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第162章 番外
推荐阅读:我凭钞能力在惊悚世界当救世主 闪婚后爱,领证当天继承亿万家产 规则怪谈:我开局遭遇百万鬼杀 我于寂静之时,大开杀戒! 重生:杀穿末日游戏 昼夜撩惹 导演:女明星们太想进步了 漾梨 咬春梨 人在斗罗,开局被唐三偷家
第162章 番外
又做梦了。
梦境中,苏珩清醒地看着损坏的桌椅,坍塌的木质楼梯,碎裂的碗碟,瑟瑟发抖的客栈老板与店小二,以及……肆意打斗的江湖中人。
画面一转,又变成了比拼武功的打斗,江湖仇杀,争夺武功秘籍,变成了他在每个漆黑的夜里行走,杀雇主指定之人。
他倦了。
记忆好像又回到了五岁那年的夜晚。
那是模糊的、破碎的、再也回不去的过往。
那时他双亲俱在,家中富饶,只因为有钱,一句所谓江湖侠士的窃富济贫,家破人亡,只余他一人独活。
一夕之间,他从家境殷实的小少爷成了流落街头的孤儿。
直到被师父收养,他每日除了习武练剑外,还要循序渐进地解毒。
毒也是那伙人下的,大概是终于动了恻隐之心,不敢对五岁稚子下手,所以选择下毒。
那时他心中的信念大抵是变强,努力活着,寻到那伙人报仇雪恨。
世道是混乱的。
平民百姓是无处申冤的。
江湖侠客是屡屡以武犯禁的。
在与师父游历的旅途中,他见了太多,轻则损失钱财,重则无辜牵连性命。
或许他当真在习武一途中有天分,又得了师父亲传,十六岁那年便同江湖一流高手打得不分上下。
拥有这样的武功,他顺理成章地报了仇。
十六岁的少年,穿着雪衣,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慢条斯理地折磨他们,给予零星希望,再逐一处决。
一人被他喂了剧毒,一人被他打断了手脚喂狼,一人死于一场精心设计的平民误杀,接下来的人一个一个来,全都逃不掉。
看着这些人苦苦哀求,他忽然觉得没意思极了。
他父母曾这样哀求过,曾愿意舍去钱财,然而没有用。
不过是披了一层侠客外壳的强盗匪寇罢了,不知律法、毫无道德、恃强凌弱的野蛮人。
后来,他加入了暗魂阁,成为了一名杀手,接着阁内的任务,收割他人的性命。
那些人或是贪官污吏,或是残害无辜百姓性命的江湖中人,最终都成了他剑下亡魂。
唯一的底线是,绝不接无辜百姓的任务。
他绝对不会成为他们那样的人。
十年间,他见证了六扇门的兴起,见证了江湖日渐败落,见证了暗魂阁逐渐转行,成为名副其实的情报组织。
这十年也造就了雪衣公子的名号。
他厌倦了这样的生活。
所以,在得到最终的解药后,他将寒光剑踏雪马等钱财交予季风行保管,寻了偏僻之地,孤身一人来到了杏花村,伪装成半个书生住下。
他并非没有注意到山脚房屋的破损,只是他并不在意这些身外之物罢了。
他每日礼貌但疏离地与村里人打交道,顺手救过几个村民,偶尔上山草药猎些兔子回来卖钱。
但依旧无趣极了。
他的人生截止在五岁那年,剩下的二十一年时光不是在习武,便是在杀人。
哪怕这些时光里识字读书,做饭裁衣,试图融入平民百姓中,学着谋生赚钱,也不能给予他半点反馈。
幼时曾经想努力活着,而他也果真只是活着。
这样的他,又怎会在意村人的目光,与其说是包容,不如说是漠然罢了。
直到他体内最后一点毒性发作,高烧不醒,被自作主张塞了一位娘子。
那是他无趣人生中唯二的意外。
第一个意外便是家破人亡。
这个意外给他带了出乎意料的惊喜。
其实他本应昏迷至少三天的,但感受到她大胆地窝在自己怀里,鼻息间似乎能嗅到若有若无的淡香,心口无端生出点悸动,他忍着解毒后的虚弱,强行睁开眼望见了她。
他睁着眼,于寒冷的黑夜中,久不敢言。
千思百转之际,心中唯有一个念头,是他终于等到了她的到来。
尤其是她无意识地瑟缩在他怀里,低声喊冷。
