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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章


  王红芬这明显酸得都能当醋的话,  大伙儿根本不当回事。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房子有多好。

  那木地板还上了蜡的,打磨得光滑又精致,还有那做饭的小露台,  多好看啊。

  一瞧就和他们村里这些土房子不一样。

  说实话,  站在这儿想起自家那破落房子,  一个个都有点儿心塞。

  自己住的地方不过是为了挡挡风遮遮雨罢了,  人家住的这才叫房子呀。

  只有刘菊香,  也酸里酸气地附和了一句王红芬的话,  “就是,  我看他们就是把钱都花在外头了,  想让咱们羡慕他们过得有多好,里头指不定什么样呢。”

  小卡车卸完货,轰隆隆地开走了。

  大伙儿围住还没走回去的齐晔,一个个都七嘴八舌地问他,“齐晔,  你这房子里是什么样啊?”

  “我们能进去瞧瞧吗?”

  “你这房子一共花了多少钱呀,  怎么盖的呀?以后我家起新房子,你也来教教咱吗?”问话的是张婆婆,  她家几个儿子也快分家了,瞧着齐晔这房子,  实在喜欢,  都移不开眼,  笑得眼角都堆出了褶子。

  齐晔有点为难地回头,  看向小露台上站着的江茉。

  江茉还抱着小奶狗,微抬下巴道:“家里待不了那么多人,  只能一拨拨地进来。”

  她知道,  要是不让这些乡亲们看看,  以后也会一直好奇,一直惦记着,索性不如让他们都看个干脆,以后也就没事了。

  听到江茉答应,齐晔这才转身道:“每回进去一拨吧,这是鞋套,你们穿在脚上。”

  生产大队的人们哪见过这玩意儿,一个个都问:“齐晔,这是什么呀?”

  “木地板容易脏,你们穿上这个,我能省省事。”齐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些鞋套也是江茉用多余的布的边角料,请罗苹帮忙做出来的。

  也是江茉教他的,家里有客人的话,都穿上鞋套,就不会弄脏地板,他也方便打理。

  乡亲们都一脸稀奇,但也没捣乱,都对齐晔这新房子好奇得心痒痒呢。

  而且鞋套也不难穿,就像穿鞋那样,套在脚上就行,还怪稀罕的,大伙儿拿到了鞋套的都穿上,蜂拥而入。

  剩下的却还眼巴巴地站在门口,催促着那些进去的人,“你们快些出来啊。”

  “别在齐晔家待太久,咱们也想进去看呢!”

  王红芬、齐振华和刘菊香三个没拿到鞋套,正站在人群里,又愤愤不平地说道:“齐晔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嫌我们的鞋脏呐?”

  “我还是你亲叔叔呢!你这么嫌弃你亲叔叔?”

  “我还是他丈母娘呢!不也照样被嫌弃?”刘菊香一脸郁闷,刚刚她打算不穿鞋套冲进去,被齐晔面无表情地拦下,好像不认识她这个丈母娘似的,弄得她在一群人面前非常没脸。

  王红芬也很不高兴,碎碎念道:“乡下人哪有这些金贵玩意儿!又是江茉这败家玩意儿!做作得很!就她花样儿多!”

  “……”众人都不接茬,这会儿都想进齐晔家看看呢,谁敢说他家不好啊,也就左耳进右耳出,听着王红芬三人在那儿骂骂咧咧。

  -

  没过多久,就有人出来了。

  一边脱鞋套,一边不可思议地感叹,“那房子里头是真漂亮啊!又香又干净!我都不敢碰一下,生怕弄脏了!”

  “真好看!这房子真好看!等咱有钱了,齐晔你教咱也整一个啊!”

  齐晔弯唇腼腆地笑道:“是我媳妇儿设计出来的。”

  设计,这也是他在江茉那儿学的时髦词汇。

  乡亲们愣了半晌,才听懂什么叫“设计”,懵懵懂懂地问道:“你这意思,这房子是江茉整出来的?”

