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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敬畏江湖


“兄弟,你这样让我回去不好交代呀!”

        一听这话我心说得了,佛金龙果然就是个二百五……

        这件事情是他交代我去看局抓千的,他回去交代什么?向谁交代?

        佛金龙不是一般的蠢,接触的时间越久,他的破绽就越多。

        就像做局一样,不管多么完美的布局都经不起时间的推敲,时间越长破绽就会越多。

        “金龙哥,你回去告诉佛爷,就说我一定会亲自给他一个想要的答案。”

        “可是……”

        “金龙哥,你也早点回去休息。”

        我话锋一转摆出送客的样子,佛金龙就算是再怎么愚蠢,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这点最起码的人情世故,他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的……

        “那兄弟你好好休息,我等你消息。”

        “OK。”

        我把佛金龙送到门口,有人推了我一把,把我推的一个趔趄。

        他身后的两个小弟故意摆谱,一副耀武扬威的摸样,仿佛天老大他老二一样。

        我笑了笑没说什么,我从来都不会和这样的人计较,也不会和这样的人生气。

        因为我知道他们平时越缺什么,才越会在外人面前越显摆什么。

        平时当孙子当的时间久了,那么必定就想当一回大爷,这是人之常情。

        就像很多人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低三下四,但到了人面前的时候,就会趾高气昂。

        佛金龙走后我反锁了房门,顺便在房门把手上套了一个玻璃杯,这是最简单最便捷的警戒方式。

        因为不管房门是否反锁,万能房卡都可以轻松打开。

        酒店房门在设计之初,就不会让人反锁在房间里不出来。

        就算是做了那些铁链锁的房门也有办法打开,只不过需要的时间久一点,声音会大一点,无法让人毫无声息的进入而已。

        门把手上套着玻璃杯,只要外边有人转动门把手,那么玻璃杯就会掉摔落在地上。

        我把地毯掀开一部分,确保玻璃杯掉在地上可以摔碎。

        杯子摔碎时的声音,足够让我从睡梦中醒来……

        江湖世界尔虞狡诈,任何时候多留一个心眼总是没错的。

        想要在江湖上混明白了,不但要懂规矩,而且时常要怀着一颗敬畏之心。

        敬畏这个江湖,敬畏这个世界,敬畏每一个对手,甚至敬畏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只有那些年轻气盛不懂得收敛和低调的人,才会锋芒毕露,恨不能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获得了成就。

        想表现自己的人恨不能让所有人都知道他踌躇满志,知道他春风得意,所以某些人会在很多小事上斤斤计较,甚至是咄咄逼人。

        其实严格来说他们的本性并非如此,而是为了要表现自己,才会变成这样。

        所以说在这个世界人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完全取决于当时的环境以及内心的状态。

        真正内心充盈的人,不会处处突显自己的与众不同,不会和任何人发生矛盾冲突,更不会和任何人明里暗里较劲。

        因为那样会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说白了会浪费赚钱或者更加上进的时间和精力。

        时间一晃而过,一觉睡到下午六点多,睡醒后我感觉整个脑袋都要炸了,应该是用脑过度的后遗症。

        用脑过度最直接的就是脑子不清醒,做什么事情都要慢半拍。

        其实这也是人的一种正常生理反应,因为用脑过度后,正常生理反应会保护。

        有些事情不能操之过急,就像电脑启动还需要时间一样,人的大脑更是需要一些时间。

        我站在窗口前慢吞吞的点燃一支香烟,静静的眺望远方。

        恢复脑力最好的办法就是放空一切,放空自己,什么都不去想,什么也不去做。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太阳已经落山,整个天空还很明亮。

        傍晚的黄昏就像是清晨的朝阳一样,温暖而不浓烈。

        只不过一个代表的是新生和希望,而另一个代表的是死亡与黑夜。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电话响了,是南心打来的。

        “喂。”

        “老九,你睡醒没有?我等你一天了。”

        “刚刚睡醒,怎么了?”我说话声音有气无力的,自己都觉得慢半拍。

        “我知道你昨晚忙了一晚,所以没有打扰你休息,我们一起去吃饭?”

        “好呀,去吃什么?”

        说实话这种感觉真好,有人关心有人在乎,有人一起吃饭总比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好。

        “听说这边有一家露天的餐厅不错,而且还是音乐餐厅,我带你过去放松一下。”

        “行,我们客房大厅见。”

        挂断电话我简单洗刷了一下,换上一身运动服,在不太重要的场合中,我不喜欢穿衬衫皮鞋。

        因为那样会感觉绷着,虽然看起来很精神,但是会很累。

        如果不是顾及一点形象,我宁愿穿一个大裤衩,穿一双人字拖或者穿一双老式的老北京布鞋,那才真叫一个舒服!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但不要以为所有贵的东西都比便宜的好。

        再名贵的皮鞋,再名贵的运动鞋,永远比不上一双双层鞋底在老北京布鞋舒服。

        我和南心在酒店大堂碰面,她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头发高高盘起,带着一丝精明干练的气息。

        “老九,你还没睡醒啊?怎么这么迷糊?”

        “脑子没缓过劲来,我们先去吃东西。”

        我和南心打车离开酒店,我没有叫阿风和小初一起,他们在身边也有些不方便。

        有些时候人多了不一定就是安全,只有一种人才会在身边带很多的人,那就是心里有鬼的人。

        心里有鬼不管走到哪里都不敢独自一人,害怕被人报复。

        相反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谁也不认识我,更谈不上报复,这种状态是最舒服的。

        坐在车后座,透过车窗看着夜色中的霓虹,鼻尖能闻到南心身上的香水味,感觉挺不错的。

        “老九,看你的状态应该是累坏了,在这边还习惯吗?”

        “说不上轻松,但是还能接受,相比来说还是在五哥身边更轻松。”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因为五哥是真心待我的!”

        我适时的表明态度,绝对不会说五哥的一句坏话,反而会在‘不经意’之间表露内心的想法。

        很快车子来到了一座商城,露天音乐餐厅在商场顶层。

        进入商场的时候电梯人太多,而且很多人还都在排队,我很南心走楼梯上楼。

        一层又一层,在经过一家鞋子店的时候我发现有卖布鞋的,纯手工的老布鞋。

        我立刻挑选买了几双,准备送给南心一双。

        “南心,你穿多大的鞋子?”

        “36号,干嘛?”

        “送你这个36号,穿着挺舒服的。”我晃了晃老布鞋,南心立刻摆手。

        “别别别,我才不要呢,这什么东西啊?又土气又丑,还是你自己留着。”

        “土归土,丑归丑,可是这东西能够带给你任何鞋子都带不来的感觉,尤其是这种手工缝制的老布鞋,特别好!”

        “你千万别给我买,打死我也不会穿的!”南心一副很坚决的样子,不过女人总是容易善变的。

        “你不要我就送给其他人,我想克里斯托应该会喜欢的……”

        说完我转头去付钱,南心在旁边一脸警惕的看着我,其实我是故意给她下了个钩子,调戏她一下。

        “老九,克里斯托是谁?”

        “本地的一个姑娘,长得挺好看的,和你有几分相似……”

        “你要送人这种东西?不寒酸啊?”

        “本来是想送给你的,你不要,那只能便宜她了。”

        “那不行,谁说我不要的?就算本姑娘不要也轮不到别人!”

        说完南心把我手上的布鞋拿过去,还幽幽的白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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