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丛林中的小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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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喇火者带着自己的部民在森林中不断的发展着。从铁姆鲁出生后的三年里,部落的房子从柴草屋基本都换成了木屋。哈喇火者每天带着人出去狩猎、劫掠,阿猛作为他的得力助手则负责在部落里进行发展和建设。部落中的女人们每天出去采集森林中的果实,为大家提供纤维和维生素。而小铁姆鲁则在母亲和女仆悉心照料下茁壮成长着。只不过呢……女仆曾经和铁姆鲁的母亲抱怨过一些小主人的事情。
“女主人,我觉得咱们的小主人似乎有点……和普通孩子不一样。”
“哦?豁阿黑,你是觉得我们的小铁姆鲁很不同寻常是吗?”母亲抱着小尼日娜娜,亲昵的用自己的脸蹭了蹭小宝宝的脸蛋。
“也不是……只是我觉得,小主人……有的时候让人觉得有点吓人。他的眼神完全就是一个大人。还有……那天,他居然……居然在偷看我洗澡。”
“这……这不太可能吧?他才多大啊?”听豁阿黑这么说,铁姆鲁的母亲也有点惊讶,“虽然这孩子说话比别人早,也比别人清楚。可是他应该还不懂男女之间的事情吧?”
“我也希望是我看错了吧。”豁阿黑说着,心里依旧充满疑惑。
这时候,一个小小的身影闯进了屋,木头门被撞得咣当一声。
“阿妈,你看,我自己做的弓箭!”已经三岁了的小铁姆鲁手里握着一柄小小的弓,但是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小孩子做的粗糙玩具,而是出自制弓高手的作品。和成年人用的弓相比,也仅仅是等比例缩小了而已。
小铁姆鲁兴奋的扑进母亲怀里,骄傲的展示着自己的作品。母亲接过小弓仔细的端详了起来,发现,这居然是一柄复合弓,用牛角、竹木作为材料,用猪皮胶粘合起来,组成弓身,又用树脂油炮制鹿筋,制成弓弦。母亲看在眼里,惊讶的嘴都张大了。她试着拉了拉弓弦,发现拉力虽然不是很强,但是也挺有劲。
“阿妈!记得要轻轻的松开弓弦,不能空放啊!不然弓会坏掉的!”小铁姆鲁紧张地看着母亲的手,生怕心爱的弓被母亲弄坏了。
“你放心吧!阿妈也是草原上长大的,怎么会不懂弓箭呢?很好的弓,你要用它去捕猎吗?”
铁姆鲁摇摇头说:“捕猎可能还不行,因为拉力不够,射程也不够。但是用来练箭法够用了。”
“呵呵,那你可要努力练习啊,以后跟着阿爸他们一起去打猎。”
说到此时,忽然门外传来了男人们的说笑声。原来是哈喇火者带着大家狩猎回来了。只不过他们所捕获的,也不过就是些野兔、山鸡、地鼠之类的小兽。最大的猎物也不过就是小鹿一类的。村里的人少,也没有什么铁器,想抓一头野猪也做不到。但是,这些猎物至少让大家解决了蛋白质的来源。也是这三年,村子渐渐兴旺起来的依靠。
哈喇火者肩上搭着一只野兔和一只山鸡,兴冲冲的进了屋子。一进来就高兴的抱着妻儿一通猛亲。
“我说,阿爸,你能不能剃剃胡子啊?扎死我啦!”
“你这小子,怎么能让你阿爸剃胡子?那不是变成娘们儿了?”哈喇火者高门大嗓的说着话,差点一口气把小铁姆鲁吹飞了。
哈喇火者特别重视自己的胡子,经常细心地打理。据说这是他们家族的传统,说是胡子是地位和身份的象征。
“他阿爸,你看,你儿子自己做的弓。做得可好了!”
“小孩子的玩具,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看看我打的猎物!今天又有肉吃了。”哈喇火者显然不以为意,而是更关心今晚的口福。
“哎呀,你看看嘛!这弓做得可好了,我敢说,不比草原上尼伦人的弓差。”
哈喇火者听妻子这么说,也来了兴趣:“科勒琴,把弓给我瞧瞧。我倒要看看是不是像你说的那么好。”他接过妻子递过来的小弓,首先看到弓的材质就吓了一跳,“我的天,居然是角弓,真的是只有尼伦部才有的好家伙,就是不知道这拉力怎么样!”