  “嗯,她教我整的。”齐晔点点头,望向不远处,根本没关心这边,还在快快乐乐逗着两只小奶狗的江茉,唇角弧度弯得更深。

  原来是江茉啊。

  她总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点子,这大半年,大伙儿早就见识过了。

  听到是江茉,他们就更不稀奇了,只啧啧称奇道:“江茉这主意可真多呀,还都挺好。”

  “就是,齐晔你娶到这媳妇呀,真是赚大了,跟仙女下凡似的。”

  “她是怎么想出来盖这样的房子的?那屋子里真漂亮啊。”有人从房子里走出来,一脸震惊,好像在梦里。

  其实房间里也说不上用了多贵的材料,只是很有新意和心意而已。

  新意出自江茉的现代思维和见识,心意则靠齐晔一遍遍反复的打磨钻研,把房子的每一处细节都完善到了极致。

  大伙儿见那房子又新又漂亮又干净,也不敢多留,甚至都不敢上手去碰碰。

  毕竟刚上完工,手指甲盖的缝里都是泥,也怕弄脏了,赔不起。

  很快,几乎都参观了一遍,除了王红芬、齐振华和刘菊香,一直都没拿到鞋套。

  她们甚至怀疑齐晔是故意的,可是齐晔那闷葫芦似的,你和他说话,他要是不想回答,就可以一直都装作没听到。

  你就算把嗓子眼都说得冒火了,他也可以一脸坦然地不理你。

  像是对着一堵土墙说话,又气又急,最后无济于事。

  刘菊香彻底闹了个笑话,自家女儿女婿盖了新房子,她都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只能听出来的人说里头有多好看,有多不一样。

  她好想进去看看!可是在齐晔面前跳了一会儿脚,齐晔仍没动静,她受不了旁边人指指点点的,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王红芬和齐振华更是觉得丢大了人!

  养了这么个侄子,分了家,反而连他家的门都进不去!这叫什么事啊!

  王红芬在一旁念叨着,“这侄子养大了有什么用啊?娶了媳妇就翻脸不认人了!”

  王春雨就站在旁边,居然来了一句,“这不是防着你们进去肯定要偷偷摸摸拿些东西么,里头好东西可多了,你要是进去,肯定就要说,这都是我侄子的呀,拿几样也没关系呀,不得顺一大堆东西回家呀?”

  居然还有不少人点头,同意王春雨的猜测。

  “你——”王红芬气炸了,指着王春雨骂,“你嘴皮子什么时候也学得和江茉这么坏了?你一个小辈,敢对长辈这么说话,我今天就代替王有根教训教训你。”

  王红芬刚把袖管撸起来,两只手腕就被王家两兄弟一人钳住了一个。

  “我们小妹,用不着你来管!”

  “你要敢碰我家小妹一根头发,我们王家跟你没完!”

  王家两兄弟又凶又狠地推了王红芬一把,差点把她掼到地上。

  齐振华连忙扶起她,正想说话,可看到王家两兄弟两个人高马大地站在那儿,想起齐晔也不管他们了,家里只有齐杰那么个十岁的孩子,哪能和人丁兴旺的王家比啊!

  最后,齐振华和王红芬也夹着尾巴走了。

  乡亲们又看了场热闹,纷纷议论着什么“人在做天在看”“坏人没好报”之类的话,满足地散去。

  -

  看热闹的人们散去,院子里,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人。

  有王家兄弟,还有王春雨、宋秋。

  他们都是受邀留下的,江茉说盖房子这段时间,麻烦了他们不少事儿,所以今晚请他们吃一顿饭,就算庆祝一下她们搬新家了。

  齐晔已经点了柴火,开始在小露台旁边的稻草棚下,烧火煮饭。

  王春分和王春华两兄弟就在他旁边,一个帮着看火,一个帮着洗菜。

  至于王春雨和宋秋,则和江茉一块,在小露台的葡萄架下,和小奶狗玩儿。

  这两只小狗崽子就是宋秋家的大母狗下的崽子,宋秋和它们很熟,它们看到宋秋也摇着尾巴跌跌撞撞地跑过来。

  奶萌奶萌的,连路都走不稳,总是摔到江茉的拖鞋上,像绒绒的毛球。

  三人玩得不亦乐乎,银铃般的笑声洒在院子里。

  罗苹提着乔迁新居的贺礼从镇上赶来,到了院子门口,望着里面这美好的一幕时,忍不住停下,站在那儿,脸上挂着平和又感慨的笑容。

  “萍姐,你来了?”江茉一抬头,看到了她,忙过去开门,请她进来。

  罗苹也是头一回来这儿,看到这新房子,迫不及待逛了一圈,忍不住赞叹,“这房子真漂亮,江茉,你真厉害。”

