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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刘一菲plus(新年快乐!)


等所有人都试镜完,正午阳光主创人员也是聚到一块商议最后的“男二号”人选,

    “大家都说说吧,谁更适合‘靖王’这个角色呢。”制片人侯洪亮没有表态,他想先听听大家的意见。

    导演孔笙不紧不慢的说道:“这几个演员都挺好,而最出彩的还是林锋和王恺这两人,

    林锋虽然年轻,但情绪爆发力很强,而王恺是咱经纪公司的人,演技还是有的,这两人都不错,最后选谁,我都没意见。”

    另一个李雪就没啥顾虑了,“我觉得林锋更适合,爆发力更强,还有代入感,

    至于王恺演技不错,但缺乏共情感,而且看到他,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想到他演的那部娘娘腔的《丑女无敌》,很容易出戏。”

    此时的王凯也是个小透明,唯一出圈的角色,就是《丑女无敌》娘娘腔“陈家明”,就这么个打酱油的角色,

    在王恺的演绎下,兰花指、花衬衫,无论是眼神还是动作都是正宗的娘娘腔,可见王恺演技精湛,可以为了角色牺牲形象。

    只是遇到林锋这种bug的存在,王恺也只能饮恨而终了。

    而编剧海宴就更直接了,“这两个演员我不认识,见都没见过,我只看演员表现,

    就刚才的试镜表现,毫无疑问是林锋更好,他不但演技好,形象也很好,

    而且我刚才听说他还有两部待播剧,有演技还会带回热度的演员,我们干嘛不要呢。”

    此时形势很明朗了,大家更看好林锋,虽说王恺是自家经纪公司的,

    但对一直把作品的品质要求,放在第一位的正午阳光来说,这是个很容易做出选择的选择题。

    何况经纪公司对侯洪亮来说,从来就是个累赘,

    影视制作公司是要尽可能压低演员片酬的;而经纪公司则是要尽可能拿到高额片酬,当两者同属一个公司,这就有点矛盾了,

    而对一直把影视制作视为正午阳光的核心竞争力,侯洪亮此时就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直接把经纪公司给关闭掉。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此时还是先把《琅琊榜》这部剧拍好,最后侯洪亮也是拍板道:“既然这样,那就定林锋了。”

    …

    接到正午阳光的通知后,“yes”,林锋也是高兴挥了挥拳头,不过林锋还得跟公司报备下。

    “静姐,我也没想到会成功啊,当时胡戈只是说个试镜试试,然后我就试试了,

    结果没想到最后成功了,再说这是正午阳光的戏,哪有演员拒绝的道理。”

    自家演员厉害了,都能绕过经济公司接戏,还是正午阳光的戏,张静还能说什么,只能继续给林锋擦屁股了。

    “那好吧,剩下事情就交给我吧。只不过你刚才那套说辞,要是别人这么说,我就相信了,你就算了。

    我算是看明白了,从《活色生香》到《盗墓笔记》,你就是不想演欢瑞的戏。”

    林锋的确有这个意思,用《杉杉来了》推掉《活色生香》,再用《琅琊榜》推掉《盗墓笔记》,

    至于《盗墓笔记》这部烂剧谁愿意谁演,除了为了过审,硬上那句被人调侃雷人语录“我要上交给国家”,哪有什么记忆点,

    而且以欢瑞的行事风格,它肯定想用林锋再捧红出另一个“林锋”来,可能是李一峰,也可能是杨阳,

    但不管林锋跟谁搭戏,对林锋都没好处,因为到时候以林锋的流量,再演这种剧,

    除了给别人导流,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那他为什么还要接这种剧呢。

    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拍摄《杉杉来了》;接着是2014年2月至5月,拍摄《琅琊榜》,两者正好无缝衔接,

    然后再过两个月,《古剑奇谭》就播出了,到那个时候,林锋就有底气谈条件了。

    此时林锋也不藏着掖着了,毕竟张静就是自己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他直接坦白道:

