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2章 精致假人
我花了五分钟的时间,看完了南怀瑾给我的业务拓展计划。
果然是华尔街小王子,他做的计划清晰明确,很有指向性。
我唯一感兴趣的是,我在计划里看到了梁氏分公司的名字,原来下半年我要和梁氏合作。
但一个分公司,跟我谈合作的肯定不是梁歌本人,如何让梁歌跟我谈生意,这个我得好好计划一下。
当然,我不是恋爱脑。
我目前的人生计划,让梁歌对我死心塌地之外,江北分公司年底必须要盈利,而且要让我爹眼珠子掉下来的那种。
到时候我就可以跟他谈判了,我要的是三分之一的大禹,而不是一杯羹。
擒贼先擒王,先搞定梁歌女朋友再说。
第二天星期天,我破天荒早起,睡到中午十二点就起床,去餐厅觅食。
他们在吃午餐,我在二嫂对面坐下来,她看看我又看看墙上的挂钟:“今天起这么早,我还以为我会在傍晚的余晖中看见你。”
我饥肠辘辘,接过徐妈给我盛的饭就大吃,没功夫和二嫂打屁。
“桑榆,我发了你邮箱一些优质客户的名单,你筛选一下,我下午有时间,我们讨论一下。”二哥说。
“我没时间。”我毫不留情地拒绝:“今天周末,不谈公事。”
“那些客户,对江北的业绩提升很有帮助。”
“二嫂,你劝劝二哥。”我好心提醒:“我是他的对手,将来要跟他抢大禹股份的,白糖都懂得东郭先生的道理,他没道理不懂。”
“你想要我把我的那份送你。”二哥用筷子敲我的碗:“前提是你得有能力。”
“二哥,你太没有野心了,小心以后被我赶尽杀绝,你还有一堆孩子要养。”
“你二哥是为你好。”我爹又数落我:“你这个冥顽不灵..”
吃个饭也不安生,我夹了菜去花园里吃。
今天天气真好啊,秋风萧瑟,黄叶满地,一片银杏叶都飘进了我的碗里。
进了我的碗,就是我的了。
我夹起树叶就准备塞进嘴里,被一只手给拿走了。
小妈飘飘欲仙地站在我身边,温柔地注视着我。
“树叶上有灰,别吃。”
“吃不死。”我一开口说话,准保把人气死。
小妈在我身边坐下来,看着我吃饭。
她随时随地地向我释放出母爱,但我是绝缘体,我不接受。
她看她的,我吃我的,互不耽误。
我在小妈的注视当中吃完了整碗饭,刘婶把碗拿走了,问我喝不喝汤。
我说不喝,她就走了。
小妈还坐在我身边,看着天空飘落的黄叶。
我妈很少跟我像这样安静地坐着,因为她是武疯子,张牙舞爪地没办法安静下来,后来因为扰民就送去精神病院,整日被捆在床上。
石凳又凉又硬,我坐的屁股疼。
我正要起身,一直没说话的小妈开口了。
“桑榆。”
“小的在。”
“你知道,你想要什么吗?”
小妈就是小妈,一开口就是这样深奥的人生问题。
我不假思索:“男人,权利,和金钱。”
她看着我,表情仍然温和,她唇角有浅浅的褶皱,她大约是我见过的老去的最从容的女性了。
“不。”她微微摇头:“你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很痛苦。”
“小妈,我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和深刻,我浅薄的你都不敢相信,我就是想要那些。您慢慢看落叶,我出去捕猎。”
我开着我最新款的跑车疾驰在马路上,这是我成人礼的那天,大哥送我的,他出手一向大方,但来日如果我们真的要为了大禹的股份厮杀,估计也不会留情。
这样最好,一码归一码。
但是二哥就不会了,他太重情义,将来厮杀起来我恐怕会被他影响的没办法投入。
梁歌的女朋友叫蒋素素,倚天屠龙记里有个殷素素,张无忌他妈,死的挺惨的。
张翠山自刎死了之后,殷素素就殉情了。
武侠小说好像都挺爱写这种悲剧性的人物,这些小说家大部分都是男人,他们对女人最高的要求就是活着百依百顺,追随男主走天下,死了再殉情。
所以,我觉得这些作家都是沙文主义,女人对他们来说就是附属品,大松树树干上的菟丝花,树倒藤蔓死。
这个蒋素素,出身大户人家,自小学习琴棋书画,她爷爷是国画大家,她遗传了她爷爷的绘画天份,年纪不大开了好几次画展了。
总之,从表面上看,蒋素素完美的无可挑剔。
但我知道,无可挑剔只是人设,只要是人就都有缺点。
我把车停在蒋家门口,蒋素素的车从里面开出来。
她最近筹办了一个新画展,我跟着她去了画廊。
我戴着墨镜和鸭舌帽,她没认出我来。
我听见几个画评人和她站在一幅画前评论:“画风苍劲有力,张力十足,这幅没骨山水,没有几十年的功力画不出来。”
蒋素素立在一边微笑着听着赞赏,我瞅了半天反正什么都没看出来。
什么苍劲有力,我只知道苍井空。
看个破画看了两个小时,我哈欠连天,咖啡喝了三杯,她终于走人了。
从画廊离开,她去了花店买花,一买就买了半天,然后捧着一大束花从花店里出来,已经夕阳西下了,橘色的夕阳照在她穿着白色宽松长毛衣和浅紫色碎花裙上面,仿佛油画一般。
一般假,假的一点生活感都没有。
我跟了她一下午带一个晚上。
她不是去画廊,花店,书店,就是去法国餐厅和朋友小聚。
她的朋友也都是精致的假人,我就坐在她身后,她们一共四个女的,加起来点的东西没我一个人点的多,还剩了大半。
有的女人不食人间烟火,一盘东西吃两口饱了。
这种人,我的建议是直接发送到埃塞俄比亚那种常年吃不饱的地方,保证连厌食症都能治的好。
吃完晚餐八点半,司机送她回家,结束半天行程。
我如果她这么活,不如一刀捅死自己来的痛快。
回家之前,我去串串店撸了一把串串,晚上法餐我点了鱼子酱和鹅肝,好吃是好吃,但就感觉不占肚子,吃了跟没吃一样。
蒋素素跟我比,我一顿饭抵她一个星期。
我年轻,胡吃海塞也不会长肉,她就不同,她今年26,足足大我七岁。
吃饱喝足,我打了个电话给我熟识的私家侦探:“跟着一个叫做蒋素素的女人,从早上出门一直跟到晚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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