但他也愿意为孙子着想。

        周围人没人不知道他家的事,他儿子秦大志实在太混账,给秦家留下了难以抹去的污名,连带孙子都被人瞧不起。

        既然如此,搬家也好,这样到了新的地方,开启新的生活,就不会被人小觑了。

        ……

        “而且,爷爷,我想买所大房子。到时候,让大哥也回来,好不好?”项南又跟秦百顺商量道。

        秦理有个一奶同胞的亲大哥名叫秦天。当年秦大志夫妻离婚时,两个儿子一人分了一个,秦天就跟着妈妈去了南方。

        妈妈改嫁之后,秦天成了继子。因为他从小左手残疾,干不了重活,又不像弟弟那么聪明,没有什么文化,所以并不受继父喜爱,在南方也享不了什么福。

        项南早想把他接到沈东来,只是一直没什么像样的借口。毕竟之前他的身份还是学生,如果他说自己要养秦天,别说秦百顺不答应,就算秦天也不会答应。

        但现在他是知名作家,身家过百万,要帮帮自己的亲大哥,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把你大哥找回来?行!”秦百顺愣了片刻,随后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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