接纳她,认可她,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身怀深厚内力,并不惧冷,因此一直任由漏风的窗户、破洞的屋顶存在,也没认真赚钱。
有了娘子后,这一切都成了怠慢了。
装修房屋,为她准备三餐,带她去镇上采买看病。
因为中毒多年,他懂得一点岐黄之术,探脉察觉到她体寒虚弱,只是没想到,那大夫私底下对他说到绝嗣之症,她的身体竟严峻到这种地步。
甚至不能频繁喝药,只能食补。
那一刻,他既愤怒又痛心。
好在,这些年游走江湖,他什么都会一些,能够悉心照料她,至少要让她身体好些。
同她在一起,每一天都能得到情绪感染。
她总是很有想法,闹闹腾腾的,毫不避讳自己的喜恶,说着以后要赚很多很多钱的话。
他只望着她轻笑。
生活没有太多起伏,他却不再觉得无趣,每日都在想着为她做些什么菜肴,光是想到她或挑食或馋嘴的模样,嘴角便不自觉上扬。
她说生活需要仪式感,需要每逢七天犒劳自己,漂亮眼睛望着他,不断暗示他准备烧烤大餐。
有时很娇气,称别人家都有疯狂星期四,别人有的,她也得有。
虽然,他并不知道是哪个别人有,也不明白什么疯狂星期四,但还是顶不住她撒娇做了。
她身体不好,需要控制饮食,但他好像对她严厉不起来。
他守着她,看着她,纵着她,一点点绽放光芒,开了许许多多新奇的店,后来也的确如她所说赚了许多的钱。
因为想要出行方便,她献出了许多方子。
因为想要漂亮的容器,又引导人制出了玻璃。
因为不喜欢熊孩子,干脆让整个村子里的孩童去私塾读书,不论男女。
因为想要去各地吃到炸鸡薯条,所以便宜卖出了方子。
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她总是和旁人不一样,由于各种各样的缘由,间接直接帮助到了世人。而偏偏,她的初衷的确只是为了自己,其余的只是顺带。
因着从前的事,他一直很谨慎,每次单独出门都要锁好门,哪怕村里没有歹人。
只是安逸久了,一时间有了疏忽,竟让她直面了江湖中人。
他不禁后怕。
游船时发生的事让他再也不敢离开她半步,他怎敢离开她。
他再也不想见到身边人离开他了。
幼时是他无能,而现在他只允许这一次失误。
他的人生从遇见她起,真正活过来了。
*
大婚时,苏珩的师父赶回来了,许是习武,又精通养生之道,看上去是个中年美大叔。
这次,苏珩许以这两年备好的聘礼迎娶(私下接了很多外快),双方长辈均在,多方友人如季风行等送上贺礼,摆设了八桌宴席宴请宾客,共同见证二人大婚。
如此,总算了结遗憾。
后来。
别处街上偶然多了一个炸鸡摊子,卖点冰镇酸梅汤和炸鸡块。
由于口感极佳,价格便宜,冰镇酸梅汤很解暑,颇受人欢迎。
那是一对郎才女貌的夫妻。
有客人去时,曾望见那位郎君一直含笑哄着气呼呼的漂亮姑娘,疑似夫妻俩在打情骂俏。
那摊子不常开,当本地客人习惯他们的存在后,夫妻俩又不见了。
再后来。
云枝得了异域的小玩意,一只精致小巧发出清脆声响的银色铃铛。
她把铃铛送给了苏珩,“夫君,你要不要戴在脚踝上,感觉很适合你诶。”
铃铛是会响的。
杀手戴上了铃铛,如同有了软肋。
但他依旧接住了那只精致漂亮的银色铃铛。
她是他的铃铛。
第一次尝试种田经营,到底还是兼顾不了,写得很艰难,到现在也勉强算得上收尾了吧。
这次的感情线算细水长流型的吧,没有什么激烈的感情波动,但润物细无声,彼此陪伴。
(https://www.weishukan.com/kan/82932/2837426.html)
1秒记住唯书阁:www.weishukan.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weishuk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