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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0章 1762【我不想见血】


第1760章  1762【我不想见血】

        因为项南跟大家都是二搭,交情更深厚了,所以平时除了拍戏之外,大家也会拉他出去玩。到舞厅跳舞,到酒吧喝酒,或者去夜店寻开心。

        项南知道爱玩,是武师的天性。

        因为这个行当,是非常危险的。有可能一个动作失误,下半辈子就坐轮椅了,所以他们信奉的是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项南也不想太另类,所以喝酒、跳舞都愿意去,也会主动给大家买单。但是去夜店寻开心就算了。

        不是要为丛姗守节,主要他怕染上脏病,偷鸡不成蚀把米,那就太尴尬了。

        他这种洁身自好,守身如玉的做法,大家虽然不是太认同,但是也都佩服他能守得住。

        “处热闹场中而面冷者,此其人必不凡也。”袁小沺、朱牡都给了项南很高的评价。

        以他现在的名气,以他现在的身家,想玩是可以痛快玩得。可他却没有那个心思,依然能够把持得住。

        这对一个十九岁,血气方刚,激情澎湃的年轻人而言,真的很不易。

        口口相传之下,项南的好口碑,自然也就立了起来。

        ……

        七八年二月,《醉拳》杀青。

        项南没在香江逗留,就立刻返回了京城。

        他想要陪家人一起过年,而且今年,大哥也要回来探亲的,一家人难得团聚。

        回到京城后,项南先去给丛姗送了新年礼物。

        “这身牛仔服,是香江最新潮的款式,送给你。”他笑着说道。

        “真的啊,哇,真漂亮~”丛姗摩挲着衣服道。

        从七六年末开始,内地社会的风气已经逐步放开,不再像之前那么禁锢。

        人们的生活,也起了变化。迪斯科、披肩发、流行歌曲,渐渐流行。来自港台的新潮服饰,开始出现在橱柜和大街上,受到了爱美人士的追捧。

        项南送给丛姗的牛仔服,就是七零年代末最新潮,最时尚的服饰。对于爱美的小姑娘来说,自然是最好的礼物。

        “你喜欢就好了。”项南点头道。

        “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收到消息,我爸妈要被释放了。”丛姗笑道。

        “真的?!那要恭喜你了。这么多年,一家人总算可以团聚了。”项南拱手道。

        丛姗点了点头,眼圈忽然红了。

        这么多年了,她都快忘记爸妈长什么样了。

        “别哭,别哭,都过去了。”项南见状,连忙把她抱在怀中安慰道。

        在他的安慰下,丛姗才渐渐停止哭泣。

        ……

        除了给丛姗送礼物外,项南给家里也添置了不少东西。

        一台二十寸的彩色电视机、一台西门子的电冰箱、一台博世的洗衣机,全都是用外汇券在友谊商店买得。

        当时,这可都是难得的好东西。就算住在后面将军楼的大官,家里也不会置办得这么齐备。

        因此这个新年,宁家过得是风风光光,喜气洋洋。看着他家日子红红火火,不少邻居都羡慕不已。

        大年初一,项南约丛姗一起去逛街。

        就见她把牛仔裤、牛仔服都穿上了。因为那都是修身款的,比较瘦,为了能穿进去,她都没穿棉袄、棉裤,因此显得颇为单薄,看得项南都替她冷得慌。

        “嚯,你就穿这一身,不嫌冷么?”项南笑道。

        “好看么?”丛姗却是转了个圈道。

        “好看。”项南笑着点了点头。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穿上这身牛仔服之后,丛姗顿时美出个新高度。

        之前她穿得衣服大多松松垮垮,也没个线条儿。现在这套修身的牛仔服穿上,立刻就显出纤细的腰肢,以及挺翘的臋部,将十六岁少女的活力尽显出来。

        “那就行了。”丛姗笑道,随即阿嚏、阿嚏打了两个喷嚏。

        “快穿上吧,不然真成美丽冻人了。”项南笑道,将自己穿得羽绒服脱下,给丛姗穿上了。

        “哇,好暖和。”穿上羽绒服,丛姗顿时觉得像被裹进了棉被里,“这是什么衣服,怎么这么暖和?”

        “这叫羽绒服,里面填得是鸭绒。”项南解释道,“保暖能力,比棉花强好几倍。所以用它做衣服,又轻便又保暖。”

        “哇,香江人还真会穿。”丛姗点点头道,“对了,你把衣服给我,那你怎么办呢?”

        “放心好了,我身体结实的很,这么点小风儿,奈何不了我的。”项南笑道,“走了,我们去王府井。”

        “嗯。”丛姗点点头。

        ……

        两人来到王府井,信步闲逛着。

        漂亮又时尚的丛姗,着实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也让小姑娘暗自得意。

        毕竟还是孩子,谁不想出人头地。

        而就在这时,四个歪戴帽子,流里流气的小子,将项南和丛姗拦住了。

        “妞儿,长得挺俊啊,跟哥哥交个朋友吧。”一人咧嘴笑道,露出一嘴的大黄牙。

        其他三人打量着丛姗,同样也是一脸猥琐的笑容。

        丛姗见状,自然吓了一跳,忙抱住了项南的胳膊。

        “不用怕。”项南拍了拍她的手,随后乜视着四人,冷冷的道,“你们四个找死是不是?知不知道我是谁?”

        “艹,爷管你是谁。告诉你说,爷看上了你的妞儿,你就得让出来。要不然的话,我就让你尝尝厉害。”大黄牙冷笑道,从袖子里亮出一把攮子。

        项南笑了笑,“十年前,南华街、新市口一带,有个鼎鼎大名的顽主,叫小混蛋儿。你们听说过他么?”

        “听说过又怎么样,他不早就被毙了么。现在还打他的旗号,是不是晚了点儿?”大黄牙冷笑道。

        “对啊,都死了十年了,谁还卖他面子?”其他三人也不屑的道。

        “你们误会了,我不是想打他的旗号,让你们卖我一个面子,而是我想让你们知道,十年前的小混蛋儿,就是被我给捉到的。”项南说着,突然出手。

        啪、啪、啪、啪,四声脆响,四个流氓就全被他扇翻在地,半张脸高高肿起,没有十天半个月,都别想消肿。

        “今天过节,我不想见血,就给你们个小小的教训。下次再敢惹我,小混蛋儿就是你们的榜样。”项南说完,带着丛姗就走了。

        “好~”在他身后,路人们掌声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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