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倾国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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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地走在被烈火烧得焦黑的房屋间,霍恩不小心踩碎了碳化的枯骨。
他蹲下身子,轻轻抚摸着地面,地上还传来隐隐的余热,几片暗红的火星子从仅剩木框架的房屋上落下。
春风中,那几名护教军成员的尸体挂在烧得枯黑的树上,随风摇摆。
这五个人被扒光了衣服,额头上被小刀划出了一个“屮”字,两眼被挖去,只剩血淋淋的空洞。
在胸口和肚皮上,用刀写着血色的法兰字母“感恩吧农夫”以及“背叛者的下场”。
三只乌鸦站在他们的肩膀上,用灰色的鸟喙在他们的脸上撕下一缕缕血肉。
失去了墨莉雅提的庇护,又成了短毛魔鬼的帮凶,这些仿佛骑士的恶魔又一次露出了原来的面孔。
“这是第三个村庄了吧。”抚摸着断壁残垣,霍恩的声音听不出情绪。
“对。”马德兰从牙缝中挤出了这个单词。
“找到幸存者了吗?”
“我们在菜窖里发现十五個幸存者,都是小孩子和少年。”
在尚未消散的浓烟中,十几个大小少年排成整齐的队列,麻木而踉跄着朝马车前行。
从26日开始,这些卑鄙的超凡骑士们便开始对着他们治下的领民发起扫荡和屠杀。
他们相当小心,准备了大量的游骑兵,且只走大路。
霍恩准备了好几次,都没能伏击到他们,只是杀伤了几个游骑兵。
三座村庄的幸存者都集中到了灰炉镇,可这一次,霍恩非要自己来看看。
“冕下,咱们得快点走了,否则被那些贞德堡的游骑兵抓到,又得费一番周折。”
“走吧。”霍恩沉闷的声音再次响起。
拽着马鞍爬上马匹,他能感觉周围的人脸上表情都是闷闷的。
霍恩知道,自己的脸看起来也是闷闷的,可他没有办法高兴起来。
在垂下的夕阳中,火焰中的村庄倒塌了最后一间房子。
霍恩低下头,走在乡间的小道上,一言不发,直到一阵嘈杂的叫喊声传来。
“诶,你要干什么?”
“葛瑞兹,你快下来!”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霍恩在路边的山包上,看到了一个站都站不稳的少年。
他的左手手臂从手肘处齐根而断,刚刚包好了纱布,如今仍然在渗着血。
鲜红的血,一滴一滴地落在碧绿的草叶上。
他面色苍白,两颊和眼窝深陷,可双眼却精神得仿佛下一秒就要突出来。
他高高举起右手,手中拿着一根细树枝,树枝上绑了一件宽大的罩衫。
这件来自他父亲的罩衫被烟熏得漆黑,在罩衫的上方晕染着一大片的血迹。
他嘴角下撇,上牙将下嘴唇咬得发紫,浑身都在颤抖着。
他既像是哭,又像是在沙哑地咆哮,那声音简直是从火狱中渗出来的。
“救世军,胜利!”
没有人伴奏,没有人应和,发疯一样,名为葛瑞兹的少年在夕阳下不断地挥动手中的旗帜,用破锣嗓子一遍又一遍重复着。
“救世军,胜利!”
“救世军,胜利!”
“救世军,胜利!”
痛哭中的咆哮在霍恩的背后不断回响,像是尖刺一样扎着他的后背。
“救世军,胜利!”
呼喊声从村庄一直持续到了霍恩回到灰炉镇。
直到他坐在集结的救世军高层面前,他的耳畔仍然能听到这样的呼喊。
“目前我们探查到的情报是,超凡骑士们组建了一支荣耀骑兵队,对那些护教军所在的村庄进行骑行劫掠。
按照贞德堡的形势,目前城内共有三股势力,分别是法兰人的王宪骑士、教会和敕令连。
王宪骑士有500人,不过其中有150人跑去卡夏郡了,所以现在只有350人。
他们之前曾尝试与我们进行沟通,留下了只要不对过往的法兰商人下手,他们就不会进攻我们,甚至愿意贩卖武器和粮草给我们。”
“可信吗?”杰什卡皱着眉头问道。
“无法确定,咱们最好还是得留意。”阿尔芒摇摇头,“冕下,您觉得呢?冕下?”
