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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响马缺钱闹危机,孔京孤村初伺寝


话说孔京等人在巫王山外歇息,昼伏夜出,避开路人。因为他们心知肚明,这时候,北平王不见他们踪影,必定广撒眼线,满天下搜寻他们。幸好这些人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总共才600来人,不像之前翟让带来的三千兵马那么招摇,一路顺利,没被官兵发现。

  这天夜里,队伍正在夜行军,孔京走在队里,眉头紧锁。他刚才才同管账的小弟淳风合计过,发现如今有个迫在眉睫的大问题——没钱了!

  由于走得匆忙,他们还真没从巫王寨带什么细软钱财出来。孔京是亲手藏了笔七十万两的钱财在后山,前天也被血王要了去。那是他承诺给人家的,当时形势危急,他也不好不给。总之这么一来,他们等于是净身出户,除了一条命,贴身衣物,随身武器,这帮人基本就两手空空了。

  在前世,孔京也看过一些古装剧。剧里,钱财好像真不是什么问题。可是,如今却变成了他的头号难题。前世看片,钱不是问题。如今,问题是没钱!

  没钱,怎么买吃的呢?虽然可以抢,对了,他手下的响马以前就是干这个的。可是,孔京觉得不妥。他打着孔圣人的旗号,手下人总是抢劫,谁信他们是仁义之师呢?!而且,没钱发军饷的话,手下人还跟不跟他干,都是个大问题。

  虽然古人有望梅止渴,画饼充饥的故事,孔京总觉得那只是权宜之计,不是长久办法。做人,总得讲个诚信。何况自己反复声称,他是孔圣人的后代,是仁义礼智信的化身。所以,怎么搞钱,是他眼下最大的问题。

  当然,他也可以用上“厚黑神功”中的厚字,厚起脸皮向总瓢主借点。可是,那也不是上策。一来,古代没有手机银行,甚至连钞票都没有,银子只能随身携带。总瓢主看着也不像带了多少银子出来的样子,就算人家肯借给他钱,也不可能就地变出银子来救急。

  二来,总瓢主同他认识才两三日。这么短时日就借钱,怕是会给人家留下坏印象,被看扁。孔京前世就是混银行的,比谁都清楚,别人要是觉得你连一点钱都拿不出来时,脸色能有多难看。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时,孔京不想开口向总瓢主借钱。虽然盈盈为他一番美言,总瓢主对他赞赏有加,结盟是板上钉钉的事。可是借钱的事,以他前世的经验,能不提还是不提的好。

  这时,紫妍凑上前来,似乎有话同他说。孔京放缓几步,望着娘子的脸,低声道,“娘子,啥事?”

  “哦,也没啥,有件物事想给夫君看看。”紫妍边走边说,伸手入怀,掏出一件巴掌大的小物事。孔京心头一喜,心想,莫非是银行卡?不对!这个时代连银行都没有,哪来的银行卡?!自己真是想钱想疯了。

  “夫君还记得不,这是什么?”紫妍望着他,张手里将那物事摊开,脸上柔情似水。孔京定睛一看,只见娘子的掌中是手绢包着的一块护符。护符上面有块墨绿色小石头,似乎是玉石,模样依稀有印象,好像在哪见过,一时想不起来。

  孔京不明白,他抬眼望着紫妍,四目对视,娘子眼中满是柔情蜜意。他忽然懂了,娘子特意给他看这物事的目的,于是失声道,“当年的信物,你还留着?”在他模糊的印象中,这护符上的小石头,正是十年前,幼年时的他送给紫妍的定亲信物。好像是什么通灵宝玉,对他有点意义。

  “嗯,夫君送的物事,我怎么丢得了。”紫妍点点头,把护符小心包起,冲孔京撒娇道,“什么都可以丢,唯独这个,我到死也丢不了。”原来,那日她顶着烈焰跑回卧房,就是找这个信物去了。孔京望着娘子熟悉的面庞,心里一热,有点感动。那晚他望着紫妍匆匆离去的背影,还以为娘子去收拾什么值钱的细软去了。谁知,她找的竟然是这个,在孔京眼中一钱不值的定亲信物!