  好像不管什么,都能做得特别好,而且那么自在从容,就像是毫不费力的事情。

  罗苹很羡慕,也向往,也慢慢从江茉的身上汲取到了好多。

  她由衷觉得,江茉住在招待所的这半年,是她这辈子最宝贵的回忆和财富。

  -

  小院里升起炊烟袅袅,饭菜的香气开始蔓延四溢。

  天上星光璀璨,桌旁三五好友,闲聊几句,佳肴满盘,两只小奶狗在脚边不停地跑着,闹着,偶尔哼唧叫几声。

  江茉惬意地勾着脚,端起手边的荔枝味冰镇汽水,“谢谢你们呀,来干杯!”

  王家两兄弟喝的是酒,这会儿也已经有点上头,脸颊通红,“干杯!齐晔这傻小子,以后是享福了啊!”他们羡慕,但是没有嫉妒,只有祝福!

  王春雨和宋秋也捧着汽水喝,脸蛋儿不知道为什么也泛着红晕,可能是被桌上摆的火锅子烫的,“江茉姐,你好幸福呀。”

  她们不知多少次发誓,也要像江茉这样,找一个齐晔这样的男人。

  能干勤奋又会心疼人,长得还这么俊,简直打着灯笼都难找!

  罗苹也端着茶水在旁边喝,唇角带着笑容,水雾袅袅,似乎蒸得她的眼眶有些发酸,鼻尖也是,酸酸胀胀的。

  她忍住,这样的好日子,她没有哭。

  她熬到头了,江茉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了。

  她要相信,以后这样的好日子,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好!

  -

  一群人聚到了挺晚的,后来都各回各家。

  天色太黑,罗苹被留在了新家住,和江茉一块睡。

  罗苹还怪不好意思的,把齐晔的位置给占了,害齐晔只好睡沙发。

  不过江茉晚上后来高兴,也喝了一点酒,眯着眼躺在床上,似乎醉醺醺的,不太清醒。

  罗苹本来想问问江茉她和齐晔的事儿,什么时候要孩子呀,以后打算怎么办呀。

  但看江茉很快就睡得那么香,她也就没问了,洗漱睡下。

  -

  第二天,罗苹早早起来。

  她还要赶去招待所上班,只能匆匆打个招呼,就走了。

  江茉睡到很晚,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

  齐晔闲不住,他不仅在家里收拾了一番,还去上了半天工。

  中午正好赶回来洗完手,准备给江茉做饭。

  看着江茉打着哈欠从房子里走出来,在小露台的躺椅上坐下,他忍不住弯起唇角,黑眸中藏着悄悄的温柔。

  齐晔因为怕江茉饿着,时间匆忙,就只做了两道小菜,都是家里后院他亲手种的,小丝瓜和小青菜。

  还扯了两个辣椒,炒了点儿昨天罗苹带过来,放在冰箱里冷藏着的肉。

  蒸上一锅玉米窝窝头,打个蛋花汤,江茉就着吃得很香。

  看到江茉吃得香,齐晔就觉得自个儿不吃也饱了。

  一边吃着,一边齐晔道:“过几天彻底稳定下来,我还去镇上跑腿?”

  江茉碗筷一顿,轻哼一声道:“还收了乡下的菜或者其他东西,去镇上摆抽奖的小摊么?”

  “嗯。”齐晔点点头,沉声道,“我不用盖房子了,可以在摊位上守着,你在家和乌云踏雪一块看电视就成。”

  想到半年能赚一万块,齐晔就非常心动,这在当前的年代来说,可是一笔让人想都想不到的巨款。

  说实话,他都不知道自己每天跑跑腿,摆摆摊,居然能赚这么多钱。

  而且一天比一天多,后来江茉带着他数钱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是懵的。

  这么好的事,当然不能放下,就算他现在住回来了,还是想每天往镇上跑。

  江茉掀掀眼皮,懒洋洋道:“你会给人抽奖吗?”