“你们觉得咱们准备好了吗?”这是霍恩环视眼前的众人,说的第一句话。
此刻,教皇国、救世军的高层全部在场,林林总总有小二十人,但此刻他们面面相觑,没有人应答。
这是他们早已养成的习惯,不管是血汗长路还是秋暮岛,一切都是霍恩在做决定。
他们经历了多少次危机,都是靠着眼前的这位圣孙子一一度过。
他们中的许多人,许多“聪明人”在一开始就看出了霍恩那套把戏,只是他们需要靠着霍恩凝聚人心和承担责任罢了。
在这样的一次次承担责任,一次次作出抉择,一次次摆脱危机后,霍恩在他们的心里,已经变成了真正意义的“圣孙子”“神之眼”。
换成霍恩的家乡话来说,就是“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
“武器都修理好了,盔甲还没准备好?”阿尔芒试探性地问道,“还有您叫我们准备的磷石和浓缩酒,尚未调集完毕。”
霍恩仍旧没有说话,他环顾了一圈四周,所有人仍然注视着他。
他忽然笑了起来。
看看这些主教,马德兰是逃犯面包师,阿尔芒是延毕的修士,格兰普文是小丑,奇尔维斯是私酒贩子。
至于那些军团长们,杰什卡和哈库托都是通缉犯,科勒曼是码头扛包的流民,威克多是放羊的,孟塞是掏大粪的,鲁迪洛是无赖混混。
至于霍恩自己,则是一个带着村姑妹妹让娜装疯卖傻的农夫。
霍恩忍不住在想,如果没有他,马德兰估计就被教会处死了,弗里克和丹吉估计不会死。
阿尔芒则要饿死在红磨坊村,格兰普文和奇尔维斯仍然是流民大军的一员,反倒是汤利会过得不错。
至于这些军团长们,或许过得不如现在,却也不会如现在这么危险。
如果放在刚认识的时候,现在这种情形,马德兰是心心念念润去卡夏郡,阿尔芒浑浑噩噩地跟着柯塞,格兰普文或许会加入急流市的起义,奇尔维斯大概率要逃跑。
当时的教皇国,包括霍恩自己,都是虫豸,是懦夫、心怀鬼胎的无赖和胆怯的农夫组成的“国家”。
他们的这一个小小的教皇国,每一战都是灭国之战,必须得倾举国之力,如同糊里糊涂地前行。
这个错漏百出,上下漏水的破烂小船,到如今居然变成了臣民六万,拥兵五千的战船。
人生的际遇啊,还真是个人奋斗与历史进程的共同推进。
“从一开始到如今,我们什么时候准备好过?”霍恩站起身,微笑面对在场的所有人,“我们之前常常打灭国之战,哪一战是准备好打的?不都是赶鸭子上架吗?
不如反过来说,假如觉得没有什么好准备的了,那才是失败的前兆,因为永远没有完美。
我们的敌人是300名最精锐的帝国骑士,是100名乡村超凡骑士,是120名神殿骑士,300多名披甲军士和超过3000人的守夜卫兵。
甚至还有可能再加350个法兰的王宪骑士。
可正如我先前预言的那样,如果我们不出战,等待我们的只有化作火狱的贞德堡。
这是一场不能退之战,我们没有任何退路,没有任何援手,再也没有一道索桥能够淹死那么多的骑士!
我们或许可以用尽计谋,挑选合适的战场,挑选合适的日期,但打到最后,我们只能正面应对。”
轻轻抚摸着胡桃木的桌子,霍恩灼灼的目光逼视着所有人。
“今天坐在这里的人,包括我,可能都会死,因为我们的面前是超过500名超凡骑士和接近3500人的步兵。
可我不问武器准备好了吗?不问磷石和酒准备好了吗?
现在,我只问一个问题,你们准备好了吗?”
在一阵短暂而漫长的沉默后,板凳和马扎被哗啦啦地挪动,在场的所有人接二连三地站起。
不知不觉间,漏水小船的船板早已长成坚固的橡木板,而长帆则从麻布织成了帆布。
“我们,准备好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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