  他忽然想起,十年前的那天,紫妍似乎也送了他一个信物。惭愧,早就被他不知扔到哪去了。想到这,孔京也不顾周围人多眼杂,伸手揽住紫妍,轻轻抱了一下。触感柔软,老婆那傲人的双峰一如既往地顶得他胸闷。

  “娘子想要,以后我再送你。”孔京低声道,“娘子没事,比什么都好。”紫妍在他的怀中,听到夫君那熟悉的情话,一张俏脸羞得通红,浑身软绵,骨子都酥了。

  这时,旁边草丛中一阵晃动,突然跳出两条人影,做夷人打扮。这里不是夷人的地界,怎么会有夷人?附近人们纷纷抽出兵刃。幸好,来者似乎没有恶意,嘴里叽叽咕咕地说着听不懂的夷语,手里还挥舞着一封信。

  孔京望着来者,放开紫妍,停下脚步。他能懂一点夷语,知道对方说的是,有请什么的。于是他信手接过夷人递来的信,拆开,只见上面有娟秀的几个华文字——速来见。

  “谁要见你?”紫妍在他身旁,看过信,一脸担忧地望着夫君。孔京点点头,谁要见他,他已经有了分数。这时,总瓢主带着弟兄们,以及他的几个亲信都围了上来。孔京望着他们,摆摆手,沉声道,“在下有点急事,有个贵客要见在下。诸位还请就地歇息,等在下回来。”

  一听这话,众人骚动起来。只见那位叫王伯当的汉子站了出来,快嘴道,“孔贤弟要去,鄙人愿同行。”这时,旁边的罗成也站了出来,朗声道,“哥哥要去,带上弟弟!”程咬金也来凑热闹,大声嚷嚷道,“兄弟,爷爷我也去!”

  孔京扫视了一眼,这些人中,罗成的武艺最高,带上罗成最安全。只是,他同人家许了什么诺,自己最清楚。他心知肚明,这趟不是去打架的。对方要是想要他的小命,早就动手了。带了侍从,反倒显得自己不诚。而且,他与人家的交易,不方便被侍从看到。于是他挥手阻拦,沉声道,“诸位的心意,在下领了。只是在下与贵客有约,此行不便带人同行,还请诸位在此静候。”

  这时,淳风走到面前,不知说什么好,喃喃道,“大哥——”孔京附嘴到他耳边,低声嘱咐道,“两日后,我要是没来,依计行事。”说完,他拍拍淳风肩头,又对娘子微微一笑,道,“没事的,为夫去去就来。”

  说完,他跟着夷人走入旁边的草丛。夷人一直在前带路,他跟着夷人在林间穿行了大概一两里地,眼前豁然开朗,一座小山村出现在眼前。此情此景,让他想起不久前与血王初遇的那天晚上。那晚,刚好也在个不知名的小山村,同这里有点像。

  废话,要是按地理方位算,这里同他们初遇的地方没多远,景物自然像了。

  如今,村里挤满高矮胖瘦各异的数百名夷人。要不是有了心理准备,孔京还以为自己来到了夷人的山寨。这些人一见孔京,纷纷呼喊起来,自动让开道。孔京跟着带路的夷人,一直走到一处稍大点的茅屋前,周围有几十名夷人站岗。看着这屋,他忽然想起住过的淳风家,好像就是差不多的模样。至于屋里是谁,他早已有数。

  进屋后,眼前是一幅诡异的景象,令得孔京不由地打了个哆嗦。这间屋子不大,有着寻常床榻,貌似是寻常闺房。屋里吊着不少小饰品,不知道是人头骨,还是兽骨什么的,有上百件之多。走几步,难免撞上。屋里,不知是烧了熏香还是什么的,飘着一股古怪的香味。闻着这香,孔京忽然觉得,身体的某个部位,蠢蠢欲动起来。

  床榻之上,坐着一位身穿古怪纹样衣衫的女子。衣衫十分单薄,似乎只有贴身内衣,衣领间露出凝脂般的玉肤,如同阳春白雪般白净。她没有戴平日那吓人的面具,以原本面目示人。银白的月光从窗外洒落,笼罩在她那姣好的面容上,只见五官玲珑有致,一双杏仁眸子顾盼生姿,令孔京不由得呆了。

