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零章人若犯我斩草除根(五更求订阅)
第一一零章人若犯我斩草除根
全旭一边忙着家丁兵的训练,当然,训练也不仅仅训练身体素质,最重要的是,进行思想教育。
全旭是没有练过兵,可是在企业里他带过新人,非常清楚这个带新人的套路。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给他们画饼。
全旭在例行训练这些家丁兵的三大步伐与四面转法,还有蹲下、起立、坐下,经过简短训练以后。
晚霞照耀了半天边,经过一天的紧张训练,众家丁兵席在而坐,围成一个原型。
全旭就在训练场中央的舞台上,拿着话筒,用十几个音箱,保证八百多人,人人都能听到。
类似于拉家常一样的思想教育就这样展开了。
当然,这个模式就是让家丁兵自己介绍自己,自己的出身,自己的来历,如何成为家丁兵的。
这个方式还有一个名字,叫做诉苦大会。
全旭拿着话筒,走到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身前,少年似乎有些害怕全旭,看到全旭就客吓得往后缩。
全旭笑眯眯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戚元弼!”
少年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全旭其实并没有多想,以为齐元弼,就接着问道:“你老家是哪儿的?”
“定远!”
“定远啊,好地方,那里可比我们龙山富裕多了,你怎么到了这里?”
戚元弼张了张嘴,没有说实话。
戚虎是浑河之战后,收敛了戚金的骸骨,退出了军队,接到他以后,一路南下,准备返回定远老家。
只是不凑巧,戚虎和戚元弼二人虽然身无长物,可关键是他们身上有两柄戚家军军刀,这种质量上乘的军刀,一柄可以卖十几两银子。
钻林豹周楚麾下的喽喽就把戚虎和戚元弼给劫了,不过,二人可不是打碎了牙齿往肚咽的人,一直寻找机会准备报复。
就这样,全旭和大名府青壮们攻打鸡鸣寨,把他们当成灾民,带回了全旭大院。
戚元弼的眼睛越来越清澈,说起谎话眼睛都不眨:“俺爹有病,借了钱,还不起,只好逃荒……两个姐姐一个妹妹都被卖了,爹在半路上得病死了,就剩下我一个了……”
全旭还真没有发现戚无弼在说谎,不过,这件事说得众人心情都相当沉重。
全旭伸手抚摸了戚元弼的头:“会好的,好好活下去,你们很多人都是这样过来的吧?”
戚元弼的遭遇,引起了大家内心的共鸣。
一名一脸麻子的家丁兵拿起话筒:“俺是杞县的,地太旱,麦子都干死了,交不起税……爹娘就带着我和六岁的弟弟逃离了老家,千辛万苦才逃到这里来!从老家逃出来的时候我们是一大家子,现在就只剩下我跟我一个了!”
“俺是鸡泽县的,本来我爹我娘带着我们兄弟几个在湖边用淤泥堆积了八亩水田,是旱涝保收的,日子虽然苦,却也还过得下去。但是天杀的许老财勾结官府伪造田契,强行夺了我们的水田,我爹到县衙告状,被那狗官重打了八十大板,刚回到家就死了,我哥也让许老财的打手装进麻袋里扔进了湖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名看着憨厚的汉子,捂着脸哭了起来。
不一会儿,几乎所有家丁兵的眼睛都红红的。
“我家更惨,我们家不招灾不惹祸,好不容易攒了一百多亩地,狗日的钻林豹,带着人闯进我们庄里,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通砍杀,我也挨了一刀,头皮都被削掉了一块,幸亏我机灵,躺在死人堆里装死,那时天又黑了,还有人四处逃跑,他们忙着追杀逃跑的人,才让我逃过了一劫,但是我们一家人都死光了!”
众家丁兵们叽叽喳喳说着自己的遭遇,诉说着自己的不幸,有的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全旭走到一名女家丁兵身前,将话筒递给她。
“俺叫周红英!”
全旭这才看清,这名叫周正英的女子长得非常水灵。
周红英的眼神里没有一丝人类的表情,仿佛像一头愤怒的雌豹,她淡淡的道:“俺是归德府人,俺爹周孟恩是归德府有名的郎中,有一次侯家请俺爹过去瞧病,俺爹从来没有说过侯家是什么人得了什么病,俺识得药,知道那是治脏病的药,可是俺爹配好药,送到侯府的时候,再出来人就没了,俺幸亏没在家,要不然,俺也活不了!”