    “静姐,啥都瞒不过伱,不过这次我不是故意没给你说的,是因为这次《琅琊榜》试镜太赶了,

    我也没想到刚拿下《杉杉来了》,接着就拿下《琅琊榜》了,这次的确太幸运了。

    至于,欢瑞公司那边,静姐还是你出面多沟通下吧,不过咱也不能委屈了自己,

    我给你交个底吧,其实我加入欢瑞,就是为了这部《古剑奇谭》,除了《古剑奇谭》,欢瑞其他剧,我都不想演了,

    而且如果等我演的这几部电视剧,最后播出成绩还不错的话,

    我就打算进军大荧幕了,而欢瑞在电影方面也给不了我们多少资源。

    咱以后肯定是要独立出去成立工作室的,大可不必委屈了自己。”

    怪不得林锋再跟欢瑞谈合同的时候,为什么非得加这么一条“绝对自主权”,原来是在这里等着呢。

    当然,林锋也不是这么早就跟欢瑞闹解约,他不是一个不懂感恩的人,就像他跟唐人解约,没有对簿公堂,

    毕竟欢瑞也是花真金白银培养了自己,还以高出新人的合同签约自己,

    林锋只是不想让欢瑞强求自己,拍自己不喜欢的影视剧。

    何况演员解约,不光只是违约金的事情,还是一种职业道德,那种毫无道德标准的解约,以后谁还会跟你合作呢。

    更何况是一个顶流的解约,没有几个亿肯定是解约不了。

    法院判决艺人赔偿金额的原则是,以艺人当前收入为基础,实际测算经纪公司的收入减少部分,最后在经纪公司主张赔偿的金额中取一个中间值。

    就比如,迪丽热芭跟嘉兴传媒签约了15年,前五年平均每年赚一个亿,如果这时候迪丽热芭想解约的话,

    违约金应该是当前收入(1亿)乘以剩余经济合同(10年),然后在乘以个50%的中间值,也就是5亿元。

    当然,这还是理想状况,经纪公司肯定会往高了喊,再或者继续要求分成艺人合同期限的收入,

    最终还是以法院判决为主,如果艺人能私下达成协议,那就更好了。

    ***

    而对林锋来说,也就是5年的合同,只要欢瑞能保证自己的绝对自主权,他不介意让欢瑞多赚点,反正到时候他也不缺这点小钱。

    而对张静来说,她都没想到林锋对自己的职业规划这么清晰、这么精准、这么长远,

    这种有想法、目标又明确的人,注定会成功的,看来自己这个经纪人也要更加努力了,争取能跟上林锋前进的步伐。

    其实这也没啥大不了的,这是林锋跟刘一菲学的,人家刘一菲为什么血这么厚,就是因为她打下的基础好,

    连续三年,连续四部电视剧,《金粉世家》《天龙八部》《仙剑奇侠传》《神雕侠侣》,每一部都是爆款,豆瓣评分基本都是8分以上,

    除了《金粉世家》不是主角,其余都是主演,而且每部都有经典造型、经典角色、经典名场面,

    每年、每部都是如此,连续性、持续性,这就有点厉害了,娱乐圈独一无二的存在,即便是后来的收视女王赵丽影,也没有达到过这样成绩,

    再加上刘一菲自身的高颜值、独特气质,这也是她为什么始终能在娱乐圈占有一席之地,甚至还能拔得起点娱乐圈女主角的头筹。

    而林锋现在已经集齐了三倍,《古剑奇谭》《杉杉来了》《琅琊榜》,还差一部,这就不慌了。

    林锋这是要做男版“刘一菲”啊!

    不,自己可不要做男版“刘一菲”,林锋要做他自己!

    毕竟刘一菲相比于她电视剧辉煌战绩外,她踏入电影圈的成绩就惨不忍睹了,直接与电视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电视剧,部部大爆,部部有经典,豆瓣评分基本都是8分以上;

    电影,部部扑街,票房能过2亿元就很少;豆瓣评分能过6分没几个,平均分也就4分左右;

    甚至就连合作的男主角,从最开始程龙、李连杰,再到古田乐、邓朝,最后就是吴签、杨阳之流了。

    而林锋要做的,不但要复制刘一菲在电视剧的成绩,还要将这套成功模板复制到电影圈,

    一个超级加强版“刘一菲plus”,卧槽,这不也是刘一菲吗!

    ……

    PS:新年快乐!祝大家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爱情美满,每天都有个好心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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