  床榻旁放着一对弯刀,孔京见过两次了,自然认识。虽然模样不认识,但从这武器看来,对方毫无疑问是那个可怕的千寨血王。

  上月初遇后,他开始指派手下从各处打听这位夷人王的情报。可惜,情报少得可怜,只知道这王是个女人,年纪大概四十上下,王寨在离巫王寨数百里外的山里。自古以来,华夷有别,华人不理会夷人的事。只是这个血王名头实在太大了,这才打听到这些情报。至于这血王长的什么样,貌似从未有人见过。或许,见过她本来面目的人,都被她弄死了。

  因此,孔京万万没想到,血王那吓人面具下的真面目竟然如此动人。一时间,他竟然看呆了,愣在门口,不知所措。血王也不是第一次见这种表情,几乎每个伺寝的男子都会露出这种表情,他们绝对想不到,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血王竟然是个绝色美女。她盯着孔京,笑道,“怎么,脱下面具,你就不认识了?”

  孔京这才回过神,尴尬地笑笑,遮掩刚才的失态。“想不到,杨大王如此花容月貌,我还以为……”血王盯着他,目不转睛道,“以为什么?”

  “我还以为,杨大王比我年幼,是否该叫声妹妹。”孔京道。遇货添财,逢人减寿,他当然知道女子想听什么。其实,他心里想的是,我原以为,血王是个丑八怪,所以才要用面具遮丑。

  “哦?我看着就那么年幼么?比你还小?”血王咯咯一笑,从床榻上直起上身,示威般地挺了挺胸,似乎在宣示,她并不小。

  可惜,小是不小,肯定没有我老婆大。孔京心里暗道,老婆是他见过的女子里最大的,或许今生都挺难遇到比老婆更大的。只是,要是论手头功夫,血王毫无疑问比老婆厉害得多,毕竟这家伙可以碾压罗成。而老婆同仕信联手,才同罗成打个平手。或许,以前死在自己手上的天下第一宇文成都,都未必打得过她。

  “离那么远干嘛,你倒是过来呀。”血王又是咯咯一笑,显出寻常女子的妩媚。“我又不会吃了你。你答应的事,该不会忘了?”

  这,是再明显不过的暗示。当然,无需暗示,孔京的男性本能驱使着他,一步步迈向床塌。片刻后,他就来到了血王面前,坐到床上。两人近在咫尺,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粗重的呼吸。

  “哪里敢忘!我还真要见识下,杨大王哪里比我大。”孔京笑笑,迎着血王那逼人的视线,目光充满了野蛮与挑拨。

  这时,血王突然伸手,一把抓住孔京的肩头。这时,孔京感觉自己面前不是个绝色女子,而是一头凶猛的野兽。他忽然想起,前世在科教片里见过的野生金钱豹。那些从未被驯化的猛兽在丛林里穿梭着,扭着细长的腰,用凶狠的饥饿目光盯着猎物。仿佛下个瞬间,它就要将猎物扑倒,再用利爪撕个粉碎,变成今晚的晚餐。

  真奇怪,眼前的女子同金钱豹一点也不像,只是这种危险的感觉,令孔京却想到了这些往事。论武力的话,恐怕十只,哦不,一百只金钱豹都不够这个女子打。这时,血王手上用力,只听撕拉一声,孔京的衣物裂成两半,现出他那略显单薄的上身。

  孔京突然有点害羞。前世今生,他还是头一次遇到如此咄咄逼人的对手。他扭捏道,“我自己来。”

  “不用。”血王不等他开口,继续手上用力,如同剥大葱一样,转眼间剥了个干净。然后用挑衅的目光盯着他,低声道,“我喜欢自己来。”

  正是:

  天生万物有雌雄,地上人间分男女

  千言万语总是戏,一到床头本性现

  然后,血王往塌上一推,两条身影立刻纠缠在一起。这时,如果有外人胆敢从窗口望去,会以为有两条蛇,正在屋里斗得难分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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