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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章 继承礼法讨论


“唐宋之时,嫡长子继承制的继承顺序为:”

    “嫡长子第一、嫡长孙第二,嫡长子同母弟第三,嫡长子庶弟第四,嫡长孙同母弟第五,嫡长孙庶弟第六,曾玄以下准此。”

    “本朝文官荫叙制度,也就是陛下所说的嫡长房继承制,继承顺序为:”

    “嫡长子第一,嫡长子的子孙其后,嫡长子同母弟及其子孙再后,继室所生再后,次室所生又后。”

    “如果没有子嗣,则傍荫其亲兄弟各及子孙,伯叔及其子孙。”

    “完全按陛下所说,是按房头顺序继承——”

    “只要前一房的子孙存在,就轮不到下一房。”

    介绍了前朝和本朝的继承制度后,刘宗周总结道。

    自从皇帝提出嫡长房继承制后,他们这些研究礼法的臣子,便仔细研究大明继承制度和前代的不同。

    发现确实如皇帝所说,本朝的继承制度是按房头顺序来的,而非像前朝那样,只有嫡长孙的继承权高于叔叔。

    大明的文官荫叙、贵族继承、宗室继承,实际都是按照此法。

    成祖之后的历代皇帝,也完全符合嫡长房继承制。

    所以大部份人认为,正在制定的《大明继承礼法》,应该按照嫡长房继承制。

    但是也有一些人言必唐宋,认为应实行前朝的嫡长子继承制。

    尤其是在一些妇人看来,大儿子小妾生下的庶子,继承顺序怎么能在自己的其他儿子前面呢?

    还是嫡长子继承制更合适,更符合关系远近。

    面对这种争议,刘宗周想到的办法,就是在经筵上讲解,呈请皇帝圣裁。

    毕竟《大明继承礼法》是皇帝明确表态是要遵守的,不能节外生枝,让皇帝看到后翻脸。

    朱由检对刘宗周的态度很是满意,他没有直接独断定下此事,而是问群臣道:

    “古礼说的嫡长继承是什么?”

    “嫡长子继承制和嫡长房继承制,哪个更符合古礼?”

    刘宗周闻言回道:

    “三礼未言此事,《春秋公羊传》曰: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由此引申出嫡长继承制度。”

    朱由检微微点头,继续询问他道:

    “那么嫡长子继承制和嫡长房继承制,是否都符合这句话?”

    群臣纷纷发表意见,认为都符合嫡长继承,符合《春秋》所言。

    唐宋的嫡长子继承人固然是先贤定的,本朝的文官荫叙制度,也是国初的文官定下来的。

    两者都符合古礼,不能说哪个有错误。

    然后朱由检又问:

    “嫡长继承的目的,是为继承稳定,避免引发纷争。”

    “都是立嫡立长不立贤,嫡长子继承制和嫡长房继承制,哪个更加稳定?”

    这个很多人心中都有答案,温体仁当先说道:

    “嫡长房继承制更稳定,只要继承顺序排在前面的人有子孙,后面的人就无夺嫡之望,不让其生异心。”

    “反之嫡长子继承制下,只要失了嫡长孙,嫡长子的继承人位置就有可能不稳。他的同母弟、庶弟,会争先恐后夺嫡。”

    “所以本朝实行嫡长房继承制,比前代更加稳定。”

    朱由检对此颔首道:

    “礼法制定,要防人性之恶。”    

    “嫡长房继承制之所以被确定,就是为了稳固嫡长子的继承权,不让其他人生异心。”

    “所以太祖之时,为文官荫叙定下嫡长房继承制。”

    “建文君之所以被立,也是源于此制,但是太祖又以继嫡越过元嫡,让世人不明所以,以至埋下祸患。”

    “成祖靖难复旧制后认真揣摩,才明白太祖的深意。”

    “所以本朝自成祖之后,一直是用嫡长房继承制,到世宗时再次完善。”

    “如今要制定《大明继承礼法》,为何要放弃这么好的制度,重新使用缺漏多多的嫡长子继承制呢?”

    “难道你们认为,用嫡长子继承制能选出更好的继承人?”

    群臣尽皆摇头,没有人如此认为。

    嫡长继承的目的就是为了稳定,不是为了选出贤能之人——

    毕竟嫡长顺序非常明确,谁是贤人那就说不准了。实行立贤制度,太不利于安稳。

    所以都是立嫡立长不立贤,更稳定的嫡长房继承制,自然更加优越。

    在皇帝说出这番话后,大部分人心中,已经倾向于嫡长房继承制。

    但是也有人有疑虑,大学士韩爌便说道:

    “嫡长房继承制固然更稳,但是如果出现懿文太子的事情,难道要直接传给太孙?”

    “臣恐按此制度,出现又一个建文君。”

    这是很多人心中的忧虑,不认为直接传孙,有利于大明安稳。

    朱由检对这个问题还是赞赏的,因为这说明韩爌等人,真的把建文君视为不合格的君主。他给建文君泼的脏水,已经开始生效。

    所以他耐着性子,回应道:

    “传给太孙也没什么不好,建文君其实是个例。”

    “太祖立他就没完全按照礼法,犯了继嫡越过元嫡之失。”

    “而且建文君不遵守太祖留下的祖训,面对太祖时虚伪应答,是一个不忠不孝之人。”

    “他若按照回应太祖的‘以德怀之,以礼制之,不可则削其地,又不可则废置其人,又其甚则举兵伐之’,焉有靖难之事?”

    “这个人是自己无能,不能以他做例子,说太孙不当继位。”

    然后又举例道:

    “宪宗十八即位、世宗十五即位,尽皆年少于建文君。”

    “焉能说他们无能,没有做好皇帝?”

    这两位皇帝都是受到推崇的,宪宗和世宗的庙号,说明了他们的地位。

    群臣见皇帝以他们举例子,再想到当今皇帝即位时也不过十八岁。尽皆对这段话表示认可,认为建文君那样废,确实是个个例。

    而且为了稳固太孙的继承权,朱由检继续说道:

    “如果再发生懿文太子的事情,皇帝传位于太孙时,应同时确定已经去世的儿子为皇帝。”

    “说明帝系已定,断绝其他支系的心思,这样也能稳固太孙的继承权。”

    说着朱由检还道:

    “《大明继承礼法》确定后,每年都要按照继承顺序,确定前五顺位继承人。让人们知道万一出现意外,应当由谁继位。”

    “此继承顺序由群臣公认,违反者天下共讨之。”(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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