全旭试着问道:“归德侯家,侯方域的侯家?”
“正是!”
周红英的眼睛变得赤红。
“我……”
全旭摆摆手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拿起话筒:“都别说了,别说了。你们都不容易,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乱世挣扎着活到了现在,大家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吗?”
众人愣了一下,周红英却是最先反应过来的,恨恨的说:“因为侯家担心我爹把他们得了脏病的事,传出去,他们就杀人灭口!”
“是钻林豹杀了我全家!”
“因为张财主把我孙家的田产给霸占了,还勾结官府让我们家破人亡!”
“天杀的许老财勾结官府伪造田契,强行夺了我们的水田……”
全旭点点头道:“对,对,你们说的都是,就是那些土豪劣绅!就是因为那些土豪劣绅侵占了你们的田地,才让你们家破人亡,无家可归!”
众人非常愤怒。
全旭接着道:“如果他们占去了田地,然后交税也就罢了,可是他们明明把你们的田地给占了,却不交税,那份田税仍然得由你们这些已经没有一寸土地的人来交,你们还活得下去吗?”
“活不下去!”
“除了别井离乡,我们还有得选吗?他们拥有万顷良田,锦衣玉食,穷奢极欲,什么都不用干,自然会有很多人将大量财富送到他们面前请他们笑纳,而你们呢?”
“要不是全爷,我们早就饿死了!”
罗世明接过话茬道:“谢全爷活命之恩!”
众人高呼:“谢全爷活命之恩!”
“你们住在低矮破旧的房子里,脸朝黄土背朝天,年复一年的耕作着贫瘠的土地,一年到头都没有喘一口气的时候,就这样还吃不饱,没衣服穿,如果交不上税还会被税吏给逼得家破人亡!而朝廷却对此听之任之,甚至一次次加税,恨不得把你们的血吸干,还天理吗?”
“没有天理,没有天理!”
全旭目光如电,在电子灯的照耀下,他的身影显得极外的高大:“这段时间,大家一直在会想,我把你们召集起来,给你们这么多兵器,日夜不停的训练你们,到底想干什么,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想干什么了!”
戚元弼隐隐约约猜测到了什么:“造反?”
“为了活下去!”
全旭望着众人道:“我把我自己花真金白银购买的田地,分给你们,这些时间以来,我没让你们吃过一口杂粮,没有吃过一顿馊饭,我的目的很简单,我想要活下去,只有我们团结在一起,我们才能活下去!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土豪劣绅,他们过来抢我们的田地,大家说怎么办?”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全旭接着道:“我办学院,让你们的子弟可以读书,可以上进,可以光耀门楣,其实也是为了让你们好好活下去。那些士绅大户不让我们的孩子上学,你们说怎么办?”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全旭伸手一指全氏大院方向:“在那里,有我们的亲人、父母、姐妹,有侵犯我们的新家园,我们应该怎么办?”
“杀了他们!”
全旭道:“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里,要想活下去,那只能自强,只能更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
“礼让三分?”
“不,斩草除根!”全旭冷笑道:“所以,你们在以后的训练中,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全氏越来越强大,你们得到的好处也会越来越多。”
……
在训练家丁兵的同时,全旭开始充当搬运工,十五万亩的化肥,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种植不同的庄稼,需要的化肥量是不同的,特别是全旭的地,几乎都是贫瘠的土地。
每生产一百公斤的小麦籽粒,需要从土壤中吸收纯氮三公斤,五氧化二磷一公斤,氧化钾三公斤,也就是说,比例为3:1:3。
如果种植玉米的话,每生产一百公斤的玉米籽粒,需要从土中吸收纯氮2.7公斤左右,五氧化二磷1.1公斤左右,氧化钾2.4公斤左右。
想要高产,化肥必须跟上去。
哪怕每亩五十公斤复合肥计算,就是七千五百吨,以全旭的能力,他最快也需要两天半的时间,加上玉米种子、土豆种子以及红薯种子,至少需要四天的时间。
也幸好爬山虎的重量不重,要不然,全旭会非常累。
不过,直到三月十五这天夜里。
全旭总算把五百台爬山虎小型旋耕机以及配套的播种搬运到了高岗,同时还有一千八百余吨化肥,六百多吨种子。
只等家丁兵抵达,全旭就可以开展春耕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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