“他阿爸,我试过了,拉力是孩子能拉动的力道,不是很强。你不会用弓,就别试了。可别把孩子的弓弄坏了。”妻子科勒琴提醒道。
“不过……你小子会用吗?”哈喇火者问小铁姆鲁。
“不太会,但是我可以练啊!”小铁姆鲁说得很坦然,“谁也不是天生的神箭手。只要多练习,我肯定能成为部落里最好的射手。”
可铁姆鲁心中想的却是:“我前世可是兵王啊,拜托!野外生存也用过自制弓箭的。”
“哈哈哈哈,说得好,不愧是我哈喇火者的儿子!等你再长高些,跟着阿爸打猎去。以后有了弓箭,咱们的猎物就更丰富了。到时候,每家每户都多生几个儿子,咱们包克呼兰部就成了大部落啦!”哈喇火者似乎从儿子身上看到了振兴部落的希望,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从那以后,小铁姆鲁就每日里勤加练习,每天都要花四个日刻(一个日刻相当于两小时)的时间。除了射箭之外,他还要练习跑步、障碍跑、匍匐、潜伏等等。在成人看来,三岁大的孩子做的这些无非就是些玩耍而已。但是铁姆鲁心里很清楚,他是在用前世的练兵方式锻炼自己。
只不过在铁姆鲁练习的时候,部落里的小孩子们就喜欢围上来看热闹。渐渐的很多小孩子都被铁姆鲁吸引,一起玩耍了起来。原本就是首领之子的他,现在也有了许多年幼的追随者。这些小孩子,就是部落的未来。和铁姆鲁在一起玩的久了,有不少孩子也都学会了射箭,而且也都有了攀山越岭如履平地的体能。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晃,五年过去了。
一天,在丛林的深处,一头头生鹿角的生物在林子里狂奔跳跃,眼神中充满了惊恐。在它的身后,五六个人影在紧紧地追逐着,速度丝毫不比鹿型生物慢。在追逐的过程中,不停地有箭矢朝着那鹿型生物射去,只不过都被它堪堪躲过了。
嗖……嗖……箭矢破空的声音不停的在林子里响起。终于,大概有十余箭之后,那鹿儿一声哀鸣,屁股上中了一箭,疼得它一下子摔倒在地,向前打了个滚。等它再站起来时,身后一个身影已经窜了上来,离它大约只有十步之遥。鹿儿顾不得屁股上的疼痛,掉头就要逃,却不料一支箭矢射了过来,正中它的枕骨处。鹿儿当场就瘫倒在地,再也动弹不得,只能躺在地上倒气。
“干得好,铁姆鲁,真有你的!”几个八九岁的少年从后面赶上来,大声叫好。原来,射杀鹿儿的人,正是八岁的铁姆鲁。
“剩下的交给你们了,把它弄断气,然后找根杆子把它抬回部落。”铁姆鲁自如地指挥着少年们的工作,俨然是一个少主的模样。当初一起玩耍的孩童们,如今已经成为了一群小战士了。
名词解释:
格里:一个格里相当于一公里,两华里。
日刻:一个日刻相当于两个小时,一天十二个日刻。
尼伦人:北方草原上的游牧部落。他们的先祖最初只是东部渔猎部落西迁到北方草原上的小部落。和东边的乞台诸部、汝真阿兰诸部,以及南边的斯诺部是同源。后来其祖先的女子和入赘的狼族人所生的三个儿子的后代被尊为部落的首脑,他们的后代被称作尼伦,意为阳光照耀下的人。尼伦人征服四方各小部落,成为了北方的霸主。森林中的部落大多还在使用抛石作为投掷武器,战斗力相比已经使用弓箭和皮甲的草原部落略逊一筹。因此弓马骑射更像是草原部落的专利,被森林部落所崇拜。
包克呼兰部:铁姆鲁一家的原生部落。由哈喇火者和他的父亲叔伯建立。由于部落建立在一片原本鹿群栖息的林地里,因此名称中有“包克”,意思为有鹿。呼兰则是取自呼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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