  齐晔一愣,随即摸摸头,“我可以学的。”他学东西很快。

  江茉弯弯唇,只说道:“咱们不摆那个摊了,我也不想你那么辛苦。”

  其实,江茉也知道,齐晔肯定还想赚这个钱。

  可是齐晔并不知道,这个一万块,也不是那么好赚的。

  初期,江茉的抽奖摊位上,实物偏多,抽奖方式也很固定,也就一毛钱一次,抽取编好的号码球。

  然而到了中后期,更多的都是她用不同的抽奖方式,和很多很多人在玩钞票游戏罢了,还得运用到心理学、博弈论,以及不少数学理论。

  光是想那些法子,她就费了不少脑细胞,当然,付出也有回报,每天收到的钞票也越来越多。

  不然,她也不可能小半年就赚到上万块,不仅能填补在镇上好吃好住的亏空,而且还能买这么多好家具,手上还剩了大几百块钱。

  只不过,这些钞票游戏,小打小闹还可以,赚一小段时间也行。

  但江茉有预感,如果长期以往这样下去,在这个年代,出于种种原因,肯定要被管控,要被禁制的。

  如果想赚钱,她有的是很多办法,没必要冒这个险。

  但江茉又想,她穿书进来是当首富老婆的啊,她辛辛苦苦费尽脑筋赚钱干嘛,等时候到了,齐晔不就自己努力变成首富了?

  她可以偶尔帮齐晔出出主意,提提意见,加速一下这个过程。

  但自己亲自上,那就没必要了。

  江茉一向懒散惯了,最喜欢的姿势就是躺赢。

  她想起自己在镇上摆了那么久的摊,虽然什么累活都没干,只要坐那儿说说话,收收钱,也觉得自己好辛苦,好委屈。

  被自己的努力狠狠感动。

  -

  脑海里的各种理由,江茉昨晚就想过了。

  但她懒得费口舌和齐晔说,而且也会暴露她的秘密。

  所以她对齐晔就只是一句话,不摆摊了,怕他辛苦。

  齐晔对江茉向来言听计从,她说不摆那个摊了,他就算再心痒痒,也直接在心底完全选择了放弃。

  听到江茉心疼自己,他心里更加暖洋洋的,感动得紧。

  再次偷偷地想,他齐晔真的是十辈子的福报,才能有这样好的媳妇儿!还对他这么好!

  齐晔和江茉不知道的是,他们正说话的时候,王红芬正躲在他们的院子后头偷听呢!

  白日朗朗,晴空万里,王红芬爱偷听的毛病又犯了!

  她还拉着齐振华在这儿一块听——

  听到江茉和齐晔说摆摊的事儿,她更是竖起耳朵听,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把江茉这棵摇钱树给挖回家!

  齐振华也听着,听到江茉说不摆摊了,恨恨地跺脚,跟是自己的钱飞了一样,“半年就能赚一万块呢!她是不是疯了?这钱不是跟大风刮来的一样吗?她为什么不要?!”

  王红芬也是气得脸色铁青,咬牙切齿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她毛病多,又挑剔,指不定是嫌摆摊太累,不愿意去了呗!只有她会那些花样,齐晔那傻小子哪里学得来?”

  齐振华低头深思,“他们不干了,要不咱们干吧?他们刚刚不是还商量那马车要转租吗?我们就去租了!我们是他叔婶,那马车租金就算咱们不给他,他也没办法找咱们要是吧?”

  王红芬眼睛一亮,“的确是个好主意!就算咱们不会她后来的那些花样儿,就弄那个一毛钱抽一次的那个,也能每天赚几块钱吧?”

  “那肯定的!我上回去偷偷瞧过,知道江茉是怎么给人抽奖的!我们再找乡亲们收些东西去卖,正好还能赚些跑腿费呢!”

  两人一拍即合,躲在江茉她们后院的篱笆外偷偷商量着,兴奋不已,仿佛看到无数钞票从天上掉下来,捡都捡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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