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积弊
“国朝之弊……很多。”横下一条心来的唐寅道:“在属下看来,军屯腐败、九边空额、土地投献、宗室、冗官、文武失衡等等皆为大明之弊!”
朱厚炜饶有兴趣道:“仔细说来听听。”
唐寅正色道:“太祖皇帝设军屯的初衷是想要实现军队自给自足,可以不靡费朝廷的税收便坐拥百万大军,然而时至今日,军屯已是名存实亡,无数的军户屯兵早已经论为屯军将领的佃农,这些屯兵名义上是兵实际上根本就是民,让他们拿起锄头去刨地可以,让他们拿起刀枪去厮杀,必定一溃千里!屯军不足为用,却白白损失了国朝数以百万计的税收,可谓得不偿失!”
朱厚炜面带微笑微微点头,屯兵不堪一战在如今还体现不出来,可等到嘉靖年间,倭寇肆虐沿海的时候,就不难看出屯军有多废柴了。
百来个倭寇上岸就能将一个卫所几千屯兵撵的满山跑,几十个倭寇就能一路长驱直入,突袭千里,一路杀到陪都,要不是南京城坚让倭寇望城兴叹,恐怕南京都要沦陷……
明末时候李自成杀进北京,可南方还没经历过什么战乱,号称还有百万雄兵,只可惜这百万雄兵完全不堪一击,等到满清入关打趴了李自成,南明延续国祚,竟然靠的是李自成和张献忠的余部……
这就是屯兵……
屯兵的存在就是让卫所将领名正言顺的拥有大量的土地,和免费的劳力,简直堪称奇葩。
唐寅直言屯兵之弊,不是在否认太祖皇帝的眼光,而是因为经过一百多年的时间,屯兵卫所确实是烂透了。
“九边重镇,雄兵数十万,然而真正能战的所谓边军,实际上只有将领的家丁,一万人的军队,能战的是将领的私兵,能拿到足额军饷的也只有这些家丁,喝兵血、拿空额者比比皆是,朝廷每年靡费近半税收给边军,实际上不过是替将领养私兵罢了。”
朱厚炜又点了点头,将领吃空额喝兵血,这样的事可不止是大明,而是历朝历代都存在,甚至于朝廷也不是不知道,只不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边军是一个利益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是以吃空额这样的理由来处置,没被处置的一定是人人自危,到了那个时候没准将领就会制造兵变。
真到了那个时候,焦头烂额的就是朝廷了,所以只要边军的吃相不要太难看,朝廷也只能装作视而不见,久而久之,大明私兵盛行,军队的真正战斗力也只集中在了将领的家丁身上。
“至于土地投献……”唐寅苦笑,如果说前面两点牵扯到武将,那么土地投献就是触及文臣的切身利益,朱厚炜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很想听听唐寅如何说。
“大明对读书人还……还算优厚,有功名在身哪怕只是秀才都能享有一定的土地免税,若是成了举人,田地再多也无需缴纳一文,这就让很多不愿意缴纳赋税的百姓找到了可乘之机。
他们把自己的土地挂在举人的名下,就能名正言顺的避税,而付出的或许仅仅只有赋税的两三成罢了,如此一来,朝廷能够收到的赋税就会日益减少,财政长此以往必然难以为继……”
唐寅没有多说,很显然是有顾忌,朱厚炜知道他的顾忌在哪,却还是问道:“那在伯虎兄看来,如何能解决投献之弊?”
“这……”
朱厚炜呵呵笑道:“土地投献之弊只能算是表,真正的里是士绅不纳税,如果士绅纳税,百姓没了漏洞可钻,自然再无投献的道理。”
唐寅苦笑道:“理是这么个理,只是此弊牵扯到天下所有读书人的福祉,想要革弊,天下必然动荡,即便是雄才大略之主,也只能缩手缩脚,不敢轻易触碰。”
“士绅不纳税,接受土地投献,再无所不用其极来兼并土地,迫使农民失地。
久而久之,能够纳税的土地越来越少,天下甚至要以一成纳税的土地来供应九成不纳税的。
一旦遇到天灾,更是有沉重的苛捐杂税强压到这些百姓头上,于是越来越多的百姓失去土地,破产论为赤贫。
最后不得不铤而走险拿起镰刀棍棒去造反。
星星之火也能燎原,当燎原的起义之火烧透这片土地的时候,改朝换代随之而来,新的王朝建立,始乱循环再次开启……
士绅不纳税,百姓投献土地,说白了就是利益集团为了自身的利益枉顾国朝的利益,而这个利益集团至少七成在文官。
朝廷亡不亡他们不在乎,他们在乎的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朝廷亡了只要家族利益不受损,只要自己还有官做,国朝姓朱还是姓李姓赵,他们谁会关心。”
唐寅此时已经是不寒而栗。
“此乃文官利益之根基,想要撬动,我大明同样要伤筋动骨,此弊不谈也罢。”
唐寅松了一口气,刚才那一刻他从永王的眼睛当中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鹰视狼顾!
这种想法很可笑,因为永王终究只是一个王爷,在湖州永王或许还能有所作为或者胡作非为,可出了湖州,不要说对文官不利,恐怕文官的口水都能将之淹死,就算正德帝是永王的亲哥,可永王一脉得罪了文官集团,后世子孙被除国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想到自己落魄之时,永王招揽其入幕下,可谓是恩同再造,他当然不愿意看到永王走到文官的对立面,从而产生危机。
“伯虎说了三弊,还有宗室、冗官及文武失衡未言,但说无妨,只当你我二人闲谈,无需顾忌太多,直言便是。”
唐寅放下心事,深吸口气道:“太祖恩德朱家子孙,得以让朱家子孙无需攻读,无需劳作也能衣食无忧,这一点本无可厚非,然而时至今日,宗室之政,已然让大明财政不堪重负,若是再过两三百年,只怕举大明全力亦无法供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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